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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56版)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C56版)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司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加5,642.13万元的背景下,而应收账款较2018年减少了1,444.9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出,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发生额较大,均系报告期内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和赎回。另外,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生产需要新建生产车间及采购机器设备,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归还资金拆借款及利息。

  4、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信息和主要经营情况

  (1)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业务稳定发展,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所处行业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税收政策没有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下游的主要应用行业发展趋势良好,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不存在异常变动。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重大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与业绩情况良好,公司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

  (2)2021年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一季度实现收入28,000万元-36,000万元,同比增长约53.54%-97.40%;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300万元-4,000万元;同比增长约187.87%-248.9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200万元-3,900万元,同比增长约187.47%-250.36%,各指标同比均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为公司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及利润较低,使2021年一季度的比较基数较低,同时,2020年四季度公司广告喷墨打印材料下游行业需求旺盛,全行业产品提价,带动公司盈利能力提升,2021年一季度公司延续了良好的盈利态势,盈利水平较高。

  上述2021年一季度业绩情况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十、股利分配

  (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以来,公司股利分配均为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定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根据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调整及实施

  (1)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①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②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③公司无特殊情况或因本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为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两个月内,董事会必须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1、浙江欧仁

  浙江欧仁于2014年7月设立,其概况如下:

  

  最近一年,浙江欧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福莱贸易

  福莱贸易于2016年11月设立,其概况如下:

  

  最近一年,福莱贸易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上海福莱奕

  上海福莱奕于2008年10月设立,其概况如下:

  

  最近一年,上海福莱奕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西安众歌

  西安众歌于2017年1月设立,发行人通过福莱贸易间接持有西安众歌全部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西安众歌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广州鸥仁

  广州鸥仁于2017年1月设立,发行人通过福莱贸易间接持有广州鸥仁全部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广州鸥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6、郑州福莱奕

  郑州福莱奕于2016年12月设立,发行人通过福莱贸易间接持有郑州福莱奕全部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郑州福莱奕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7、成都欧仁

  成都欧仁于2016年12月设立,发行人通过福莱贸易间接持有成都欧仁全部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成都欧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8、北京福莱奕

  北京福莱奕于2017年3月设立,发行人通过福莱贸易间接持有北京福莱奕全部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北京福莱奕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9、上海亓革

  上海亓革于2017年1月设立,发行人通过福莱贸易间接持有上海亓革全部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上海亓革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0、欧仁鑫胜

  欧仁鑫胜于2020年6月设立,发行人通过浙江欧仁间接持有欧仁鑫胜5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欧仁鑫胜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武汉众歌

  武汉众歌于2021年1月设立,发行人通过福莱贸易间接持有武汉众歌全部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武汉众歌成立于2021年1月,最近一年不存在财务数据。

  (二)发行人分公司情况

  发行人仅有一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使用依据

  2020年3月31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利用上市募集资金投资“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表所示: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

  如果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空间及企业发展需要进行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工艺、技术、产品及商业模式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同。公司将进一步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改进生产工艺、丰富产品系列、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建设研发中心及总部综合大楼,将从研发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工作环境等多方面改善公司的研发条件、管理经营条件,提升技术开发实力与管理效率,为公司的新产品研发提供更好的创新平台。

  (四)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的说明及保荐机构和公司律师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是在目前主营业务的基础上进行的产能扩充及技术升级,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计划,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经备案。

  本次募投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清凉村,公司已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浙(2020)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6116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0,965.10平方米。

  二、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61,363.36万元,其中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部分拟新增30条涂布生产线、10条分切生产线并新建立体仓库一处,预计项目满产后新增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产能52,000万平方米;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部分拟新建总部综合大楼,承担行政办公中心、研发中心、员工活动中心、展示中心等综合功能,并购置国内外先进的实验检测仪器、招募行业技术专家、开展课题研究,以此提升公司在产品端的研发能力。

  本项目具体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一)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的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规模也不断增大。近三年来,公司不断强化经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强化生产、采购管理,控制原材料库存;严格执行生产计划,控制库存商品规模;加强应收款项催收,及时回收货款,减少生产经营各环节对于运营资金的占用,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均保持了较好水平。但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公司的销售规模将跃升到新的水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也将随之提升,从而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

