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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品主要是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和建筑铝模板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是国内行业中较早涉足工业型材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管理层顺应市场变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在开拓高端工业铝型材市场的同时,对原有建筑铝型材市场不断深挖需求,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节能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筑模板的应用范围。公司建筑铝型材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厂房、大型门窗、幕墙装饰公司、门店销售、零星门窗加工等。工业铝型材主要用于电子电器、太阳能、5G基站建设、交通运输、家居、卫浴用品、体育用品等。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建筑铝模板为一体的企业,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铝合金型材生产和销售存在明显的区域特征。公司所在的厦门、漳州、泉州即闽南金三角地区是福建省最大的工业型材需求市场,所处地域拥有众多的应用工业型材和建筑铝型材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市场优势,同时紧抓国家“一带一路”、自贸区、泉州“海丝”核心区建设等机遇,凭借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以及良好技术和优质服务,建立立足福建,辐射浙江、上海、江西、安徽、湖北、江苏、天津、北京、广东等发达省份的营销网络,并开拓东南亚、南美、东欧及中东地区等国外市场。公司具体的研发、生产、销售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下属的研发部主要负责新产品的研发,技术部主要负责铝型材生产技术工艺的开发。公司在主动优化产品结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产品的功能和质量,使之更加符合客户的实际需求和个性化要求。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标准制修订领域,先后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修订50项,拥有国家专利77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60项,外观专利9项。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计划部门根据下单情况安排生产指令,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指令组织生产工作。在生产过程中采购部门加强了对供应商的筛选和考核,严控原材料质量关;品管部建立了以生产前的预控、生产中精细关键点的控制为主,生产后严格检验为辅的质量控制体系;设备部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保证生产开机需求。各个部门相辅相成,严密合作,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市场包括国内、国外,采取了直销、经销商和专卖店等多种经营形式,建立从大中城市到城镇完整的销售网络。销售区域覆盖华东、华北、华南,并出口到欧盟、南美洲、东南亚、中东地区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在销售中根据产能、资金、营销渠道等现有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市场进行合理布局,目前已经形成了以500公里最佳销售半径为主(即福建市场),出口市场和华东发达地区(主要指上海、浙江、江苏)并举的良性市场格局。公司的直销模式,直接面对“大客户、大工程”,针对此类客户,公司派出专门的技术团队,发挥公司技术研发优势,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在铝型材高端领域建立起自己的品牌。针对其他一些大中城市客户,公司一般采用经销商模式。同时在确保大客户和经销商销售的前提下,专卖店销售模式成为公司多种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而出口业务方面则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的展览会、侨亲人脉、网站宣传及进出口贸易公司等方式,获得客户订单。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35,818.95元,同比增长了31.36%。主要原因:公司加强成本管控,产品毛利率水平同比上升;二是随着政府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公司的税费成本降低;三是铝模板租赁收入增加,利润增长;四是政府项目补贴同比增加;五是转让江西子公司部分股权,投资收益增加。

  (二)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我国铝及铝合金加工始于上世纪50年代,早期主要是以生产各类工业铝型材为主,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出现了建筑铝型材。由于相关国家政策管制的放松,国内铝加工产品市场高速发展,近年来,行业已经逐步呈现出市场化程度高、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产量供大于求的特点,标志着铝加工行业已由成长期进入成熟期。

  公司产品建筑铝型材的生产和销售会受房地产行业市场影响,工业铝型材受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整体表现为周期性特征较为明显。特别是下游建筑行业在第一季度开工相对不足的影响下,建筑铝型材的销售一般也比较低,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点。而工业铝型材的生产、销售主要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的影响,经济增速放缓,需求不足,竞争激烈,毛利下降。

