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致远互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49.39元,募集资金总额950,757,5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11,45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40,646,046.4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5日已经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5日出具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982号)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447,136.64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75,784.58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371,352.06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64,660,980.32元,其中定期存款余额人民币310,000,000.00元,活期存款余额人民币454,660,980.32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建立单独的资金使用审批流程。2020年度募集资金主要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支付相关项目费用,参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11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已经2019年12月3日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并已对外公告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的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涉及研发、营销、服务等多个业务环节,每个环节的产生的效益均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共同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因此对于公司所取得的经营效益,难以细分到每一个项目。据此,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单独进行项目效益测算,每个项目也未有明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 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情况:
姓名:肖常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洁茹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强桂英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由于公司委托立信所的2020年度审计工作范围,除了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外,还包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其有效性发表意见。由于审计工作量增加,经立信所与公司协商确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调整为105.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考虑,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2020年度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1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综合考虑,确定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续聘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业务素质良好,遵循执业准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在2020年度担任公司审计工作期间,能够较好地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综合考虑,定价公允、合理。
(三)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确认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报酬,并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合规履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在公司曾经任职、现任职及今后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举措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O座一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并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1年5月18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发送至邮箱ir@seeyon.com进行预约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预约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N座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现场参会人员需事先做好出席预约登记,股东大会当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N座
邮编:100195
电话:010-88850901
传真:010-82603511
