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227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16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00元。截至2019年12月1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190,736.66元,募集资金净额752,609,263.34 元。
截止2019年12月1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7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33,958,162.14元,其中: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943,396.23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31,014,765.9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3,963,303.3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8年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存放各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和2020年4月30日前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及保本理财项目均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要求执行;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3,958,162.14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项目333,958,162.14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97,762,477.27元。募集资金期末账户余额共计433,963,303.36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深圳市信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瑞检测”)、重庆锐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锐明”)以及四川锐明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号深圳软件园3栋 5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产业园 B53 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 166 号火炬大厦2 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 D 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四川锐明。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 9,125.52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650.73 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 9,776.25 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3244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20 年 6 月 5日完成全部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总额433,963,303.36元存放银行账户,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蒋明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确认: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7)。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监事会的各项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定期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合格优质的事务所,依据以往的合作经验,互动良好、审计严谨、立场公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情况有关说明: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职责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蒋明军先生、谢长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与会监事对以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蒋明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谢长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的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4)。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必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巢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3月3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制定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3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3月19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1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00元。截至2019年12月10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8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190,736.66元,募集资金净额752,609,263.34元。
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89.33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485.1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356.3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收益为1,245.2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6,387.96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
3、赔偿限额:不超过15,000万人民币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事宜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的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2021年5月15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志坚先生、望西淀先生、刘文涛先生、孙继业先生、刘红茂先生、吴明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向怀坤先生、刘志永先生、金振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向怀坤先生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3.2.3条所列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赵志坚先生、望西淀先生、刘文涛先生、孙继业先生、刘红茂先生、吴明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向怀坤先生、刘志永先生、金振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职。在此,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志坚先生: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系。1984年7月-1998年7月服务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先后任第一设计所副所长和视听产品事业部总经理;1998年8月-2000年9月服务于深圳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0年9月-2002年7月服务于香港超越集团,任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9月至今,创建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赵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5,6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42%。除此之外,赵志坚先生与望西淀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志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望西淀先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国防科技大学电子技术系。1990年7月-1998年10月服务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任数字视听事业部高级工程师;1998年10月-2000年8月服务于深圳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软件开发部经理;2000年9月-2002年7月服务于香港超越集团,任研发部经理;2002年9月至今,创建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望西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3,41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33%。除此之外,望西淀先生与赵志坚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望西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文涛先生: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电信学院,本科学历。1997年7月-1999年9月服务于深圳市先科电子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1999年9月-2002年7月服务于香港超越集团,任职软件工程师;2002年9月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任职软件工程师、事业部总经理,现任职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文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除此之外,刘文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文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孙继业先生: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8月-2003年8月服务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任工程师;2003年9月至今服务于公司,历任硬件工程师、系统工程师、车载监控产品线经理、车载监控产品总监、车载监控事业部总经理,现任职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继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23,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除此之外,孙继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继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刘红茂先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惠州天缘电子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加入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后历任客户经理,大区经理,海外销售总监,海外营销中心副总经理职位,现任公司董事、海外营销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红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63,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红茂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吴明铸先生:男,1968年生,中国香港籍,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会计专业。1991年-2003年服务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管理职位;2003年至今服务于福群集团公司,现任福群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财务及税务管理。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具体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吴明铸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明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向怀坤先生: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工信部全国信息化工程师——GIS应用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教育厅千百十培养人才,深圳市智能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安全生产专家组交通运输领域专家。1998年04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北京工业大学,教师;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深圳桑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07年9月至今就职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向怀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向怀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刘志永先生:男,1968 年3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7-1996.11在安徽省阜南县石油公司任财务经理,1996.11-1997.10在深圳文武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1997.11-2002.4在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经理,2002.5-2012.9在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任授薪合伙人,2012.10-2017.6 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授薪合伙人,2017年7月至今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永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志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金振朝先生:男,1979年5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湖北帅伦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务;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务经理;2009年7月至今就职于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2020年6月任惠来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金振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振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号:2021-03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次业绩说明会相关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10:00-11: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线上会议
(三)线上参会方式:
电脑端参会:网址 https://s.comein.cn/YPO1
手机端参会:登陆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搜索“002970”进入“锐明技术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电话端参会:接入号码
中国(+86)01053827720、中国香港(+852)30183474、
美国(+1)2025524791,参会密码:776107
三、参会嘉宾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志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孙英女士,独立董事孙本源先生,保荐代表人周服山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孙继业先生,财务总监刘必发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拟参与线上会议的投资者请于2021年4 月22日16:00前通过以下二维码登记,并于2021 年4 月 23 日10:00准时参与业绩说明会交流,也可通过语音和文字方式提问,并与本公司互动。
(二)投资者可于2021 年4月22日18: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提出,或发送邮件至公司邮箱infomax@streamax.com,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宁峰
电话:0755-33605007
电子信箱:infomax@streamax.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首席合伙人:梁春
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所共有合伙人232人;注册会计师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为199,035.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3,425.81万元。
2019年为31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家,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是
项目合伙人:周俊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3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6月将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俊祥,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红涛,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6、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7、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在2020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并且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合格优质的事务所,依以往的合作经验,互动良好、审计严谨、立场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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