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备。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