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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转股代码:191593         转股简称:沪工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许宝瑞先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0日,因许宝瑞先生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不清晰,不到位,导致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违规减持公司股份17,134股,构成违规减持股份的情形。许宝瑞先生本次违规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向许宝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股份,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减持均价与减持数量的乘积与成交金额可能存在差异,此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减持前,许宝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592,769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股本的5.85%;本次减持后,许宝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575,635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股本的5.8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许宝瑞先生于2021年4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7,134股,且未在本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构成了违规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股东许宝瑞先生将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提高法律意识。

  2、公司与股东许宝瑞先生沟通后,许宝瑞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股东许宝瑞先生承诺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与公司董事会及时进行沟通,并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组织公司持有股份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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