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1519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王惠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红兵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8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上述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13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且变更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名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由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决议合法有效。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集团”)
1、基本情况:建宁集团成立于2004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黄东海,注册资本为16.75亿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7号南宁国际经贸大厦第3层,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资产整合收购;国有资产管理;排水设施、内河整治项目和水利项目的投资、建设;排水设施和内河的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污泥等其它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水务仪表检测和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
2、关联关系:建宁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南宁市三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好物业”)
1、基本情况:三好物业成立于2000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韦海涛,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亭洪路72号,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经营);房屋、商铺及场地租赁;房地产交易居间、行纪、代理;停车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会展服务、展览展销策划服务;对建筑业的投资。
2、关联关系:三好物业是建宁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水公司”)
1、基本情况:金水公司成立于2001年02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周坚毅,注册资本为15.72亿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路37号,经营范围包括: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水利、市政项目的投资、建设;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固废填埋(不含危险废弃物)、垃圾压缩与转运、沼气发电、污水深度处理、污泥处理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2、关联关系:金水公司原为建宁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经历次股权变更后,建宁集团已不是金水公司的控股股东,但按照建宁集团与金水公司其他股东签署的有关协议约定,除建宁集团外,金水公司的其他股东均不参与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关于实质重于形式的认定原则,金水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四)南宁市流量仪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流量仪表”)
1、基本情况:流量仪表成立于2006年08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颜晓冬,注册资本为3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亭洪路72号,经营范围包括:水表及流量仪表,自动化仪表的维修、销售及检定、校准、检测、维护;水暖器材及供水设备的检测、销售;水表、流量仪表及自动化仪表的安装技术咨询服务。
2、关联关系:流量仪表为建宁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南宁开通塑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通塑管”)
1、基本情况:开通塑管成立于2003年12月02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权生,注册资本为125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伊岭工业集中区B-87号内1#车间,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工程塑料,通用塑料(塑料管材、管件及其它塑料制品)。
2、关联关系:开通塑管是建宁集团的合营公司,建宁集团持股32%,开通塑管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鸣供水的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关于实质重于形式的认定原则,开通塑管为公司的关联方。
(六)广西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地产”)
1、基本情况:万丰地产成立于1993年04月01日,法定代表人为吕强,注册资本为2.62亿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竹溪南路8号新新家园秀山闲情E栋2楼,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壹级(凭资质证经营);兼营: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及设备、金属材料。
2、关联关系:万丰地产是建宁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七)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
1、基本情况:排水公司成立于1998年07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周坚毅,注册资本为5.06亿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滨湖路80号,经营范围包括:对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厂除外)、雨水排水管道、雨水排水泵站、河道的综合整治、旅游设施的投资和开发管理。
2、关联关系:排水公司是建宁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八)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保”)
1、基本情况:康恒环保成立于2020年02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学文,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住所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37号101室,经营范围包括: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处理项目、有机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电力生产、供应(凭许可证经营);废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回收、处理;污泥处理;炉渣销售;油脂加工及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等国家有专项规定外);货物道路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审批部门批准项目经营)。
2、关联关系:康恒环保是建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建宁集团持股51%,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房屋土地租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鸣供水”)向建宁集团、三好物业租赁房屋及土地,用于满足办公及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在参考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2、出租房屋土地:(1)公司向建宁集团出租房屋,用于其办公需要;(2)公司向金水公司出租土地,用于其粪便污水处理项目。以上事项交易价格均在参考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3、水表安装服务:公司为建宁集团、金水公司、万丰地产、排水公司提供水表安装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广西工程造价相关计价办法及标准确定。
4、采购原水:公司向建宁集团购买原水,用于下属陈村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河南水厂、凌铁水厂5座自来水厂生产所需,交易价格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原取水成本的审定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
5、接受物业管理服务:三好物业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武鸣供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6、仪器仪表检定维修:流量仪表为公司提供水表、流量计、压力表等仪器仪表的检定、维护等服务,交易价格根据《全区计量检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结合仪表维护收费的市场价格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7、购买水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鸣供水向开通塑管购买水管,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8、购买污泥处置服务:公司向康恒环保购买污泥处置服务,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事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8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徐斌元先生代为表决)。因董事长未能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徐斌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出具的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65,700万元的综合授信总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内开展融资工作;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理财直投等。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银行贷款条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及金融机构间调剂使用。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以及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出具的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037万元。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具体内容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中介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东海先生、曹壮先生、陈春丽女士、何刚先生、徐斌元先生、蒋俊海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余3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973,0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350,551.0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及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不包括雨水排放设施)、运营管理及维护。其中,根据南宁市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包括各城区、南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及中国-东盟经济园区)提供供水与污水处理一体化服务,即在从事供水业务的同时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根据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宾阳县、横县、马山县、上林县及武鸣区)政府授予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公司在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2019年7月,公司完成了对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鸣供水公司”)的收购工作,武鸣区纳入公司的供水业务范围。
(1)供水业务:公司生产的自来水通过供水管网输送并销售予用户,自来水用户包括城市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及其他用户。报告期内,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武鸣区开展供水业务,下属8个自来水生产单位,分别为陈村水厂、三津水厂、河南水厂、中尧水厂、西郊水厂、凌铁水厂、东盟分公司、武鸣供水公司,设计供水能力为177万立方米/日。
(2)污水处理业务:公司通过污水管网收集污水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然后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尾水排放至自然水体。报告期内,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下属13个污水处理单位,分别为江南污水处理厂、埌东污水处理厂、三塘污水处理厂、五象污水处理厂、物流园污水处理厂、朝阳溪污水处理厂、那平江污水处理厂、茅桥水质净化厂以及武鸣污水处理分公司、宾阳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横县污水处理分公司、上林县污水处理分公司、马山县污水处理分公司,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合计为167.2万立方米/日(其中,物流园污水处理厂、朝阳溪污水处理厂、那平江污水处理厂、茅桥水质净化厂、五象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一期扩建工程合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7万立方米/日,目前正在通水试运行,尚未正式投产)。