  (二)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公司将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将紧紧围绕主营业务进行资金安排,预先做好资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投放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因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改善、经营成果的和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具有积极的作用。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国内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广告喷墨打印及标签标识印刷行业新进入者较多,价格战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这种相对低端、无序的竞争模式,降低了行业毛利率,不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未来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的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广告宣传品制作、标签标识印刷、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其市场需求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国民收入水平的影响而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如果国内外宏观经济增长放缓或处于不景气周期,则将对公司市场销售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下游行业需求变化的风险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下游行业,而目前,行业下游面临着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5G手机大范围推广、可穿戴设备市场快速增长、汽车产量下滑、汽车电子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互联网购物逐渐取代线下购物导致线下广告空间受到挤压、商业地产行业景气度下降导致广告主广告投放意愿下降、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需求形成冲击、会展业逐步恢复等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下游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公司受下游行业影响,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经销商管理风险

  经销模式是公司的重要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35%、77.71%、71.55%。若公司未来对经销商不能实施持续有效的管理,或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恶化,则公司营销网络渠道建设和品牌形象将会受到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PP合成纸、PET膜、PVC、CPP膜、胶水及其他化工料等占公司原材料成本的比例超过70%,这些原材料主要属于石油化工领域,其采购价格与石油化工相关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密切相关。公司产品价格调整与原材料价格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且变动幅度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幅度过大,将直接提高公司生产成本。如果公司不能通过调整销售价格转移成本,则公司盈利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质量控制的压力与难度也不断提高。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将可能导致退货、索赔甚至失去重要客户等,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产品更新换代风险

  公司产品更新换代取决于客户的具体需求。若未来不能及时把握下游客户的需求变化趋势,未能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八)电子级功能材料市场开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电子级功能材料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产品之一,2018年公司该类产品开始向技术含量及附加值较高的超薄胶带产品转型,产品单价在报告期内呈上升趋势,目前,公司共有5项针对该类产品的研发项目。电子级功能材料主要应用在消费电子领域,该细分行业的特点决定了研发投入大,市场开拓周期长。2019年及2020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仁新材料作为电子级功能材料业务运营平台分别亏损874.09万元和92.78万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如果未来新产品的研发失败或者市场开拓情况不及预期,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九)产品价格及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但为保持报告期内口径一致以及便于比较,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计算2020年毛利及毛利率时成本中未包含运费)分别为20.00%、20.89%、22.02%,整体保持稳定,其波动与公司产品结构、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密切相关。近年来,国内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价格战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产品的功能及效果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或市场竞争加剧,均可能使公司产品面临售价降低的风险,进而导致毛利率波动。

  (十)本次发行导致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在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及投产初期,对公司业绩增长的贡献较小,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短期内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因此,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一)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8.91%、98.89%和99.04%,占比较高,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2.42%、29.12%和27.01%,且对应客户较多,如未来客户回款较慢或无法回款,公司将面临坏账损失压力,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629.39万元、9,320.40万元和12,158.28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98%、22.41%和21.33%。存货规模较大,一方面占用了公司营运资金,另一方面可能产生存货跌价和损失的风险,进而给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十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规模达69,363.36万元,投资金额较大。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或自筹资金安排不能及时到位、项目资金运用规划不善、项目组织管理不善等情况,可能导致项目建设不能如期完成或投资突破预算,并最终影响项目收益。

  (十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技术发展情况、市场供求情况、公司管理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虽然根据公司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评估结果,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项目在实际运营中将面临产业政策变化、技术革新、市场供求变化、生产成本上升等诸多风险,公司存在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十五)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夏厚君,其直接持有发行人74.70%的股权并通过进取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10.00%股权。本次发行后,夏厚君仍能对公司实施控制。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十六)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早期,海外日化、食品企业出于建立安全库存的考虑进行备货,且新冠肺炎疫情也使消毒液、医用耗材、各类包装等的需求快速上升,带动了标签标识印刷材料销售规模的增长。另一方面,进入四季度,公司广告喷墨打印材料下游行业需求旺盛,全行业产品提价,带动公司四季度毛利率上升及净利润增长。

  在上述两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公司2020年业绩情况良好,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036.02万元、10,665.39万元,分别增长17.17%、13.09%。

  但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完全地控制,国内多地也出现了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如果未来新冠肺炎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可能会对公司2021年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而若新冠肺炎疫情趋于平稳,其对标签标识印刷材料销售的促进作用可能减退,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重大建设工程合同、保荐承销协议等。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三)发行人律师

  

  (四)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

  

  (五)评估机构

  

  (六)股票登记机构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八)收款银行

  

  二、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址及时间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期间到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查阅,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披露。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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