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1-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营业务为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环保等工业用高温材料及冶金炉料辅料的研发设计、配置配套、生产制造、安装施工、使用维护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全程在线服务”的整体承包业务。公司致力于为钢铁等高温工业提供优质耐火材料产品和服务,在耐火材料行业首创的“整体承包”经营模式为公司的高速发展和我国耐火材料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耐火材料一般是指耐火度在1580℃以上,能够承受各种物理化学变化和机械作用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广泛应用于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机械、电力乃至国防等高温工业,是各种高温热工窑炉和装备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材料,也是各种高温工业的重要基础材料。耐火材料的技术进步对高温工业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耐火材料的需求与高温工业尤其是钢铁、建材等工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公司的主导产品为耐火材料及冶金炉料,包括不定形耐火材料、机压定型耐火材料、预制型耐火材料、功能性耐火材料、陶瓷纤维及制品、高纯氧化物烧成制品、耐火原料、冶金炉料等八大系列近300个品种。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的高炉、转炉、钢包、连铸中间包、铁水包、加热炉等全流程钢铁冶炼环节,以及垃圾焚烧炉、石化、建材等诸多领域,在国有大中型钢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产品分布上具有显著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给全球经济带来了极大冲击,主要经济体呈现负增长,国内经济形势也遭受较大影响。在党和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全民同心、共克时艰,创造性开启中国抗疫模式,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及时有效的遏制了疫情的蔓延,经济率先实现复苏。受国外疫情影响,耐材行业出口贸易受阻,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耐材承包价格持续下降,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压力。在此背景下,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团队坚决贯彻落实公司战略布局,有序推进产能转移与产能升级工作,顺利完成洛阳利尔“退城入园”搬迁工作及洛阳功能定型制品智能化产线建设投产工作,实现对运营过程“数据化、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的改造升级;圆满完成日照基地钼合金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工作,为公司完善产品结构、打造新的收入增长极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继续做好全面经营工作,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坚持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结合市场情况,灵活调整经营策略,严抓回款工作,强化提升盈利能力,强化内部精细化管理,积极开拓新市场新业务,实现了营业收入与经营利润的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082.6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26.82万元,同比增长8.98%。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所处地位
2020年国内耐火材料行业运行整体平稳,耐火材料行业主要下游行业如钢铁、水泥、玻璃、有色等在2020年运行平稳,产量仍均保持增长态势。据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数据,2020年全国耐火材料产量2477.99万吨,同比增长1.94%。2020年全行业耐火材料企业总家数1873家,主营业务收入1936.4亿元。全国69家重点耐材企业销售收入517.54亿元。2020年,耐火材料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生产企业14家,超20亿元的企业6家,超过30亿元的企业3家。大型企业的经营质量与2019年相比提升明显,收入与利润增速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头部优势企业版块逐步形成。重点耐材企业经营状况优于平均水平,中小企业经营结果较之2019年更为困难,行业优势仍在继续向大型企业和重点企业快速倾斜和集中,产业集中度正在稳步提升。
近年来,耐材行业的发展形势与发展趋势已发生根本性变化,行业企业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耐材行业已由原来的规模增长带动的粗放式发展转变为创新增效带动的高质量发展,耐材企业间的竞争将从“增量博弈”转为“存量博弈”。行业中仍然存在的产业集中低、恶性竞争、产能过剩、落后产能退出慢、商业模式落后、综合技术服务能力不足、产线装备自动化水平低、创新及管理能力不足、环保不达标等等问题,将会在行业企业的转型升级当中,逐步得到改善,市场化的淘汰机制将进一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综合实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的市占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是一家为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环保等工业用高温材料及冶金炉料辅料的研发设计、配置配套、生产制造、安装施工、使用维护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全程在线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商,作为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公司近年来持续取得了较快较好的发展,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净利润率等指标的增速均大幅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盈利能力在可比数据中连续保持领先地位,并且负债率也保持在较低水平。公司秉承帮助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服务理念,依托完善的产品线、强大的创新能力,不断完善和优化的商业模式,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市场拓展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中国领先的高温工业用高温材料整体承包商和服务商,在高温材料行业处于引领地位。
(二)行业相关政策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在鼓励类产业中与公司业务存在相关的有以下几类:(1)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2)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3)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4)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公司将顺应国家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响应产业调整指导政策,大力发展鼓励类产业,压减含铬耐火材料限制类产业。该指导目录对公司总体将产生积极影响。
