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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之独立意见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908证券简称:德生科技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严谨细致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现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完全符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有损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今后应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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