联系人:陶维浩、段芳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并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369 公司简称:致远互联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0元(含税)。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76,989,583股计算,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4,645,312.3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始终专注于企业级管理软件领域,为客户提供协同管理软件产品、解决方案、协同管理平台及云服务,集协同管理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及服务为一体,是中国领先的协同管理软件提供商。
协同管理软件是随着数字化和智能化应运而生的新兴企业级管理软件,已成为组织信息化的基础应用,提供高效敏捷的协同办公,可定制的个性化业务应用,广泛的连接集成整合信息孤岛,跨组织协同管理等价值应用,打造组织协同运营平台,助力企业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升级。
公司坚持“平台化”的产品发展战略,自主研发了协同管理技术平台V5,基于此平台,推出了面向企业市场的A系列和面向政务市场的G系列等标准产品;平台内嵌自研的低代码应用开发平台,为客户提供业务应用定制服务,以满足客户个性化业务管理需求;基于上述平台和产品能力为客户提供行业及领域的协同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贯彻“云转型”战略,基于自主研发的Formtalk PaaS平台,提供数智人力资源云服务,并满足客户“协同+HR”的整合需求;提供数据采集云服务,满足客户内外数据采集的社会化协同需求。此外,公司建设了云营销服务平台,支持“云+端”的销售、交付和生态建设,持续赋能客户和生态伙伴。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全新一代协同管理技术平台V8的研发,采用云原生、微服务架构等技术,满足中大型及集团型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支持大型组织的专属云部署和支持中小组织的SaaS在线订阅的商业模式。
1. 公司的平台、产品及其核心应用
公司坚持平台化的产品发展战略,自主研发的协同管理平台V5和Formtalk Paas平台及其相应产品对应如下:
(1)协同管理软件产品
公司基于协同管理技术平台V5研发的标准产品包括:面向中大型及集团化企业的A8、面向政府组织和事业单位的G6,以及相应的信创产品和移动产品;面向中小企业/组织的A6及相应移动产品。
(2)协同管理解决方案
随着组织发展,客户的协同管理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结合长期在协同管理领域的应用实践,在提供协同管理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协同业务管理领域,以及为客户提供行业及领域的协同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
协同业务管理解决方案:以组织运营中的流程驱动型业务为管理重点,通过一站式的低代码、可视化的应用构建工具,结合丰富的应用组件和应用包,高效构建各种场景化业务应用,持续满足客户业务管理的新需求。通过与异构系统集成,连接组织中人、财、物、数据等信息,形成业务闭环。例如,构建面向企业客户的费控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管理、经销商管理等和面向政府、国资及央企客户的公文管理、督查督办、三重一大管理、外事管理等协同业务管理应用。
协同运营平台解决方案:通过建设协同运营平台,能够帮助组织实现:统一信息入口,支持PC、移动多终端接入;统一流程管理体系,打造从战略到执行、从系统内到跨系统的一体化流程管理;统一系统集成整合,与异构系统单点登录、流程集成、信息集成;提供业务构建平台,按需进行业务定制及业务扩展;提供运营绩效服务平台,统一报表及组织级行为数据中心;提供高安全能力、高可靠性及扩展能力的技术平台。从而为组织构建新的IT治理架构,整合协同办公和协同业务应用,深度连接前台和后台,实现组织内外连接、场景化业务连接和异构系统数据连接等,助力政企客户数字化转型升级。
(3)协同云服务
云转型作为公司“七三规划”重要战略之一,公司为客户提供全新一代云服务,目前已拥有人力薪税云、数据采集云和协同政务云,基于公有云和专属云为企业和政府客户提供业务、数据和连接等多态融合的云服务。
人力薪税云(薪事力):聚合智能招聘引擎、大数据服务引擎和低代码PaaS平台能力的数智人力资源管理云服务,提供六大应用场景,包括组织人事、薪酬社保、招聘管理、绩效管理、考勤管理、成本管理等;深度连接协同管理平台,实现组织架构打通、数据双向同步,支持在协同管理平台中直接使用HR应用,赋能协同;打通HR“软件+服务”的生态,为组织提供灵活用工、人才盘点等专业HR服务,帮助企业实现DHR数智化转型。
数据采集云:基于Formtalk打造定位于多级、内外组织的大数据采集的社会化协同,提供数据采集和数据流转的自定义搭建、智能报表分析等能力,满足客户数据采集的个性化需求,面向组织内部或上下游的多层级的数据采集、流转、处理场景等。如企业客户用于资产/设备/产品报修、客户服务工单提交、处理和评价反馈、供应商准入和询报价等;如政府客户用于防疫上报、信访投诉、服务申请等。真正实现业务和数据的互联互通、打造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和公众的内外协同。
协同政务云:依托专属云部署的G6打造电子政务云平台,围绕党政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等核心管理工作,全面覆盖党政机关多层级组织管理、公文管理、会议管理、督查督办、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等政务办公与事务处理应用,并且针对政府业务特点,提供智慧党建、行政审批、政务数据服务、互联网+政务、拟态安全等创新解决方案,优化政务办公模式,提升行政运行效能,助力党政机关构建“高效、阳光、服务”的新型工作模式。
2. 实施交付服务和云营销服务平台
(1)实施交付服务
将协同管理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按照客户需求进行部署,满足客户使用需求的过程。公司结合成功实施经验和多年积累的专业知识,构建了“1+4+N”实施交付服务体系,即一套项目交付方法、四套交付工具、N套辅助工具,不仅满足当前项目需求,还可以随着信息技术、客户需求、管理认知等变化进行不断延展和深化。以达成客户应用价值主张和确保客户成功为目标,通过标准化的项目交付动作和格式化的项目交付文档等方法,提升整个交付团队的专业化和标准化交付能力,降低交付成本,加快交付节奏。
自2020年起,实施交付服务基于成熟的低代码平台,推动“云+端”相结合的交付模式,通过云上设计中心,可以实现多人同时在线实施,并提供大量可参考或可复制的业务实践成果,以平台化支撑产品化和规模化交付,提升项目交付效率,实现客户成功与高效交付,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云营销服务平台
为了更好满足客户对协同业务的个性化定制需求,公司建设了云营销服务平台,提供不断丰富的可下载和选购的业务组件及应用方案,以“云+端”的方式,实现了云营销服务、云交付服务和云生态服务,持续赋能员工、生态伙伴和客户,提升应用定制服务的效率,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规模化交付。