国家及各耐火材料主产区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环保整治提升的具体文件及措施。辽宁和山东两省已分别制定了《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山东省区域性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近期发布了《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也即将发布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环保投入,通过升级改造,各生产施设均已满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的排放标准。环保整治力度的加强将加速淘汰行业内不合法不达标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的竞争环境,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未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将会给钢铁行业带来深远影响,为降低吨钢能耗,钢企将更加重视耐材的质量与寿命,同时电弧炉等短流程炼钢工艺也将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这一变化也将使公司面临新的机遇,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研发及技术优势,加大对高质量耐材、电弧炉用耐材等优势产品的市场开发与推广力度,满足客户需求,配合客户一同实现降低能耗的目标。同时,公司通过对自身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以及对产线自动化、智能化升级,较大幅度的降低了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的消耗量,减少了二氧化碳及污染物的排放。
(三)行业竞争状况与公司竞争优势
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行业耐火材料企业总家数1873家,主营业务收入1936.4亿元,利润总额114.1亿元。企业平均收入与利润均偏低。耐火材料行业长期以来行业集中度低,竞争激烈,行业内小规模企业占比过高,行业规模前三企业市占率合计不足10%。随着下游需求增长放缓、耐材行业准入制度的出台、环保整治力度的加强、“整体承包”模式的渗透率不断提高以及小规模下游企业的淘汰,耐材行业中竞争力弱的小规模企业的生存空间愈发狭窄,综合实力强、拥有资源优势与优秀创新管理能力的头部企业将会加速提升市占率,头部企业的增长速度明显超出行业平均水平。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将发生深刻的变化,企业竞争方向将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降成本、拼价格”。随着创新理念与服务意识的不断深化,商业模式的不断优化,企业职能将由传统的产品提供商向综合价值服务创造商转变;随着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与传统制造业融合程度的不断提高,跨领域集成创新的不断实践,企业定位将由传统制造业向现代化智能制造业转变。
公司深耕于耐材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
(1)公司着力打造的全产业链优势凸显
布局形成镁质耐火材料“矿山开采-矿石深加工(尾矿浮选利用)-耐火原料-耐火材料制品-用后耐火材料回收及综合利用”的耐材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铝质耐火材料完成布局“耐火原料-耐火材料制品-用后耐火材料回收及综合利用”,上游铝土矿资源布局正在进行中。全产业链的完善在降低成本、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综合配置利用,增加利润增长点,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整体承包”商业模式体现“护城河”属性
公司首创的“整体承包”模式已在国内钢铁行业具有极高的渗透率,公司在耐材产品中“整体承包”模式收入的占比已达80%以上。公司坚持并不断优化的“整体承包”模式对企业提供综合配套服务能力有着很高的要求,提高了竞争门槛,同时该模式具有较强的排他性,有利于提高客户粘性。该模式的推行应用充分体现了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竞争优势。
(3)优秀的研发、管理与创新能力综合转化为盈利能力优势
公司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具有快速的响应速度与技术研发能力,结合客户需求、原料成本因素、产品应用环境等变化因素,实时调整技术及工艺方案,将“降本增效”工作做到极致,实现最优性价比与效益最大化。同时根据耐材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不断研发新产品、新工艺,适应客户与市场变化,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持续推行各项“精细化管理”,有着突出的成本与费用控制能力。建立“立体创新、集成创新、全员创新”的创新机制,配合完善的激励机制,为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供源泉。
(四)行业区域性特征及公司布局
耐火材料行业企业分布呈现资源趋向性与市场趋向性,主要集中在河南、辽宁、山西、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等地。上游原材料呈区域性分布,镁质耐火原料资源主要集中在辽宁,铝硅质耐火原料资源主要集中在山西、河南、贵州等。钢铁行业企业主要集中在河北、江苏、山东等地。
从资源趋向性看,公司已在辽宁省完成布局镁质耐火材料的全产业链,拥有菱镁矿矿山、镁质耐火原料及制品的生产基地;在河南省布局铝硅质耐火原料与制品的生产基地。从市场趋向性看,公司在山东日照、安徽马鞍山布局生产基地,在北京与上海设立研发中心、销售与客户服务中心,覆盖华北东北与华东华南市场。
(五)公司产销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整体承包模式为主。公司在国内首先提出由“产品制造商”向“整体承包商”转变,由“产品价值”向“服务价值”延伸的战略思想,率先创造了“全程在线服务”的整体承包经营模式。整体承包模式能够使客户价值利益最大化,拥有客户黏性强、排他性强、业务稳定性高等特点。在此模式下,公司一般与客户签订1-5年不等的供货服务合同,根据客户日常生产计划,制定公司库存与发货计划,进而制定公司生产与采购计划。由于钢铁企业生产计划相对高度连续、稳定,公司整体运营体系高效平稳。相比直销模式,在整体承包模式中公司拥有较高自主性,能够对产品的使用环境与使用情况有着最直观的了解,对各项变化做出最为快速的响应,能够密切关注运营情况并做出最及时的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库存量以及对应毛利率的情况请参照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第二项主营业务分析”中的第2条“收入与成本”。
(六)公司产品产能情况及调整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耐火材料制品产能升级改造及置换工作,目前公司耐火材料有效产能为70万吨/年,综合产能利用率为80.63%。公司目前规划及在建产能21万吨/年,其中置换落后产能15万吨/年。公司将顺应客户需求,积极改善自身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产线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综合布局调整公司产能安排与规划。2021年,公司将贴合客户端产品结构变化趋势,继续加大对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的产能投入。
(七)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和能源及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分为以下几类:(1)电熔镁砂、烧结镁砂等镁质耐火原料;(2)刚玉类、铝矾土、氧化铝微粉等铝质耐火原料;(3)尖晶石、莫来石、橄榄石等复相耐火原料;(4)树脂类、水泥类结合剂;(5)石墨类碳质耐火原料。公司密切关注相关政策趋势与原材料市场运行趋势,灵活调整采购策略。公司通过集中采购、战略合作等方式,确保各项原料稳定供应。对于内部原料供应,在确保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强调对公司采购部门与原料销售部门的市场化考核原则,内部定价市场化,鼓励参与市场竞争,保证其积极性与竞争力。
公司生产用能源主要为电力与天然气,供应稳定。公司部分子公司与周边电厂签订合作协议,享受优惠电价,降低用电成本。同时,公司大力推行各项节能改造与能源综合利用,改进工艺,对工业窑炉实施科学的热能回收利用,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效水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0年7月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青海利尔镁材料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该子公司也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1-02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赵伟先生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和2021年的重点工作安排,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柯昌明先生、吴维春先生、樊淳飞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1]第【2-10068】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3,268,165.2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3,909,256.44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4,390,925.64元后,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504,836,438.31元,扣除实施2019年度分配的40,943,302.37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2,770,375.55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984,526,353.68元。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相应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成交总金额为96,680,099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2020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1.33%。
