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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昀冢科技”)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日发布的《关于同意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8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89.0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800.97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4,800.97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35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够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及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1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6日

  至2021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市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 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下午 13:30-15: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1层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昀冢科技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王胜男

  联系电话:0512-36831116

  传 真:0512-36831116

  2.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昀冢科技”)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范围内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日发布的《关于同意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8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89.0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800.97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4,800.97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35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800.9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98,527.8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00.9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98,527.89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而做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00.9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98,527.89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对募投项目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昀冢科技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昀冢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涉及的章程变更、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35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90,000,000元变更为12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0,000,00股变更为120,000,000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股票简称“昀冢科技”,股票代码“688260”,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草案)》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昀冢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送达全体监事,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甘子英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而做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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