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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1-2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89,716,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3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77,506,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5%;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2,210,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朱火孟董事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713,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380,1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713,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380,1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713,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380,1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713,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380,1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713,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380,1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713,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380,1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713,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380,1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212,195,802股,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1,132,733股,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250,27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5%;反对1,132,73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706,8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9,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373,5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9,5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713,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380,1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713,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380,1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棋子湾”轮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9,713,4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4,380,1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2,9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212,195,802股,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反对1,132,733股,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250,27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5%;反对1,132,73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弃权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晋顼律师、李佳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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