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继增、赵伟、牛俊高、汪正峰、颜浩回避表决。
《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1-02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洛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1]第【2-10068】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3,268,165.2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3,909,256.44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4,390,925.64元后,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504,836,438.31元,扣除实施2019年度分配的40,943,302.37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2,770,375.55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984,526,353.68元。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相应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成交总金额为96,680,099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2020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1.33%。
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非公开发行实施进展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1-028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1]第【2-10068】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3,268,165.2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3,909,256.44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4,390,925.64元后,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504,836,438.31元,扣除实施2019年度分配的40,943,302.37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2,770,375.55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984,526,353.68元。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相应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成交总金额为96,680,099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2020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1.33%。
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上市以来,公司充分重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近三年均实施了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高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其中,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相应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成交总金额为96,680,099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2020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1.33%。
3、为了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根据公司“三个100”战略规划,公司未来将有若干新建及产能升级项目投建安排,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另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融资,匹配公司发展需要。鉴于此,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规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日常研发、销售、生产、项目建设等经营发展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非公开发行实施进展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1、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2、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需要,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易耐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耐网”)、苏州易秩创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秩创序”)、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义马瑞能”)、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义马瑞辉”)和马鞍山瑞恒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马鞍山瑞恒”)等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250万元。
易耐网、义马瑞能、义马瑞辉及马鞍山瑞恒均为宁波众利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利汇鑫”)控股子公司,易秩创序为易耐网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众利”)为众利汇鑫普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继增、公司常务副董事长牛俊高、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赵伟、公司董事汪正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颜浩为众利汇鑫有限合伙人,同时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赵伟为前海众利实际控制人,公司常务副董事长牛俊高、董事汪正峰担任前海众利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继增与赵伟为父子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于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继增、赵伟、牛俊高、汪正峰、颜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一)北京易耐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易耐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16号楼2层B0058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余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AQ5471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软件开发;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主要股东:宁波众利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易耐网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98.21万元,净资产1062.81万元;营业收入236.48万元,净利润71.32万元。
