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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16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987,79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9.0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91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5,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4,999,996.9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3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0年9月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0,567.22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567.22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592.14万元。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159.3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8,340.6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66.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8,907.1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000243000789),工业科技在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2353280000502)。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工投环湖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湖科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666666),环湖科创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22334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888883),庐阳工投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36313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工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9757552310),庐阳工投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5758045143)。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站工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500001060),新站工投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1000010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159.3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567.2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152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且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47号),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3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15:00-17:00在“合肥城建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合肥城建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合肥城建投资者关系”;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合肥城建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晓毅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奇梅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田峰先生,董事、总会计师徐鸿先生,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3,291,8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专注于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及写字楼和工业地产的开发建设,项目辐射安徽合肥、巢湖、肥东、肥西、庐江、舒城、淮南、滁州、蚌埠、宣城、广德、海南三亚等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从事工业标准化厂房开发运营的工业地产开发企业,在安徽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园区开发运营细分领域具有较为领先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合肥在建住宅类项目五个(合肥琥珀蜀熙府、合肥琥珀东华府、合肥琥珀晴川里、肥西琥珀御宾府、肥东琥珀东澜赋)和工业地产类项目三个(合肥金融广场,创智天地,合肥智慧产业园);宣城竣工住宅类项目一个(宣城琥珀新天地);巢湖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琥珀云台);庐江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庐江保利和府)和工业地产类项目一个(庐江创新产业园);舒城在建工业地产类项目一个(舒城中小企业园);淮南在建工业地产类项目两个(寿县临港新兴产业园,淮南现代制造业及双创平台);滁州在建工业地产类项目(定远创智产业园);蚌埠在建工业地产类项目一个(蚌埠龙子湖中小企业产业园);海南三亚在建住宅类项目一个(三亚琥珀假日天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合肥琥珀蜀熙府、合肥琥珀东华府、肥西琥珀御宾府、肥东琥珀名郡、宣城琥珀新天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房地产政策层面前松后紧,2020年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期调控目标。上半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中性偏积极,央行三度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1.75万亿元,并两度下调LPR利率中枢,5年期以上LPR累计降幅达15个基点。但下半年央行设置“三道红线”分档设定房企有息负债的增速阈值,并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督促房企去杠杆、降负债。基于稳财政、稳经济、稳就业的核心诉求,上半年多省市在土地出让环节为市场减压、企业纾困,并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从供、需两端助力市场复苏。下半年伴随着市场过热,杭州、沈阳、西安和宁波等19城政策加码,主要涉及升级限购、升级限贷、升级限价、升级限售以及增加房地产交易税费等内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继续回升。据Wind统计,202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比上年增长6.9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9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比上年增长7.6%。房屋新开工面积224,433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20%,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比上年减少1.90%。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6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比上年增长3.2%。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比上年增长8.69%,其中住宅销售额比上年增长10.80%。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536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11%。截止到2020年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49,850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29万平方米。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93,115亿元,比上年增长8.12%。

  报告期内,合肥市土地推出面积和成交面积比上年同比减少。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2020年1-12月,合肥市推出各类用地382宗,共计2589.37万㎡,同比减少4.39%。其中,推出住宅用地96宗,共计1237.43万㎡,同比减少24.87%。2020年1-12月,合肥市共成交各类用地331宗,共计2031.48万㎡,同比减少7.31%,其中成交住宅用地76宗,共计1021.69万㎡,同比减少21.42%。

  报告期内,合肥市商品住宅新增供应面积比上年有所下降,同时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和成交价格比上年有所上升。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2020年1-12月,合肥市商品住宅新增供应609.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3%。2020年合肥市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成交均价为17710.5元/㎡,同比上升11.2%,成交面积为830.5万㎡,同比上升28.6%。2019年12月-2020年12月,政务区成交均价最高,为21727元/㎡;滨湖区新房成交189.14万㎡,成交量最高;滨湖区新增供应面积最多,达49.86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除合肥市以外,公司主要销售项目所在地为三亚市。据Wind数据,2020年三亚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339.89亿元,比上年增长13.32%。2020年三亚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77.0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6.4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65.06,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6.39%。

  报告期内,据Wind数据,2020年安徽省商品房销售规模达到9,534.1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30%;2020年安徽省商品房销售金额累计达7,346.15亿,比上年增加7.66%。展望未来,“十四五”规划定调:房地产事关民生消费和投资发展,助力经济内循环。因此,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字当头,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强化并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预计2021年房地产调控不会松懈,安徽省楼市有望继续保持平稳发展。

