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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022            公司简称:新通联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文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再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占翠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通联道威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州衍庆持有的华坤衍庆70%的股权,华坤衍庆持有华坤道威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控制华坤道威51%股权。

  2020年9月24日、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打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摘要以及其他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议案。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成交割。进入2021年以来,受市场环境变化、金融机构并购贷款内部审批流程、春节放假、年报审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落后于预期。2021年4月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联道威与湖州衍庆、孟宪坤先生、裘方圆女士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补充协议二约定,如2021年6月30日前未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期,否则双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收购事项并互不承担原《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如2021年6月30日前还未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手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终止的风险。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6,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3,533,3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4,853.6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53.0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800.62万元,收到归还募集资金277.30万元。

  2020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34.59万元;2020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87万元;2020年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3.16万元。

  累计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已使用募集资金26,488.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53.92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803.78万元,收到归还募集资金277.30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1,149.42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

  2015年6月1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周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8年8月15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周浦支行(账号为98320154740005415)的募集账户已经销户。

  2016年1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8年6月,因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交通银行上海共康支行(账号为310066069018800008095)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销户。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532.9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5〕2-287号鉴证报告,具体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优化配套及建设项目(一期)已经实施完毕,该项目2017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1,710.52万元。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意见,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6月21日,公司将上海浦发银行南汇支行募集户中1,727.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6,130.56元为2018年6月21日到账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已于2018年8月15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91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91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无锡新通联包装制品制造有限公司。该项目实施后,因市场环境不及预期,于2016年8月终止,剩余募集资金5,632.70万元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变更为“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通联”)。公司拟对重庆新通联增资6,400万元,其中包括5910万元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和利息268.71万元。

  2018年4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对外投资暨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公告》,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910万元及理财收益和利息。

  2019年4月25日,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绿色重型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使用的277.30万元,以自有资金补足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笔电包装-微电子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6,606.97万元,投入自有资金1,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8月正式投产。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1-018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文洁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3、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康可尔压缩机有限公司

  上海康可尔压缩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4 月3 日,现持有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66076193X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为3,200 万元,法人代表曹立峰,住所为宝山区金池路298 号4 幢B 区,经营范围:液压密封气动元器件、离心机、螺杆压缩机、螺杆泵、工艺气体压缩机成套设备的研发、加工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控制的企业。

  2、上海稳健压缩机有限公司

  上海稳健压缩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2 月28 日,现持有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747617025A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 万元,法人代表曹立峰,住所为上海市宝山区金池路298 号,经营范围:压缩机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五金加工,仓储(除易燃易爆危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及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配偶程洁共同控制的企业。

  3、江西格雷特压缩机有限公司

  江西格雷特压缩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7 月3 日,现持有江西省南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61021690962353L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3,300 万元,法人代表曹立峰,住所为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工业园区(三期),经营范围:空气压缩机、五金加工、销售;压缩机配件销售;电动机生产(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及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配偶程洁共同控制的企业。

  4、上海柯励森压缩机有限公司

  上海柯励森压缩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4日,现持有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761637954U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12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曹立峰,住所为上海市宝山区长建路199号2幢A-3厂房,经营范围为空气压缩机生产、加工及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润滑油批发零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及调试。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弟弟曹立峰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和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水平和行业惯例为定价依据,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公允、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1-022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具体调整变化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通讯及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曹文洁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阶段,2021年公司会有重大的资金支出需求,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和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曹文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关联董事曹文洁、徐宏菁、杨方明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择机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八、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5万元(不含税),本次收费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所具备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天健所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到的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鉴于天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同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本次续聘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的范围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

  (六)现金管理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二、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不超过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产品说明

  公司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产品期限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且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2,665.92万元,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9.48%。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年度报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制定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以保证上述资金使用的安全,使得现金管理活动能够得到监督和保障。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于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1-021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新通联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风险提示:合资公司的成立尚需工商部门注册批准,合资公司的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未来规划,为拓宽公司市场领域,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通联环保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联环保”)拟与上海置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唐科技”)合资设立上海新通联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联科技”),其中,新通联环保拟出资51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1%;置唐科技拟出资49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9%。

  新通联科技未来拟主要从事:包装制品的生产,自动化包装设备、仓储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等业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新通联环保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P0Y65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罗北路1238号4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云锋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制品、木材、塑料制品的批发与零售;从事包装制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设计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的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海置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HHALC66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州路741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腾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自动化、网络、计算机、信息、包装、机械、电子、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软件开发,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的维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新通联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

  2、法定代表人:顾云锋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罗北路1238号

  5、经营范围: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的生产、批发与零售,塑料制品的批发与零售,包装服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服务,仓储服务(食品与危险品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零售,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机器人系统技术开发及服务,自动化仓储设备的研发、销售,设备维修安装服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6、持股比例:新通联环保持股51%,置唐科技持股49%。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

  此次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和深挖客户资源,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初期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还需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尚存在工商核准风险,且目标公司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实施过程和设立合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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