云销售服务:为客户提供从云端访问、云端业务体验、云端业务试用的一体化云营销服务。客户可体验各行业/领域的解决方案,也可以基于POC为客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直接在线试用并验证需求。云营销服务将为未来业务提供新的运营模式。
云交付服务:构建云端低代码设计中心,实现客户需求的精准分析、业务应用的快速搭建,并通过快速认证中心,辅助业务人员直接将业务应用交付到客户环境。云交付服务将线下部署与线上设计结合,构建了新的交付模式,缩减交付流程,提高规模化交付效率。
云生态服务:供给侧生态伙伴基于云端低代码设计中心,结合自身在行业或领域的能力,构建多样化的聚焦行业领域协同业务应用,将其构建的业务应用推广至用户和营销侧生态伙伴,结合线下商务和交付服务,完成交易和交付环节,提升生态伙伴竞争力。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可分为销售模式、服务模式及采购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模式
由于客户覆盖区域较广,公司根据行业的市场运行规律,结合不同产品系列适用的销售模式,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构建起了成熟、稳定的营销服务体系。
公司主要软件产品与销售模式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下: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产品与服务销售合同,并进行相关软件产品及服务的交付。目前,公司的直销模式主要以A8系列产品、G6系列产品的销售为主,重点定位在大中型企业组织以及政府机构或部门。
(2)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以买断方式销售给经销商并由经销商直接面向终端用户签署产品服务合同并进行产品交付和服务的模式。公司与经销商按折扣结算产品额,并辅助经销商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支持。
2、服务模式
公司在对用户提供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同时特别强化服务支持,根据新老客户不同阶段的不同服务需求,公司提供包括管理与业务咨询、产品实施交付、构建业务应用、客户化定制开发以及运维服务等专业服务,以满足客户在组织管理提升、业务流程优化、系统安装部署、应用扩展、系统持续优化以及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3)采购模式
公司向客户交付的主要产品为软件,对外采购的内容主要是商品采购、第三方产品外包服务。其中,商品采购主要为协同管理系统所需要的非本公司生产的软硬件;第三方产品主要是客户委托公司代为采购的为满足客户一体化协同管理解决方案所需要的非公司生产的软硬件;外包服务是指公司在公司人力和技术资源不足时,公司将部分项目的实施交付、定制化开发和运维服务等外包给第三方。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隶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下的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新兴软件及服务行业软件行业作为我国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行业规模不断扩大。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应用的不断深化,未来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由此预计我国软件行业仍会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发展前景广阔。
根据艾瑞咨询《中国协同办公市场研究报告》,2020年国内协同办公市场规模440亿元,到2030年国内协同办公市场规模将达到806亿元,随着近几十年互联网对传统软件行业的改造,未来智能化办公、全面协同、软件国产化和互联网安全建设都将成为协同办公厂商发展的关键词。
协同管理软件与服务行业在国内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主要经历了文档与信息共享、组织与流程化协作、全面的组织协同管理等三个阶段,已经逐步成为继ERP等企业级管理软件之后重要的企业级管理软件之一,是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构实现信息化运营管理的重要手段。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速度的加快,协同管理软件开始向平台化、移动化、云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成为企业、政府统一的工作入口和运营中台。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协同管理软件与服务行业领先的解决方案、软件产品与服务提供商,公司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已在创新能力、产品技术、客群基础、市场品牌、营销体系、服务体系等方面构筑了竞争优势。发展至今,公司拥有3万多家企业和政府客户,业务范围基本覆盖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客户涵盖了制造、建筑、能源、金融、电信、互联网及政府机构等众多行业及领域,并获得各行业内知名客户的认可,广泛的客户资源为公司在同行业的竞争奠定了坚实基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更新和发展,对数字化转型升级中的国内企业和组织适应新经济环境变化、推动组织变革、提升运营效率提供了技术手段;同时对协同管理软件产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产生了重要影响。
1、协同管理软件为新兴的企业级管理软件
协同管理软件作为新兴的企业级管理软件,已经成为组织工作的入口和日常工作管理的工具手段。协同管理软件建立在“以人为中心”的协同管理思想上,通过企业内外、产业链以及政府部门中“人”为核心的数据、信息、角色、权限、资源、状态、目标等的有序、有效连接和集成整合,实现在不同行业、企业和组织环境下的高效协作,提升企业、政府和组织的运营管理效率,加快实现企业、政府等组织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有效提升企业、政府和组织的运营效率。
近年来,随着新兴互联网企业的兴起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部分大中型企业开始逐步建立数字化运营中台,以提升组织轻量化应用的快速迭代能力和数据集成应用能力,从而支撑组织的业务快速变化和创新,企业数字化运营中台的建设加速提升了协同管理软件的新需求。协同管理软件可以提供低代码开发平台以及数据集成平台,其价值主要体现为:一是满足客户广泛和个性化的平台应用场景构建;二是对企业应用开发效率的提升和开发成本的降低;三是实现企业统一的工作入口和数据整合应用价值。企业数字化运营中台建设的快速发展为协同管理软件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云计算技术推动产业创新和行业新模式