  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荣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是福建省唯一获得“福建省铝型材星火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称号的企业,是海西板块的铝型材龙头企业,是第三届中国建筑铝型材十强企业。公司立足福建,辐射浙江、上海、江西、安徽、湖北、江苏、天津、北京、广东等发达省份,具有较强的区域市场优势。公司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国内销售已由华东已逐步向全国其他地区扩展,国外销售也已开拓东南亚、南美、东欧及中东地区等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面对严格的安全和环保监管政策、人力成本上升、中美贸易战等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积极应对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各项业务保持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3,303,287.51元,同比增长2.61%;营业成本为1,304,356,868.98元,同比增长1.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35,818.95元,同比增长31.3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加强企业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19年公司先后通过IATF16949汽车质量、知识产权、两化融合、安全评价等贯标认证和复评审核,引入专业团队提升现场6S工作,公司日常管理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面向公司员工征集合理化建议,实现内部管理效益改善。注重加强新品研发,注重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先后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修订50项。公司目前拥有各种有效国家专利77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60项,外观专利9项。

  2、实现生产精细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梳理排产、人员调剂、模具管理和原材料保障岗位配合,释放单机产能,提高生产效率,特别是订单排产及时准确率、超期订单及时跟踪率和模具上机合格率有了显著提升。同时新增大吨位、智能化挤压线,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并在行业中首创实现铝型材喷涂前酸洗改碱洗工艺,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水平。

  3、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与法律法规变化,进行相应的制度修改。同时持续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公告61份,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4次,参与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及时回复互动易投资者问题,维护与投资者之间的友好关系。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9。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报告期内无新增子公司。

  ②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1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38,630,18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品主要是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和建筑铝模板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是国内行业中较早涉足工业型材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管理层顺应市场变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在开拓高端工业铝型材市场的同时,对原有建筑铝型材市场不断深挖需求,加快推进募投建设节能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筑模板项目。公司建筑铝型材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厂房、大型门窗、幕墙装饰公司、门店销售、零星门窗加工等。工业铝型材主要用于电子电器、太阳能、交通运输、家具、卫浴用品、体育用品等。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建筑铝模板为一体的企业,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铝合金型材生产和销售存在明显的区域特征。公司所在的厦门、漳州、泉州即闽南金三角地区是福建省最大的工业型材需求市场,所处地域拥有众多的应用工业型材和建筑铝型材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市场优势,同时紧抓国家“一带一路”、自贸区、泉州“海丝”核心区建设等机遇,凭借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以及良好技术和优质服务,建立立足福建,辐射浙江、上海、江西、安徽、湖北、江苏、天津、北京、广东等发达省份的营销网络,并开拓东南亚、南美、东欧及中东地区等国外市场。公司具体的研发、生产、销售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下属的研发部主要负责研发外观及结构,技术部主要进行铝型材生产技术的开发。公司在主动优化产品结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产品的功能和质量,使之更加符合客户的实际需求和个性化要求。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标准制修订领域,先后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修订47项,拥有国家专利96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70项,外观专利14项。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计划部门根据下单情况安排生产指令,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指令组织生产工作。在生产过程中采购部门加强了对供应商的筛选和考核,严控原材料质量关;品管部建立了以生产前的预控、生产中精细关键点的控制为主,生产后严格检验为辅的质量控制体系;设备部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保证生产开机需求。各个部门相辅相成,严密合作,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市场包括国内、国外,采取了直销、经销商等多种经营形式,建立从大中城市到城镇完整的销售网络。销售区域覆盖华东、华北、华南,并出口到欧盟、南美洲、东南亚、中东地区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在销售中根据产能、资金、营销渠道等现有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市场进行合理布局,目前已经形成了以500公里最佳销售半径为主(即福建市场),出口市场和华东发达地区(主要指上海、浙江、江苏)并举的良性市场格局。公司的直销模式,直接面对“大客户、大工程”,针对此类客户,公司派出专门的技术团队,发挥公司技术研发优势,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在铝型材高端领域建立起自己的品牌。针对其他一些大中城市客户,公司一般采用经销商模式。同时在确保大客户和经销商销售的前提下,专卖店销售模式成为公司多种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而出口业务方面则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的展览会、侨亲人脉、网站宣传及进出口贸易公司介绍等方式,取得客户订单,销售。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05,852.06元,同比增长33.53%,主要原因:(1)公司铝型材和铝模板销售量同比增加,利润相应增加;(2)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注重成本管控,提升效益;(3)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二)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我国铝及铝合金加工始于上世纪50年代,早期主要是以生产各类工业铝型材为主,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出现了建筑铝型材。由于相关国家政策管制的放松,国内铝加工产品市场高速发展,近年来,行业已经逐步呈现出市场化程度高、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产量供大于求的特点,标志着铝加工行业已由成长期进入成熟期。

