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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简要内容:近日,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征收人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虹口区房管局”)及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虹口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口第二房征所”)签署了虹口区周家嘴路546号房屋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总金额为9,800.00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虹口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虹府房征[2019]1号),公司所有的上海市虹口区周家嘴路546号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

  近日,公司与征收人虹口区房管局及征收实施单位虹口第二房征所签署了周家嘴路546号房屋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总金额为9,800.00万元。

  二、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房屋坐落于上海市虹口区周家嘴路546号,房屋类型为工厂,房屋性质为私房,房屋用途为非居。

  三、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应当在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周家嘴路546号房屋的腾退并将房屋交付给虹口区房管局。

  2、本次征收补偿的总金额为9,800.00万元,其中征收补偿款6,723.18万元,征收奖励费3,076.82万元。虹口区房管局在接收房屋60日内,由上海市虹口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向公司付清全部房屋征收补偿款总金额人民币9,800.00万元。

  3、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征收房屋所属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85%,协议生效。

  四、涉及本次征收的其他安排

  1、公司未按期搬迁,经虹口区房管局书面通知催告仍不履行搬迁义务的,虹口区房管局有权解除协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

  2、房屋交付前发生的水、电、通讯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在房屋交付前自行向有关部门缴清水、电、通讯等费用。若有自装的水表、电表由公司自行拆除并交有关单位注销。公司应将最后一个月的上述付款凭证出示给虹口区房管局。

  五、本次征收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偿款在扣除支付给房屋使用人的搬迁补偿款、相关税费和成本后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征收奖励费将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净利润约2,307.62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2、本次征收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征收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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