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04 月 21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及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均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0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35 号”或“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35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据此,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在编制 2021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 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0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已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董事林心涵女士、董事陈君豪先生、董事李磊先生、独立董事胡开梁先生、独立董事陈莞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金文明先生召集与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开梁先生、周铁华先生、陈莞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对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情况和2021年度工作安排做了详细阐述。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预算为公司管理控制目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248,257.8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43,248,345.06元,截至2020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余额为92,000,087.25元;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3,264,027.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698,713.9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434,686.45元。鉴于公司2020年度整体亏损,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较大,资金相对紧张,为了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作为营运资金,用于公司的继续发展,在以后年度回报投资者。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0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梁馨文已达退休年龄,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杨燮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圳局公司字【2020】128 号)文件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就公司治理、财务信息质量、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信息管理、大股东股票质押、并购重组、股份权益变动、承诺事项、审计机构选聘、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逐项自查,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经内部自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建立了公司治理的各项基础制度框架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治理较为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有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执行,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简历

  杨燮,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国际管理会计师。曾先后担任河北省保定市铁西房屋修建工程处/保定市冀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会计;深圳市和科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和科达电镀设备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杨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