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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主持,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20年度认真履行了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监督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全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和《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对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相关方面的检查与核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一致同意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1,139,082.3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30,519,057.08元。经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4,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0.82%,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中远期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对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根据2017年7月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实施如下: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同时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2)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 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于2019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2)变更日期: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二)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和新租赁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周四)10:00-11: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一、说明会类型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6日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6日(周四)10:00-11:30在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总经理冯云彪先生,副总经理孟曦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李新建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5月6日(周四)10:00-11:3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30日(周五)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bonree.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业绩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5519466

  电子邮箱:IR@bonree.com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睿数据”)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8号)注册同意,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11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65.82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60.20万元,扣除公司为本次发行所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6,348.79万元(不含税)、会计师费用:620.00万元(不含税)、律师费用:476.42万元(不含税)、信息披露费用552.83万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等其他:36.49万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8,034.5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25.67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年度内,上述募集资金共支出约14,264.03万元,全部为招股说明书载明的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具体支出明细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细则》,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与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流程做了具体的规范,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市当日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

  注2: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注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但由于正值元旦假期,银行未及时回款,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利息收入未到账。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822,505.5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由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86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北京招行银行募集专户转宁波银行北京丰台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但由于正值元旦假期,银行未及时回款,利息和本金2020年12月31日未到帐。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2020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7,000.00万元尚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注册会计师认为,博睿数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博睿数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博睿数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博睿数据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博睿数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三)《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于2020年末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事项 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以下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上述标准,2020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3,356,170.17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225,608.64元,商业承兑汇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2,154.46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407.07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3,356,170.17元,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于2021年4月20日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46 号鸿基大厦 4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0日 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4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10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4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65519466

  传真:010-64640974

  联系人:梁缤予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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