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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时在“弘高创意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弘高创意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弘高创意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弘高创意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宁先生、董事会秘书苗强先生、财务负责人杨立微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建筑/装饰/幕墙/机电设备/软装家具/园林景观等采购安装施工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综合性建设集团,项目范围涵盖国家政府机关用房、高端写字楼、星级酒店、商场及商业综合体、批量精装住宅、大型公共文化建筑、医疗康养、特色小镇文旅地产等多个板块。公司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较完备的资质证书,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创意设计为核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同时在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为客户创造高水准的作品,使弘高在国内建筑装饰设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连续多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奖(综合类),中国医院建筑优质绿色供应商称号,最具影响力酒店空间设计机构称号,并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邀标的方式取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当前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对综合服务能力要求趋高、品牌效益显著增强等形势,公司在报告期内做了必要的管控和营销调整,一是对集团整体管理架构及人员进行了调整,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加强内控,强化法务、财务、内审等部门的工作职能,提升管理效率;二是调整市场经营方向及重点,发挥弘高创意的品牌优势及设计综合实力,利用已经完成和在施的北京第一高楼“中国尊”、杭州G20峰会主场馆、APEC会议雁栖酒店、成都环球中心、北大国际医院、北京国际中心、西安W酒店等众多标志性项目树立的标杆形象,重点布局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方热点城市的地标性建设项目和实力雄厚如大型央企国企、品牌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的建设项目;三是以提高客户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体验为核心目标,着力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体系。

  2、经营模式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多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指派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投标工作由投标中心组织完成。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公开投标和邀请投标方式。业主在确定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主要方式包括:由业主直接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业主先确定总包再委托总包进行分包。工程一般按设计和施工进行分阶段招投标。在项目中标后,中标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对工期、施工范围、完工量确认方式、合同金额、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等进行约定。然后企业以项目为管理单元、按工程进度组织设计、采购、施工和售后服务等。设计业务工作流程如下:在项目中标签批合同后一般需要经过制订项目进度计划,成本立项,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评审,提交设计成果及确认交付等环节,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设计跟踪服务直到项目竣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建筑行业及下游房地产行业的冲击仍在持续。下游房地产业受到的不利影响更加严峻:因土地交易、新开工项目中止及在建项目延迟开工等导致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下降明显;受疫情影响及国家金融政策变化,全国多个城市针对房地产市场下发了“暂停经营”的通知,明令禁止售楼处、中介门店继续营业,房地产销售受到了较大影响,进而影响销售回款及项目开发贷款,导致房企资金链出现断裂。

  建筑行业除了受上游地产行业不景气拖累外,疫情对建筑行业有以下直接不利影响:返工人员减少,工程施工人员存在短缺;施工材料的产能恢复也受到影响,且原材料的价格有所上涨,进一步压榨公司的利润空间;审批流程的增加以及各地审批力度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开工节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0,096,118.19元,同比下降45.72%;营业利润-51,398,832.94元,同比增长85.1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8,121,660.45 元,同比增长82.98%。

  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公司管理层采取稳健的经营方针,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聚焦创新转型,致力品质提升,强化风险管控,紧紧围绕战略规划,顺应变革,迎难而上,积极进取。

  一方面,调整战略部署,积极开拓市场。夯实传统装饰业务,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公司积极打造区域中心服务体系,通过标杆项目,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建立起以五大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的营销体系;与多家大中型地产公司及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开展合作,形成长期战略联盟,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聚焦优质客户开拓,制定新的客户评选机制,积极开发渠道型、战略型新客户,放弃部分非优质客户及项目。公司调整战略部署已初见成效,同时也储备了大量优质资源,为未来业绩提升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提升管理效率,加大回款力度。在原有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上,公司对重点业务控制环节和相对薄弱的业务控制环节进行了优化和制度化建设,使制度更加规范且易于操作执行;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在重点监控环节增加抽查样本、审计频次、数据复核等,落实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对重点项目加大审计抽查力度;公司放弃了部分垫资项目的合作,加强了结算回款管理工作,组织工程、法务、审计等部 门成立了应收账款催收小组,大力清收应收账款。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措施和加大回款力度,在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流和上年同期相比虽尚未有根本改善,但已趋于稳定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造成重创,新冠肺炎对建筑行业及下游房地产行业的冲击仍在持续。下游房地产业受到的不利影响更加严峻:因土地交易、新开工项目中止及在建项目延迟开工等导致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下降明显;受疫情影响,全国多个城市针对房地产市场下发了“暂停经营”的通知,明令禁止售楼处、中介门店继续营业,房地产销售受到了较大影响,进而影响销售回款,可能导致房企资金出现断裂。

