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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1-016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6.30亿元人民币,担保具体用途为被担保方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以上担保之间并无提供反担保,在授权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合信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8月05日

  注册地点:佛山三水工业园区D区44号F1、F2之一、F3

  法定代表人:林海生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各类中、高档瓦楞纸箱、纸板及纸塑包装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新型环保包装物的研制与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有效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5,035.89万元;负债总额6,523.97万元;净资产28,511.92万元;资产负债率18.62%;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7,580.93万元;利润总额3,019.47万元;净利润2,597.48万元。

  佛山合信包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福建长信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2月04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十里村蔡坑200号

  法定代表人:吕秀英

  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工业用纸、中、高档瓦楞纸板、纸箱、纸盒,纸、塑等各种彩色包装印刷制品;开发设计制造各种新型包装制品;销售自产产品并对销售后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5,478.14万元;负债总额8,012.45万元;净资产7,465.69万元;资产负债率51.77%;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1,606.87万元;利润总额1,267.29万元;净利润1,141.61万元。

  福建长信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18日

  注册地点:汉川市新河镇闽港台投资区

  法定代表人:许伟刚

  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装卸搬运;再生资源销售;纸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4,686.28万元;负债总额26,001.10万元;净资产8685.18万元;资产负债率74.96%;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2,131.97 万元;利润总额2,838.88万元;净利润2,520.79万元。

  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重庆合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8月26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康春华

  注册资本:3,000万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生产、销售:中高档瓦楞纸箱、纸板及纸塑包装制品;包装品(不含印刷);新型环保包装物的研制和开发;货物进出口。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2,590.88万元;负债总额6,798.79万元;净资产5,792.09万元;资产负债率54.00%;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3,055.03万元;利润总额262.22万元;净利润208.28万元。

  重庆合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厦门合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2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19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周勤

  注册资本:18,800万人民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专业化设计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谷物仓储;棉花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家用电器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建材批发。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3,747.22万元;负债总额34,209.66万元;净资产19,537.56万元;资产负债率63.65%;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5,134.44万元;利润总额1,626.21万元;净利润1371.46万元。

  厦门合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厦门荣圣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2月18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西湖工业区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春华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其他纸制品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服装零售;鞋帽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五金零售;文具用品零售;照相器材零售;通信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519.50万元;负债总额3,816.77万元;净资产2,702.73万元;资产负债率58.54%;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529.45万元;利润总额771.51万元;净利润538.87万元。

  厦门荣圣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合众创亚(天津)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29日

  注册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来源道10号

  注册资本:25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周凯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9,508.72万元;负债总额2,095.89万元;净资产7,412.84万元;资产负债率22.04%;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2,223.05万元;利润总额861.23万元;净利润889.52万元。

  合众创亚(天津)包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合众创亚渤海(天津)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29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七经路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凯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包装制品、泡沫塑料、瓦楞纸板;裁纸加工。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830.77万元;负债总额2,262.48万元;净资产4,568.29万元;资产负债率33.12%;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096.57万元;利润总额611.28万元;净利润446.42万元。

  合众创亚渤海(天津)包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 合众创亚(成都)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3月17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北路

  注册资本:768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周凯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瓦楞纸板,用于包装的纸制品及相关包装装潢的设计、印刷产品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纸制品、塑料制品、木制品、金属制品的包装产品销售、技术服务;印刷包装设备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8,495.02 元;负债总额7,214.91万元;净资产11,280.11万元;资产负债率39.01%;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194.64万元;利润总额1,247.92万元;净利润1,179.93万元。

  合众创亚(成都)包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湖北华艺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5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荷沙公路以南、新三路以西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婉真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制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包装印刷材料及设备销售;自营、代理企业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塑料制品销售;普通货运;房屋、厂房出租;印刷技术研发、推广。(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4,528.75万元;负债总额7,761.89万元;净资产6,766.86万元;资产负债率53.42%;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7,623.97万元;利润总额1,120.07万元;净利润1,026.06万元。

  湖北华艺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 湖北合信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3日

  注册地点:汉川市汉川经济开发区北桥工业园平章大道东段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伟刚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制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数字印刷;包装印刷材料及设备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塑料制品销售;普通货运;印刷技术研发、推广。(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2,879.50万元;负债总额6,923.70万元;净资产35,955.80万元;资产负债率16.15%;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92.04万元;利润总额-663.44万元;净利润-498.03万元。

  湖北合信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 合众创亚(武汉)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6月27日

  注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注册资本:1,215.2807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周凯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印刷、销售瓦楞包装产品及其它包装产品,从事瓦楞包装产品及其它包装产品的进出口。(凭《印刷经营许可证》在核定期限与范围内经营)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822.59万元;负债总额4,634.01万元;净资产1,188.58万元;资产负债率79.59%;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302.29万元;利润总额624.68万元;净利润499.42万元。

  合众创亚(武汉)包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 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22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株洲路东150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春华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批发、零售:中高档瓦楞纸箱、纸板及纸、塑料包装制品;研究、开发、销售自产产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3,059.41万元;负债总额2,772.57万元;净资产30,286.84万元;资产负债率8.39%;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174.32万元;利润总额-232.79万元;净利润-177.44万元。

