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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55版)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57版)

  (上接C55版)

  公司上述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同业竞争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夏厚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企业情况如下:

  (1)进取投资

  夏厚君持有进取投资60.625%的出资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进取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进取投资共有10名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进取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10.00%的股份。

  (2)欧丽机械

  夏厚君持有90%的欧丽机械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夏厚君控制的欧丽机械主要从事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欧丽机械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3)上海溪韵

  夏厚君持有上海溪韵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夏厚君控制的上海溪韵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其除持有上海黛妍诗80%股权外未经营其他业务。

  (4)上海黛妍诗

  夏厚君通过上海溪韵持有上海黛妍诗8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夏厚君通过上海溪韵控制的上海黛妍诗主要从事美容、健康行业投资,持有江苏美研100%股权,与发行人业务不具有相关性。

  (5)江苏美研

  夏厚君通过上海黛妍诗持有江苏美研8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夏厚君通过上海黛妍诗控制的江苏美研及江苏美研苏悦分公司主要从事美容及健康管理,与发行人业务不具有相关性。

  因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关联方进取投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叔福、涂大记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本人/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持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5、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

  (二)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3)关联自然人

  发行人关联自然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4)发行人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

  发行人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十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5)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控制或者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6)过往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公司曾存在关联关系的过往关联方情况具体如下:

  

  2、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货物

  单位:万元

  

  与发行人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主要是实控人或主要股东的亲属,其与发行人开展业务较早,在当地也形成了自身的销售渠道。且除发行人的业务外,其也代理其他品牌的广告材料。该等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分别签订购销协议,在协议中对销售定价原则、销售奖励政策、调换货政策、信用期政策等重要商务条款进行了约定,不存在销售价格显著高于或低于第三方且无合理原因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签署的购销协议的主要条款与其他非关联企业保持一致。

  (2)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欧丽机械签署租赁合同,承租其所租赁的位于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的二幢房屋用于仓储。上述关联租赁价格系在参考周边类似物业租赁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由承租方和出租方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与周边类似物业水平相当。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公司向关联方借入资金

  单位:万元

  

  3、关联往来款余额

  报告内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实际控制人退出经销业务后,原经销主体中的部分核心员工新设主体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情况

  2016年末,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厚君退出经销业务后,原经销主体中的部分核心员工基于自愿原则通过新设主体接续原有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这些新设主体之间的交易均为销售广告材料,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中,张可善控制的企业包括上海革迈广告器材有限公司、广州美予彩数码耗材有限公司、中山市美予彩数码耗材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冉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鲨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太原砂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砂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森扬广告器材有限公司、泉州市砂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鲨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妙绘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熊世锋控制的企业包括上海沐楚广告器材有限公司、济南冉斯广告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上述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中,规定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① 第42条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② 第78条规定:股东大会就关联事项审议前,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知情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③ 第79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写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④ 第112条规定: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① 第39条规定:股东大会就关联事项审议前,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知情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② 第40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写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3)《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① 第14条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② 第20条规定: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① 第16条规定: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② 第17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5)《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该制度对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等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关联方进取投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叔福、涂大记均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部分相关内容。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回避制度,对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具体如下:

  

  注:发行人系2018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时期的公司章程并未规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也未单独建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一)公司董事简介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选聘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1、夏厚君的简历请参见本节“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涂大记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7月至2002年9月,于湖北省麻城市王福店中学任教;2002年9月至2007年8月,历任上海砂威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17年8月,历任福莱喷绘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6月起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兼任浙江欧仁监事。

  3、江叔福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1年7月至2005年2月,于湖北省麻城市王福店中学任教;2005年2月至2006年8月,任职于上海砂威;2006年8月至2009年5月,任福莱喷绘销售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

  4、刘延安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2003年2月,任黄冈市黄州区国营白潭湖养殖场会计;2003年2月至2007年2月,任上海砂威财务经理;2007年2月至2015年3月,任福莱喷绘财务总监;2015年3月起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5、项耀祖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15年11月至今,任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6、郝玉贵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1986年7月至2007年10月,历任河南大学会计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2007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系主任、会计工程研究所所长;2019年12月至今,任浙江农林大学会计专硕MPAcc中心主任;2018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检检测独立董事、岱美股份独立董事、三维橡胶独立董事、世茂能源独立董事。

  7、严毛新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教授职称。1993年9月至2005年6月,任杭州商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团委办公室主任;2005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工作部主任;2010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副教授、党委副书记;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副院长;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研究生部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副院长;2021年3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学校办公室(法律事务室)主任。2018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五洲新春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简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公司监事选聘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1、胡德林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湖北省麻城市乘马岗中心学校教师;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任福莱喷绘生产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9月,任本公司生产总监;2017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广告材料业务中心负责人;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专家中心制造专家;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成炳洲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任上海砂威会计;2006年7月至2007年4月,任福莱喷绘财务主管;2007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上海砂威财务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上海福莱奕副经理;2012年8月至2016年8月,任福莱喷绘人力资源部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人力行政中心代总监;2018年6月至2020年7月,任本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销售经理、监事。