  公司产品建筑铝型材的生产和销售会受房地产行业市场影响,工业铝型材受经济低迷的影响,整体表现为周期性特征较为明显。特别是下游建筑行业在第一季度开工相对不足的影响下,建筑铝型材的销售一般也比较低,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点。而工业铝型材的生产、销售主要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的影响,经济低迷,需求不足,竞争激烈,毛利下降。

  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荣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是福建省唯一获得“福建省铝型材星火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称号的企业,是海西板块的铝型材龙头企业,是第三届中国建筑铝型材十强企业。公司立足福建,辐射浙江、上海、江西、安徽、湖北、江苏、天津、北京、广东等发达省份,具有较强的区域市场优势。公司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国内销售已由华东已逐步向全国其他地区扩展,国外销售也已开拓东南亚、南美、东欧及中东地区等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终止确认。2020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追溯调整了2019年年末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不终止确认。调整了应收票据及短期借款,并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和调整了坏账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盈余公积等。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新冠疫情形势日趋严峻,公司复工延迟,外销停滞,一季度生产销售受到严重影响,在这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努力克服困难,一方面全面有序安排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全力推进恢复生产和销售力度,保障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走上正常轨道。引入国有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部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3,188,731.45元,同比增长8.88%;营业成本为1,433,788,883.78元,同比增长9.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05,852.06元,同比增长了33.5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公司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按照政府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外来人员隔离措施和核酸检测,同时全面布署公司的防疫防控工作。按照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完善体系和流程,做到安全防控,安全生产。

  (2)引入国有资本,有利于公司借助国有资本的资源优势和当地产业优势,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和拓展产业链,推进企业协同高效发展,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3)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一是引进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博士后工作及科研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二是加快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已完成检测中心主体工程建设,研发大楼装修有序进行,2020年度新增国家授权专利21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三是5G基站铝型材和新能源汽车用铝产品的开发取得初步成果,进一步优化和丰富了产品结构。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追溯重述法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第十二节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0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1年4月9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詹晓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陈金龙先生、王昕先生、兰涛先生、涂书田先生和李肇兴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3,188,731.45元,比去年同期的1,463,303,287.51元,增长了8.88%。2020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805,852.06元,比去年同期的47,035,818.95元,增长了33.53%。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805,852.06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427,335.58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92,182,643.24元,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8,561,159.72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38,630,183股(扣除已回购股份数49,463,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等有关分红规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长远回避,不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祥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同时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七)会议联系人:傅孙明  陈春金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0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八)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78”,投票简称为 “闽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 月13日在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1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1年4月9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胜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3,188,731.45元,比去年同期的1,463,303,287.51元,增长了8.88%。2020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805,852.06元,比去年同期的47,035,818.95元,增长了33.53%。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805,852.06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427,335.58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92,182,643.24元,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8,561,159.72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38,630,183股(扣除已回购股份数49,463,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等有关分红规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福建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28号)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全体股东获得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1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拟与关联方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上铝业”)发生铝型材销售、租赁厂房、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50万元。

  (一)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南美闽发铝业综合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黄国强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铝制门窗、阳光房、全铝家居产品、幕墙、铝合金模板等相关产品及配品、配件;品牌规划与运营;对铝制品产业的投资;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份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104,223.50元,净资产1,630,343.82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2,265.32元,净利润-735,557.2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国强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长远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十上铝业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十上铝业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铝型材相关加工技术及服务,公司董事会认为十上铝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将参考市场平均价格,且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十上铝业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提升业务发展,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先生应予以回避。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泉州市十上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黄长远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十上铝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1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1年度的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进行风险控制。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期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分管采购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期货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为期货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并在董事长授权下处理日常期货交易事项。

  2、公司已经制定并颁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作为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内审流程、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审批权限、交易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管理程序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地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3、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撑2021年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

  三、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公司根据董事会授权建立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四、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交易金额与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度内套期保值分别投入保证金在1500万元人民币范围之内。

  3、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五、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铝价格的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六、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不超过1500万元,如拟投入超过1500万元额度,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批授权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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