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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1-024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兰州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

  ● 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94.1997亿元(含本次)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新和”),以持有的应收账款,向公航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航旅商业保理”)申请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兰州(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名城”)作为保证人,提供最高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30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20-035、2020-040和2020-054)。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上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二、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兰州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峰,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建造、销售商品房(凭资质证经营)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兰州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兰州)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分别持有兰州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和49%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新和与公航旅商业保理签署《循环保理合同》,以持有的应收账款,向公航旅商业保理申请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名城作为保证人,与公航旅商业保理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4.19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9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4月21日

  报备文件:

  1、《循环保理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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