(二)苏州易秩创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易秩创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371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1PXMOM1P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9日
经营范围:镁质材料、铝制材料、硅质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有色金属、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北京易耐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易秩创序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721.44万元,净资产1022.37万元;营业收入11824.46万元,净利润183.66万元。
(三)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义马煤化工产业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81MA3X7DGD4W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日
经营范围:酚醛树脂、乌洛托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加工。
主要股东:宁波众利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5%,赵继增持股比例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义马瑞能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821.16万元,净资产7388.82万元;营业收入5742.45万元,净利润21.84万元。
(四)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义马市天山路北段西侧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华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81MA40LFQF87
成立日期:2017年3月6日
经营范围:矿产品、建筑材料、砂轮、磨具的制造、销售、服务及进出口贸易。
主要股东:宁波众利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5%,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义马瑞辉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423.90万元,净资产6426.79万元;营业收入5125.80万元,净利润295.30万元。
(五)马鞍山瑞恒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马鞍山瑞恒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雨田路151号(马鞍山利尔开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内1号厂房)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长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NM7YN50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非标机构、冲压模具、安全防护设备、电子五金材料、日用五金、家具锁、办公锁、拉伸件、冲压件、医疗机械加工、冲压加工;密封件、机床附件、五金工具、通用五金配件、健身用品、电梯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通用终端、仪表装置的生产和销售;钣金加工;机械加工;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股东:宁波众利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马鞍山瑞恒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690.96万元,净资产1186.93万元;营业收入3070.72万元,净利润617.4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易耐网、义马瑞能、义马瑞辉及马鞍山瑞恒均为众利汇鑫控股子公司,易秩创序为易耐网全资子公司。前海众利为众利汇鑫普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赵伟、赵继增、牛俊高、汪正峰、颜浩为众利汇鑫有限合伙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赵伟为前海众利实际控制人,公司常务副董事长牛俊高、董事汪正峰担任前海众利董事。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中的规定,易耐网、易秩创序、义马瑞能、义马瑞辉及马鞍山瑞恒均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关联方易耐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交易,涉及到在易耐网主账户下注册附属账户,在交易过程中需在关联方交易平台交纳一定数额的交易保证金以保证平台上买卖双方企业达成交易,不存在实际意义上的采购商品交易。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易秩创序、义马瑞能及义马瑞辉的交易主要是向其采购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产品,双方根据需要不定期地签署采购合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马鞍山瑞恒的交易主要是向其采购公司所需的金属加工制品等产品及提供房屋租赁,双方根据需要签署采购合同及房屋租赁协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 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公司分别与易耐网、易秩创序、义马瑞能、义马瑞辉及马鞍山瑞恒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系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业务合作需要,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2、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因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比例较小,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及长远战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1-02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拟收费85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叶春芳、陈正威等原告起诉的总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目前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索保国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1998年起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3年,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秋雨女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2014年起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参与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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