  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 青岛雄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26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株洲路东150米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恺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贸易经纪;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7,249.80万元;负债总额5,419.23万元;净资产1,830.56万元;资产负债率74.75%;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669.90万元;利润总额413.36万元;净利润308.52万元。

  青岛雄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 滁州华艺柔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3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与经三路交叉口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伟毅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新型环保包装制品的研发、推广;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环保彩箱、彩色面纸、标签的设计、生产、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6,723.77万元;负债总额4,130.59万元;净资产22,593.18万元;资产负债率15.46%;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2,271.06万元;利润总额3,147.34 万元;净利润2,308.27万元。

  滁州华艺柔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 合众创亚包装(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29日

  注册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71号

  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周凯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发泡塑料包装、瓦楞纸箱、纸浆模塑等系列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3,170.16万元;负债总额8,739.94万元;净资产4,430.21万元;资产负债率66.36%;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2,965.19万元;利润总额1,147.47万元;净利润1,043.08万元。

  合众创亚包装(南京)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7、 合众创联(广州)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6月25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谢村村万宝工业区

  注册资本:92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周凯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机制纸及纸板制造;其他纸制品制造;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泡沫塑料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佣金代理;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5,245.03万元;负债总额9,252.98万元;净资产5,992.05万元;资产负债率60.70%;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7,163.09万元;利润总额1,142.02万元;净利润851.07万元。

  合众创联(广州)包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8、 天津世凯威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08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春华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瓦楞纸箱、纸板及纸塑制品制造、销售,包装物的技术开发,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0,788.33万元;负债总额2,004.27万元;净资产18,784.06万元;资产负债率9.64%;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203.09万元;利润总额222.49万元;净利润151.80万元。

  天津世凯威包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6.30亿元人民币。

  五、对外担保总额

  截至2021年4月19日,包含本次拟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人民币163,000.00万元,该担保总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就银行授信一事进行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0.0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47.20%。

  截至2021年4月19日,以上担保额度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22,733.30万元。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80%,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

  公司除以上对子公司就银行授信一事进行担保外,无其他任何对外担保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3、被担保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1-022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晓光先生、财务总监蔡丽容女士、独立董事陈守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康春华女士、保荐代表人李蔚岚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2: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1-018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35号文的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1-019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5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256,41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128,20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1%,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夏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不确定,将根据市场情况、资金安排等决定是否减持。若未来拟实施相关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8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含)。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85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256,41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128,20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8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256,41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3%。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8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128,20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130,486,956.1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53,290,671.71元,货币资金余额为691,507,988.99元,未分配利润为1,434,801,817.52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006,566,056.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079,358.76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74%,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4%。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公司认为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完善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8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256,41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3%,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九)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 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夏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不确定,将根据市场情况、资金安排等决定是否减持。若未来拟实施相关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执行本次回购股份所需的相关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方案可行。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市场形象的维护,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回购股份方案。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揭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1-021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9日发出,并获得监事确认。公司本届监事会有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郑恺靖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2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营业收入12,006,566,056.5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0%;利润总额387,565,390.1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0,079,358.7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73%。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421号)《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079,358.7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6,630,532.23元,按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663,053.22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79,503,338.85元,减2019年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16,953,607.4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1,517,210.46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及摘要于2021年4月2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年报摘要还刊载在2021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1年4月2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0年度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为135.00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1年4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大庆华洋数码彩印有限公司和包头市华洋数码彩印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司名称变更为“合众创亚(包头)包装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1-015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保障和促进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对涉及业绩承诺的子公司的业绩情况进行审核,现将涉及业绩承诺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基本情况

  2016年9月23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大庆华洋数码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华洋”)和包头市华洋数码彩印有限公司(2020年度名称变更为“合众创亚(包头)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华洋”,大庆华洋与包头华洋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9,240.00万元。

  公司已于2016年9月完成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自2016年9月30日起将大庆华洋和包头华洋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于2016年12月,公司分别在大庆市让胡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12月6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以574.00万元、916.00万元(共计1,490.00万元)受让厦门华洋持有的大庆华洋、包头华洋全部股权。上述股权过户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大庆华洋和包头华洋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

  根据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厦门华洋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林天生和林丽珠(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承诺大庆华洋、包头华洋2016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指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达到以下金额:

  单位:万元

  

  每年由公司指定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上年度利润承诺期间的利润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若标的公司任一年未达到上述条款约定之利润承诺的,业绩承诺方同意并授权直接从业绩承诺方提供的无息借款中扣除,用以补足利润承诺。

  三、大庆华洋、包头华洋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大庆华洋、包头华洋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

  2020年度标的公司实际业绩低于承诺业绩,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上下游公司开工延迟,市场恢复缓慢,公司业绩无法达到预期。

  五、业绩补偿安排

  大庆华洋、包头华洋2020年度承诺业绩与实现业绩的差额为1,768.89万元。

  针对2020年度承诺业绩与实现业绩的差额,公司将根据协议业绩承诺相关约定,并依据审计报告最终结果,业绩差额将在第三季度前协商补足。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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