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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下转D112版)

  证券代码:大北农     证券简称:002385       公告编号:2021-045

  

  2021年4月19日,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上用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在该期限内行使限定额度范围内投资决策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业务运作正常,提高了集团资金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由于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必须保持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为在保障流动性的同时有效提高该部分资金的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性和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即任一时点用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十二个月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包括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集团各单位(包括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

  自获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6、授权管理

  由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授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根据业务需要,适时引入不同提供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负责上述金融机构理财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和风险控制。同时,在理财期间更加密切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

  (2)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5)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的审批,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公司购买或持有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即任一时点上用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在该期限内行使限定额度范围内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为前提,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3、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大北农             证券简称:002385       公告编号:2021-043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历史沿革: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万元

  6.业务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7.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8.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

  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 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Shine Wing International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Shine Wing International目前在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19位。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四)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独立复核人员情况如下: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闵丹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五)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和相关信息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2021-04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15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调剂,公司拟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具体额度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调剂。公司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量逐渐加大,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15亿元人民币,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15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融资租赁、采购履约担保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其中:

  

  注: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可将该项部分剩余额度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可分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调剂。

  ③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等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④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上述11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担保,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范围内已经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将计入本议案所述额度范围并继续占用上述11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直至该等担保履行完毕、期限届满。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另行做出决议的担保或者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的担保将不再占用上述授权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无其他对外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单位基本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见附件1。

  2、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单位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见附件2。

  3、被担保人财务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见附件3。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公司、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115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115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340,530.78万元(含本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净资产1,101,544.45万元计)的121.70%,实际担保余额为773,674.70万元(含对参股公司担保、对其他公司担保)。其中,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31,061.52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0万元,子公司尚未消除担保责任的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3,861.01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下转D1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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