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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蕾奥规划”、“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 本次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

  (1)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1.62元/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2021年4月22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1年4月26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4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5、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截至2021年4月19日(T-3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83倍。本次发行价格51.6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6.01倍(每股收益为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高于剔除华图山鼎、建科院后可比公司2019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 与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具备相对竞争优势。第一,发行人常年深耕规划设计领域,与可比公司相比,在规划设计业务规模、项目经验和获奖数量、客户结构、技术研究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第二,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4.13%、68.78%和64.91%,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可比公司。第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53%、47.70%和47.01%,发行人规划设计业务占比较高,加之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多样性的客户资源,因此综合毛利率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4、 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1,5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9,040.32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51.62元/股、发行新股1,5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7,430.00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7,860.08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9,569.92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资金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5、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 蕾奥规划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913号文予以注册。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蕾奥规划”,网上申购代码为“300989”。

  3、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5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4,5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1.62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7.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4.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 36.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 32.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2021年4月1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6.83倍。

  5、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7,430.00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7,860.08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9,569.92万元。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http://www.zqrb.cn)查询。

  6、 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T日)0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 2021年4月2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4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1年4月20日,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4月22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4月26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 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6)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7)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4月26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4月26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8)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 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8、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4月28日(T+4日)公告《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9、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1年4月20日(T-2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http://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http://www.zqr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 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1.6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4.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6.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2.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2021年4月1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83倍。

  截至2021年4月19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4月19日(T-3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19年扣非前/后EPS=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3、建科院已披露年报、新城市和奥雅设计已披露业绩快报,其余可比公司使用Wind一致预期数。

  4、华图山鼎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EPS分别为0.15元/股、0.13元/股,2020年Wind一致预期EPS为0.09元/股;建科院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EPS分别为0.25元/股、0.03元/股,2020年EPS为0.18元/股,由于华图山鼎与建科院EPS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偏离度,可比公司平均值计算了剔除华图山鼎及建科院后的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51.6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6.0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4月19日,T-3日)。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剔除华图山鼎、建科院后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与可比上市公司业务比较

  公司业务以规划设计业务为主,工程设计业务为辅,报告期内规划设计的收入占比均在90%以上。在市场覆盖上以华南市场为主,同时在全国其他区域开展业务,并在长三角、京津冀地区及沿海一线省份重点布局。结合行业竞争情况,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来自于国有大型规划设计机构、省级规划设计院以及各经济发达区域、规划设计实力较强的地方设计院。

  发行人选择可比公司用于比较分析时,其选取标准为某项细分领域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发行人常年深耕规划设计领域,与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在规划设计业务规模、项目经验和获奖数量、客户结构、技术研究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发行人深耕规划设计业务,坚持以技术求发展,注重技术管理和技术研发,凭借较强的市场需求把握和技术创新能力,在新城新区开发、城市更新、TOD综合开发、景观环境提升等建设规划的细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项目经验,承担了超过3000项各类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任务。报告期内,发行人规划设计类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90%以上,该类业务的收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高于新城市、建科院等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全国范围内在该业务领域名列前茅的设计机构。

  人才是规划设计企业的赖以产生核心竞争力的主要资源。发行人拥有一批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和设计、研发人员,截至2020年底,发行人硕士以上学历占总人数比例为32.70%,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90%以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5人,高级职称员工57人,中级职称员工125人;持有注册城乡规划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资格的研发及设计人员共66人,且多名骨干成员在全国性的行业组织、学术组织中担任委员等职务。发行人的人员队伍专业覆盖充足、结构合理,为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发行人将主要资源投入到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研发和项目开展中,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经济效应,使得技术团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规划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截至本发行方案签署日,公司承担的各类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项目中,已获得国际、国家、省、市各级奖项共计209项,项目成果在同期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项评比中所获奖项多于新城市、建科院等同行业可比公司。

  市场覆盖度和客户结构方面,公司大力推进的分公司管理和技术交流措施强化了面对客户的在地化沟通和服务,使公司立足珠三角,走向全国,并且在海外市场实现了拓展。公司客户中政府类和非政府类客户各占50%左右,客户类别较为均衡,且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华南地区以外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0.76%、48.17%和41.90%,显著高于同样位于深圳的新城市和建科院于相同期间内在华南地区以外取得收入的占比,客户种类的均衡性和地域的分散性使发行人的收入结构更加健康,不会对某一类别或某一地区的客户产生过度依赖。

  技术研究能力方面,作为少有的在规划设计领域具有技术专长的优势民营规划设计企业,公司得以受邀参与广东乃至全国相关区域政策和技术指引的制定过程,截至本发行方案签署日,已承担了31项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机构委托的课题研究工作。相关课题研究实践在丰富公司技术经验、提升公司创新能力的同时,也有力地增强了公司在行业和市场中的话语权和技术地位。

  (2)与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述可比公司的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对比情况如下:

  ①销售净利率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

  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扣非前口径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5.72%、20.17%和24.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94.63%、44.05%和40.83%,均高于同行业的新城市和建科院的增长速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53%、47.70%和47.01%,公司规划设计业务占比较高,加之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多样性的客户资源,因此综合毛利率也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可比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4.13%、68.78%和64.91%。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网上发行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拟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2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9,040.32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51.62元/股、发行新股1,5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7,430.00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7,860.08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9,569.92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资金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 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1.62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截至2021年4月19日(T-3日)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6.83倍。

  本次发行价格51.62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6.0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蕾奥规划”,申购代码为“300989”。

  (四)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2021年4月2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4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1年4月20日,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4月22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500万股“蕾奥规划”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4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4月22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4月22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4月26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5,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 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4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4月22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按照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4月22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4月23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2021年4月23日(T+1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4月23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4月26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布中签结果。

  4、 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4月26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4月26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4月28日(T+4日)公告《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二)中止发行

  1、 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业务流程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缴付资金加算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 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年4月27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三)余股包销

  网上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4月28日(T+4日)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 发行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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