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0,711,81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仍是汽车零部件的加工、制造、销售,公司产品包括传统发动机冷却部件、新能源冷却部件及模块、发动机节能降排部件、非发动机其他部件等产品分类,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传统发动机冷却部件主要包括传统机械水泵、排气歧管产品。传统机械水泵是汽车发动机冷却系统的重要部件,主要用来使冷却系统内的冷却液循环流动,保持发动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排气歧管是汽车发动机排气系统的重要部件,作用为把发动机汽缸内燃烧的废气集中收集起来,转入催化器清洁净化,消音器降低噪音,以便达到排放标准。
新能源冷却部件模块主要包括电子水泵、热管理控制阀、温控模块和电子执行器。电子水泵是采用压电材料作动力装置,从控制到驱动彻底实现电子化,以电子集成系统完全控制液体传输,从而实现液体传输的可调性、精准性的一种新型水泵;热管理控制阀是汽车热管理系统主要部件之一,通过控制冷却液流量,用于灵活切换加热和冷却回路,将可用的热量或冷量输送到需要的位置。
节能减排部件主要指涡轮增压器壳体产品。涡轮增压器利用发动机排出的废气惯性冲力来推动涡轮室内的涡轮,涡轮又带动同轴的叶轮,叶轮压送由空气滤清器管道送来的空气,使之增压进入气缸。当发动机转速增大,废气排出速度与涡轮转速也同步增加,叶轮就压缩更多的空气进入气缸,空气的压力和密度增大可以燃烧更多的燃料,相应增加燃料量和调整发动机的转速,达到增加发动机的输出功率之目的。涡轮增压器壳体是涡轮增压器的主要部件之一,具有铸造难度大,加工精密度高,耐高温等技术特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内汽车产销连续三年下降、中美贸易战等带来的严峻挑战,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坚定实施 “坚韧执着、双轮驱动、精耕细做、铸就品牌”经营方针,紧紧依靠技术创新,强化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6.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40%。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抢抓商用车销量增长时机,带动商用车水泵销量上升,全年产销商用车水泵70万只,增长14.1%。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客户开发,2020年新能源客户近40余家,爱德曼、亿华通、飞碟汽车、北汽越野车电子泵产品已实现批量。
二、在国外疫情十分严峻,国内2020年4-9月出口锐减的情况下,公司国贸业务逆势增长,全年国贸收入12.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2.4亿元增长了2.4%。
三、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研发水平,着力开发电子泵、离合器开关水泵、可变量机油泵、真空泵、耐热钢排气管、涡壳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全年,共开发新产品203款,其中机械水泵86款、电子水泵19款、排气歧管24款、涡壳23款、热管理控制阀22款、电子真空泵2款、机油泵8款、电子机油泵2款、飞轮壳及支架17款。
四、压缩费用,减少投资,购买机器设备、房屋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共计1.6亿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耀志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8: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耀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8名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孙锋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李培才、孙玉福、方拥军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2021年4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0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65亿元,同比增加1.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432.10万元,同比增长87.40%;实现每股收益0.248元,同比增长5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8万元(含税),聘期1年。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等14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上述14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1.55亿元,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1.8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根据飞龙股份以往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使用情况来看,仅使用授信额度的三分之一,风险在可控范围。
授权总经理孙耀忠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12)。公司独立董事李培才、孙玉福、方拥军对关于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近年来,《公司法》(2020修订)、《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发生了部分变化,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拟对现有公司要求中涉及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内容详见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孙耀志、孙耀忠、孙锋、李明黎、张明华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推进公司建立合理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稳定的经营团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原有的《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多项内容。公司《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内容详见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120,178.23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32.10万元。
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64,358.52万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97.65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79.76万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17.89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余额31,094.98万元,减去本期已支付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5,007.12万元,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34,905.75万元。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因此,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为34,905.75万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500,711,8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现金股利50,071,181.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业绩成长及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现金分红,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15: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1年5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第5、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第6、8、10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人:谢坤
会议联系电话:0377-69723888;传真:0377-69722888;
邮政编码:474500
电子邮箱:dmb@flacc.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6。
2.投票简称:飞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5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飞龙股份”(002536)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由摆向荣主持,本公司监事王宇、李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0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65亿元,同比增加1.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432.10万元,同比增长87.40%;实现每股收益0.248元,同比增长5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状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8万元(含税),聘期1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年度总额不超过21.85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联监事摆向荣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原有的《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多项内容。
12.《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耀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定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晓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耀志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孙耀忠、独立董事方拥军、财务总监孙定文、董事会秘书谢国楼。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飞龙特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一、开展涌金司库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涌金司库业务:指协议银行依托易企银平台、集团资产池及相关产品与服务,向企业提供的集账户管理、支付结算、资金融通、金融资产管理、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征信管理、供应链金融等于一体的金融、科技综合解决方案。该业务协议主要包括易企银平台合作协议、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涌金司库项下的集团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企业或企业集团提供的集资产管理、资产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企业或企业集团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并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且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户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电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涌金司库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业务期限
本次拟与浙商银行开展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
上述涌金司库业务的期限为一年;实际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飞龙特铸)和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涌金司库项下集团资产池业务,此业务包括存单、票据及其他资产的质押融资;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浙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涌金司库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涌金司库项下的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涌金司库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涌金司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涌金司库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涌金司库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与本次业务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南阳飞龙、郑州飞龙、西峡飞龙、重庆飞龙、飞龙特铸)可以使用的涌金司库项下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提请董事会同意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涌金司库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涌金司库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涌金司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涌金司库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涌金司库业务的担保方式及担保人
(下转D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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