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1-014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其他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三角集团”)、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分公司(以下统称“中国重汽”)之间在销售或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资产租赁等方面存在长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木、林小彬、单国玲、熊顺民回避表决)和《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牛艳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丁木、王福凤、单国玲、林小彬须对《关于预计公司与三角集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须对《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重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三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通”、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华进”、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平”、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金桥华太”、三角(威海)华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博”,下同。
注2:华通、华进、华平、金桥华太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三角集团
1、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46,88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股东: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威海新阳投资有限公司、威海金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汽油、柴油零售,机械设备的加工、维修,土地使用权、房屋的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156万元、净资产151,74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18万元、净利润25,90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895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
主要业务:宿舍管理、餐饮、印刷等后勤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808万元、净资产42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1万元、净利润-13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工业新区浙江路西段路南
主要业务:模具、工装器具的维修、加工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917万元、净资产63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4万元、净利润5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张村镇姜南庄
主要业务:机械设备制造、安装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43万元、净资产26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9万元、净利润-8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三角(威海)华博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木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74号五楼
主要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03万元、净资产1,90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万元、净利润5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6、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承功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3号C座102室
主要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6万元、净资产-75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4万元、净利润12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上述各关联方依法有效存续,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同时,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重汽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102,628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股东: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207.33亿元、净资产为366.96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09.61亿元、净利润78.84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22%的股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该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分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分公司包括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重汽(济南)轻卡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地球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与公司存在轮胎购销业务。
上述各关联方依法有效存续,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同时,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市场价格参照市场同类产品或招标比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仅对部分无可比市场价格的厂房、设备租赁等,经双方协商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即在折旧摊销基础加上税费及一定的利润。
公司与中国重汽间的交易均为市场行为,公司每年通过参与中国重汽面向全体供应商的年度采购招标,竞标成功后签署中国重汽面向所有供应商的年度采购协议和采购合同,公司全年轮胎供应按照中国重汽的实际订单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三角集团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辅助性业务,由于专业化、成本和供应链管理的需要,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将继续存在,其交易金额将保持稳定;公司与中国重汽的关联交易属于实际经营所需的轮胎购销业务,中国重汽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公司与中国重汽的交易将长期存在,交易规模取决于市场环境、中国重汽自身发展情况以及公司的竞争力;上述交易正常、必要且合理。
上述交易依据公平、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的,采用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定价、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通过关联交易操作利润和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3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
● 委托理财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下次通过新的授权议案时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现金管理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通过新的授权议案时止。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资金管理上,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合理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专业化的轮胎制造企业和供应商,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2019、2020年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78%,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资金结构合理,运营健康,在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的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合理的经营手段,也能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风险极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度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完备,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2020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1日)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1-017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67号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3-9项、11-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1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8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丁 木、王福凤、单国玲、林小彬回避表决;议案8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理人除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67号,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文件之原件,验证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3、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67号
联系人:钟丹芳、于元忠
邮政编码:264200
联系电话:0631-5305527、0631-5319950(传真)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