  3、彭晓云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9月至2005年1月,任湖北省麻城市城东中学教师;2005年3月至2006年2月,任杭州鲨威科技有限公司出纳;2006年2月至2009年7月,任福莱喷绘出纳兼总务;2009年8月起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目前共有3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情况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一)公司董事简介”。

  (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夏厚君先生,简历详见本节“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YANG XIAOMING先生,1960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宾州州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1994年12月至2000年12月,任美国星球科技公司技术总监;2001年1月至2004年9月,任美国圣戈班集团技术部经理;2004年9月至2005年12月,任美国伊士曼化学公司技术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11年1月,任美国常青藤材料公司技术总监;2011年2月至2015年5月,任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自2015年5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首席技术专家,兼任俏清咨询执行董事。

  3、胡德林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二)公司监事简介”。

  4、潘华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3月至2013年4月,曾任职于山东省昌乐县宏通印业有限公司、山东力美数码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山富数码喷绘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7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技术总监。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夏厚君直接持有公司74.70%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涂大记直接持有公司9.00%股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江叔福直接持有公司6.30%股份。

  2、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YANG XIAOMING通过100%持股的俏清咨询持有进取投资5.00%的出资份额。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薪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度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公司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6万元/年。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除在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本公司以外其他单位任职。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夏厚君直接持有发行人74.70%的股权并通过进取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10.00%股权,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夏厚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989年7月至1997年7月,于湖北省麻城市乘马岗中学任教;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任职于上海绿励文具有限公司;1998年4月至2000年1月任职于上海万如纸业有限公司;2000年4月至2017年8月,历任上海砂威总经理、福莱喷绘总经理等职。2009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21〕1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四)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万元

  

  (五)基本财务指标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折旧支出+待摊费用摊销额+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包括利息费用和资本化的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六)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指标计算方法:

  1、净资产收益率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ROE=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并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合并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按权重为1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比较期间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计算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股份从合并日起次月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股份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总体较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分别为66.25%、64.24%和70.13%,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比在95%以上。2019年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2019年支付股东分红及归还股东借款导致其他应付款规模大幅下降。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99%左右。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来料加工业务相关的加工费收入。

  (1)主营业务毛利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为保持申报期内统一口径以及便于与比较,计算2020年毛利及毛利率时未包含运费的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喷墨打印材料毛利占比较高,为毛利主要来源。2020年,随着公司标签标识印刷材料收入占比的上升,标签材料毛利占比有所上升。

  (2)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基本保持稳定,略有上升。公司毛利率的波动是收入结构、销售价格调整、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等叠加影响的结果。

  ① 2018至2019年毛利率波动情况

  2018年至2019年,公司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整体毛利率由20.00%提高到20.89%,上升了0.8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标签材料,尤其是境外销售的标签材料,毛利率和销量占比的提升。

  A、2019年,受行业竞争加剧与原材料价格全线下降的双重影响,公司广告材料销售均价始终低于2018年,最终全年销售均价每平米下降0.1705元,降幅8.95%。原材料方面,主要原材料除PVC单价略有上升外,PP合成纸、PET膜、纸类、胶水、CPP膜采购均价较2018年分别下降6.85%、3.88%、14.12%、19.05%、3.99%,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广告材料单位成本下降0.1351元/平米,降幅8.71%,略低于销售均价降幅,导致广告材料毛利率略降0.21个百分点。

  B、2019年,公司标签材料毛利率上升0.89个百分点,主要受毛利率较高的境外直销客户产生的收入占比由2.72%提高至4.09%、同时毛利率从41.45%上升至45.08%带动。2019年,公司境外标签产品收入增长1,034.29万元,其中主要为艾利集团(境外)增长621.91万元、同时毛利率由42.84%增长至44.96%,芬欧蓝泰(境外)增长372.26万元、同时毛利率由52.38%增长至54.31%。

  C、2019年,电子材料毛利率提升,主要原因是高技术含量、高单价的超薄胶带类产品的业务规模扩大,同时随着生产工艺的成熟,各类电子材料产品毛利均有所上升。

  ② 2019至2020年毛利率波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毛利率比2019年提高1.1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广告材料自身毛利率有所提升:2020年下半年,公司广告喷墨打印材料下游行业需求旺盛,全行业产品提价。二是毛利率较高的标签业务规模和收入占比提高:2020年度,公司标签业务毛利率与2019年基本一致,而其收入占比则由2019年的18.93%提高到2020年的25.55%。

  (下转C5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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