随着协同管理软件在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价值的不断显现,近几年协同管理软件在各行业呈现普及化应用趋势,除中大型企业以外,国内众多的中小企业亦开始加速部署应用协同管理软件。现有协同管理软件行业的业务模式基本以“标准化产品+个性化定制”为主。云计算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加快了行业和企业在IT基础架构方面向IaaS架构迁移,同时也推动着SaaS/PaaS模式的协同管理软件与服务在企业中的应用,为协同管理软件行业模式和应用创新奠定基础。
除云计算的SaaS/PaaS服务模式以外,云计算技术正在改变传统协同管理软件的营销模式,其将传统协同管理软件单一的线下“产品+服务”的开发营销模式逐步转变为互联网在线服务模式与线下“产品+服务”并存的线上线下模式。协同管理软件的平台化、定制化模式,可以在云计算架构上将碎片化、场景化应用与产业生态进行对接,形成包括厂商、伙伴、乃至客户多方参与开发和构建的新型模式,并实现“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部署。
3、移动互联构建移动协同应用新产业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对企业组织的工作管理模式、运营效率提升带来了新的机遇。协同管理软件运用移动互联技术,通过移动即时通讯(IM)、视频会议等功能和技术,结合移动互联下的业务应用场景,形成企业和组织在移动端的工作入口和应用门户,实现企业员工、管理者可在任何时间地点相互连接和协作。此外,协同管理软件可以集成整合第三方企业级移动应用,帮助企业和组织部署更丰富的移动应用。协同管理软件厂商、腾讯、阿里巴巴、移动应用开发伙伴等将构建起新的移动协同应用产业生态,形成新的企业级移动应用产业。
4、大数据、人工智能为协同管理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逐步应用于企业和组织的信息系统建设中,协同管理软件作为各行业企业通常使用的工作和管理入口,不仅每天流动和产生企业的关键业务运营数据,且其全员的应用特征还将形成员工、团队、组织以及产业链之间相互协作的行为大数据。企业可对上述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学习和利用,形成商业智能和专家系统,为经营管理提供准确、科学的决策,同时还将对企业中的岗位、部门、流程、工作结果等方面提出有效的评估和建议,形成更高效、专业、智能的工作管理模式。此外,企业通过在协同管理软件中运用语音、图像、软件机器人等技术,在解放员工或管理者繁琐工作的同时,形成可以替代人类的人工智能业务协作系统。
5、国务院颁布“新基建”加强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
2020年受新冠疫情对国内经济发展影响深远,围绕国内市场大循环,国务院旨在通过数字经济来带动其他产业发展,以此应对疫情的负面影响,“新基建”鼓励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除了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包含对新基础设施应用的促进,包括网上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车联网、智慧城市等应用,通过构建平台来实现参与者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标,着力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把握方向,加快产业数字化创新;技术赋能,全面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突出重点,打造行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以创新赋能业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以“夯实、优化、布局”为核心,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抓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信创等机遇,实现营业收入76,329.13万元,同比增加6,345.53万元,增幅为9.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59.92万元,同比增加1,013.25万元,增幅为10.40%。2020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3,026.71万元,增幅为33.87%,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为15.67%。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12,519.64万元,同比增加2,865.94万元,增幅为29.69%。
报告期内,公司信创业务取得快速发展,信创业务实现收入5,174.45万元,同比增加3,931.51万元,增幅为316.31%;公司云业务转型取得发展,实现云业务收入4,714.97万元,同比增加2,883.32万元,增幅为157.42%;公司持续关注客户服务,实现技术服务收入8,930.55万元,同比增加1,404.28万元,增幅为18.66%。本报告期末,公司直销业务在执行合同47,057.48万元,较上报告期末增长11,103.92万元,增幅为30.88%。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合同资产增加5,851,829.13元,应收账款减少5,851,829.13元;预收账款减少225,117,480.90元,合同负债增加216,553,412.39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8,564,068.51元。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101,149.97元。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4.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9,158,407.72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989,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645,312.35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对于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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