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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旗下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价值启航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2021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nanhuafunds.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仅涉及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05599)咨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侧袋机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部分,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新增了“侧袋机制”的章节,明确约定了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及启动侧袋机制的风险等相关内容。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次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anhua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也可以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了解相关信息。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04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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