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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4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与大众中国签订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向大众中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1年4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配股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4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周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5-7、9-1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政编码:230012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实、勤勉义务,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的评价客观、真实、公正。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列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是客观、真实存在的,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以及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特点,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按计划要求顺利实施,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13.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35亿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0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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