(3)工程施工业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水建的主营业务为水务工程项目的施工业务,与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相比,南宁水建的水务工程施工业务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自公司设立以来,即通过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城区及下辖武鸣区,公司实行一体化运营供水与污水处理业务,根据政府核准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价格一并向用水户收取供水费和代征污水处理费,收取的供水费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以用户端安装的水表所计量的用户使用自来水量(即公司售水量)计算代征的污水处理费需足额上缴当地财政局。公司在南宁市城区及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的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则通过向当地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实现,当地政府按结算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按月向公司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
供水方面,从用水普及率来看,2010年-2019年期间,我国城市用水普及率保持小幅增长;从固定资产投资来看,2010年-2019年期间,我国供水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相对稳定,供水行业整体处于成熟期。污水处理方面,从污水处理率来看,近年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增幅比较明显;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来看,2010年-2019年期间,我国污水处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增长,自2015年后,与供水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差距逐年拉大,随着污水处理领域固定资产的持续投入,我国污水处理能力将进一步释放,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图1 2010-2019年城市用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
(数据来源:2010-2019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图2 2010年-2019年城市供水污水固定资产投资
(数据来源:2010-2019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此外,在财政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各部委发布的《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等政策的推动下,乡镇农村污水处理业务日渐繁荣,成为水务企业竞相争夺的市场。
2.行业周期性特点
在水务行业,供水总量和污水处理总量是衡量行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它不仅是水务行业投资规模的结果反映,也直接决定了水务行业的收入,并间接影响水务行业的利润。通过分析水务行业的供水总量和污水处理总量的规模和增速发现,水务行业的供水总量和污水处理总量的规模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增速方面,2010年-2019年期间的最高同比变动率未超过7%,整体稳定在一定区间。整体看,水务行业整体周期性不明显,属于弱周期行业。
图3 2010-2019年供水和污水处理总量及同比变动率
(数据来源:2010-2019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3.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的特点
当前,行业内的水务企业以国有地方水务企业最为普遍,受历史沿革和管网难以跨区域铺设的影响,导致水务行业呈现自然垄断、集中度相对较低的特征。近年来,行业内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大多通过异地投资新项目、收购、兼并等方式拓展市场,逐渐突破区域经营的限制,提升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行业竞争愈加激烈,使得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属区域性水务企业,其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的生产和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给排水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等业务。公司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取得了南宁市政府授予的南宁市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以及南宁市下辖四县一区政府授予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均为30年。报告期内,公司拥有8个供水单位,13个污水处理单位,设计生产能力合计344.2万立方米/日(其中,物流园污水处理厂、朝阳溪污水处理厂、那平江污水处理厂、茅桥水质净化厂、五象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一期扩建工程合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7万立方米/日,目前正在通水试运行,尚未正式投产)。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水务运营及工程设施建设的经验,公司规模居于广西同行业首位,其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占有绝对市场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9月12日,公司发行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2日、2018年9月12日、2019年9月12日、2020年9月12日完成了“16绿水01”的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付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2018年9月5日、2019年9月7日、2020年9月9日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16 绿水 01”在有效存续期间,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对绿城水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报告期间,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16 绿水 01”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 2020年 6 月4日出具《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513号),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有关要求,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报告将在上交所网站予以披露。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308.35万元,同比增长1.32%,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服务区域不断扩大,售水量和污水处理量均实现了同比增长;二是自2020年5月1日起,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汇率由13%调整为6%,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492.04万元,同比增长1.63%,主要原因为折旧费、原材料、污泥处置费等增加。
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948.71万元,同比增长17.23%,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净额同比增长41.70%。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79.05万元,较上年同期26,255.55万元减少1,476.50万元,同比下降5.62%,主要系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三塘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等投入使用,折旧费用、原材料、污泥处置费等营业成本及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同比大幅增加。
主要业务情况分析如下:
1、供水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售水量47,799.4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17%,实现供水业务收入75,767.6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50.25%。
2、污水处理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污水处理量43,936.7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0.32%,实现污水处理业务收入71,181.3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47.20%。
3、工程施工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收入3,846.82万元,同比下降67.83%,主要系本报告期水建公司“三供一业”供水分离移交改造工程等工程收入同比减少,占主营业务收入2.5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质量保证、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额外购买选择权、知识产权许可、预收款项、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处理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和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1-01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0号)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52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082.6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6月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46608_H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5,291.3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223.71万元。具体使用及结存的情况如下:
注1: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7,438.38万元,除已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6,583.52万元以外,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4.86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上述发行费用。
注2: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协定存款协议书》。上述协定存款已经公司2015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均不影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以及资金的流动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办理上述协定存款的余额合计3,223.71万元。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5月13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同意,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向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7,162,17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33.5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65.5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4503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5,133.5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126.27万元。具体使用及结存的情况如下:
注1: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1,267.94万元,除已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1,093.22万元以外,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4.72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上述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6月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福建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7月2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9,263.6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5,291.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24.84万元(详见附件1)。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6,917.5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7,196.2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593.47万元(详见附件2)。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24.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60646608_H06号专项鉴证报告。2020年度,公司无新增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2019年7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33.5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65.58万元。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3.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5030005号专项鉴证报告。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下转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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