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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赎回该产品。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为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1、建设银行金华支行: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47期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产品。

  2、中信银行武义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1)合同主要条款

  

  (2)资金投向:①货币市场类:现金、存款、货币市场基金、质押式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②固定收益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③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货币市场类、固定收益类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80%。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自有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专项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1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92,968.98万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为37,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3月末货币资金的19.4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含本次)本金余额为137,221万元,占公司2021年3月末货币资金的71.11%。

  根据公司现金流及货币资金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列报于“货币资金”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息收入”。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本金及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提前终止或延迟兑付等风险,具体表现为:银行不保证具体收益率,实际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部分产品为非保本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有可能造成该产品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公司无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权利,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产品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产品提前终止,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巨额赎回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延迟兑付的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并实施好各项风险防控措施。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情况

  (一)前次披露自有资金理财至今,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理财收回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总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产品为外币存款,购买本金为2,000万美元,到期收益为15.13万美元,人民币金额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1年4月20日人民币/美元汇率中间价6.5103计算得出,并将随汇率波动而变化。

  注2:公司拟继续买入本产品,产品到期后自动进入下一封闭期,本次到期收益暂未结算,将与下一封闭期产生的收益连同本金共同在下一开放日收回。

  注3:本产品为外币存款,购买本金为2,000万美元,人民币金额计算同注1。

  注4: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均为2020年数据(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同时,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荣达、胡淇翔、胡法祥、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单位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或加盖单位股东公章。

  5、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1年5月8日-5月11日,工作日7:30-11:30、13:00-17:00;以及5月12日7:30-11:30、13:00-14:30,14: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2)其他方式登记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1年5月12日14:30前将上述材料,通过邮寄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或传真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联系方式见“六、其他事项”之“(一)会议联系方式”。

  (二)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李博

  电话:0579-87649856  传真:0579-8764953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邮编:321200)

  邮箱:zq@sanmeichem.com

  (二)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379                 公司简称:三美股份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富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彩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计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2020年度,公司内控体系及其运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并且能够发挥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的作用,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该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七、 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2020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该报告,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三美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方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注:胡法祥的薪酬为2020年度任职董事、高管期间(截止2020年10月29日)应发薪酬,不包括未任职期间应发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202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薪酬体系、2020年度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薪酬发放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其中董事薪酬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淇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与关联方的业务联系确定,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具备公允性;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以2020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基础确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进行对外捐赠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战略,支持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捐赠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事项。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购买金额、授权期限、产品类型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投资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金额、授权期限、产品类型及审议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投资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修订利润分配政策,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对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就利润分配预案征求中小股东意见、留存未分配利润使用原则等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的修订,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胡荣达先生提名徐能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徐能武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徐能武,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10月至2007年7月在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历任班长、车间副主任;2007年8月至今在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且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产品市场、行业政策影响和项目的技术、市场等风险及公司自身条件等情况作出的调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产品市场、行业政策影响和项目的技术、市场等风险及公司自身条件等情况作出的调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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