  报告期内,产业园区开发行业概况如下:

  园区开发行业属于房地产的细分行业之一,面临着与整体房地产行业相类似和行业环境。但从经营目标、盈利模式、政策调控等方面,园区开发类企业与一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明显的不同。园区开发类企业以园区开发和运营为主要职能,其经营目标主要为:以园区为房产建设、招商引资、专业服务的基地,推动产业集聚效应以及整个园区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基于上述目标,园区开发类企业在追求企业效益的同时,也体现了突出的社会效应。园区开发型企业以产业主营、工业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但同时还承担了政策引导、加强区域经济功能、提高产业竞争力等功能。

  盈利模式方面,园区开发类企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产业地产的销售和租赁、配套设施的租赁和销售,以及围绕产业地产开展的增值服务。投资者在开发区置业的主要目的是扩大再生产,投机性客户的比例较低,非理性上涨的空间有限,盈利空间处于相对合理的水平。

  政策调控影响方面,2011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控制房价过高、增长过快的调控政策,重点是针对普通商品住宅开发企业,而对园区开发类企业并未直接提出针对性很强的调控政策,企业经营活动受到的负面影响比较有限,由于园区房地产业务面临的客户对象大多是从事研发、制造型的企业,在中国经济增长增速仍较快的大环境下,研发办公楼、配套居住型物业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园区开发类企业的物业租售价格的持续坚挺和连年保持的低空置率充分说明,房地产政策调控对园区开发类企业的影响相对有限。

  从行业竞争情况来看,目前园区开发类企业主要是依托于所在地区的各类开发区进行物业开发,大多数企业具有一定的国有背景,在当地具有较强的资源获取能力和品牌知名度,因此面临的区域竞争相对较小,但近年来,部分经验丰富、实力较强的企业开始逐步参与外地市场的竞争,积极获取市场资源,在全国多个开发区进行园区开发建设。

  我国目前的产业地产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开发模式呈现出产业地产商主导、政府主导、主体企业引导与综合开发四种模式并存的态势。当前,大部分城市和区域仍然以政府主导为主,亦或当地的高新区、经开区或新区成立专门的平台公司进行片区的开发、招商。专业从事产业地产开发运营的开发商较少,在全国布局的更是屈指可数。但随着市场化程度与专业化程度的逐渐提升,以及当地政府对产业园项目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产业园市场化开发、运作的模式将逐步增多,并将主导市场。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从事工业标准化厂房建设和经营业务的公司,且开始向安徽省合肥市以外的其他地区拓展市场,将合肥市工业标准化厂房开发与运营的模式复制到全省。所开发项目起点高、配套全,推动了安徽省中小企业在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配套。同时工业厂房的高容积率,也极大地提高了土地承载力,为工业园区节约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5)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6)融资途径

  

  (7)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本公司部分商品房和工业厂房销售采用“按揭”方式,由本公司为业主按揭购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此项担保的金额为478,872.34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其他流动资产105,043,737.33元、预收款项-8,583,341,817.03元、合同负债7,954,649,954.85元、其他流动负债628,691,862.18元、递延所得税负债5,442,414.67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8,098,107.58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98,098,107.58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503,215.08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其他流动资产11,832,975.08元、预收款项-3,777,532,922.84元、合同负债3,466,374,726.04元、其他流动负债311,158,196.8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1,832,975.08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1,832,975.08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1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9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21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徐淑萍女士、孔令刚先生、於恒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359,282,219.05元,营业利润1,175,647,819.07元,利润总额1,176,262,892.74元,净利润900,111,760.3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7,603,235.02元,基本每股收益1.0393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509,313,828.20 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7,603,235.0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31,309,387.86元,减去2020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931,382.82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2020年支付2019年度的现金股利25,599,680.34元,2020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764,092,152.90元。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3,291,8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没有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银行借款,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相关借款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回避表决。(《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1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1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和期限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和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在理财产品购买当日将详细情况报备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以便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资金来源、金额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且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3、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未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且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1年4月20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增资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工业科技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变为15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工投研发楼10到12层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轶鸥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制、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开发产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服务咨询,物业管理。(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业科技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工业科技增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以进一步推进工业地产板块进程,增强工业科技的资本实力,扩大工业科技的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增资完成后,工业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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