  建筑行业除了受上游地产行业不景气拖累外,疫情对建筑行业有以下直接不利影响:返工人员减少,工程施工人员存在短缺;施工材料的产能恢复也很可能受到影响,且原材料的价格可能有所上涨,进一步积压公司的利润空间;审批流程的增加以及各地审批力度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开工节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0,096,118.19元,同比下降45.72%;营业利润-51,398,832.94元,同比增长85.1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8,121,660.45 元,同比增长82.98%。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1-02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13:0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13:00

  (2)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下午3: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 2021年5月20日 9:00- 18: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证券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强

  联系电话:010-85370018

  传    真:010-85370018

  电子邮箱:hgcy002504@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504”,投票简称为“弘高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4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20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分红预案:不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及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 2020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面核查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对2020年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同时本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蕾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蕾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王蕾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蕾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2021年第二季度订单情况:

  

  注: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曾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兴财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兴财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与中兴财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0年底有合伙人143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97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0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

  2020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5,019.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2,666.2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23.78万元;出具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55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751.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0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15位。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56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中兴财的相关资质,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中兴财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财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兴财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均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194,274.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70,619.27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37,322,42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442,433.68元;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57,803,022.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121,660.45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该事项触发了“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弘高创意,股票代码:002504)自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弘高创意”变更为“ST弘高”,股票代码仍为“00250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影响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 作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向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201233号)。《审计报告》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及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中所述,弘高创意连续两年亏损,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弘高创意主要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涉及未决诉讼事项,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现金流紧张,主营业务受到影响。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弘高创意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43,721,905.4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70,619.2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94,274.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58,634,461.07元。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9,221,911.41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442,433.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7,322,422.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29,564,861.77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0,096,118.19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121,660.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803,022.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0,193,201.32元。

  二、风险提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中兴财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自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开市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自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弘高创意”变更为“ST弘高”,股票代码仍为“00250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三、关于部分账户被冻结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虽然公司子公司弘高工程公司的账户涉及冻结情况,但该账户仅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账户,且该账户资金未被全部冻结。被冻结账户仅为公司子公司弘高工程公司的个别银行账户而非其全部银行账户,并且冻结金额仅为账户余额的一部分,公司其它未被冻结账户仍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被冻结银行账户均不属于上市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24)。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审计报告中公司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为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改善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通过开拓市场,增加业务量同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承做优质客户的项目,同时减少垫支项目,保证工程项目资金的顺利周转。加强工程项目进度款的催收,加快工程项目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性现金流量及营运资金的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控制成本,以促使项目款项及时收回及支付,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在努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经营问题下,公司预计以后经营年度签约量及营收规模趋于稳定,逐步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及资金紧张的状况。同时将继续优化治理结构和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2、推动未决诉讼的尽快解决

  上市公司督促下设子公司及孙公司尽快妥善处理未决诉讼,作为被告人公司将组织法务部和外聘的专业律师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和解并完成资金划扣,作为原告公司将准备充分的起诉材料及证据,采取有利措施追偿工程款项积极协调法院完成案件审理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另外,公司也将与各业主、供应商沟通协调,商讨解决方案。对于已和解、撤诉或已终审/仲裁案件,公司全力督促各供应商解除公司账户冻结,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对于胜诉的案件,公司将及时申请可以执行的财产,以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权益。

  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10-85370018

  2、电子邮箱:hgcy002504@126.com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的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121,660.45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66,184,905.72元;结合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及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 2020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同时本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在2021年5月26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联系方式的议案》

  1、联系人:苗强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3、电话:010-85370018

  4、传真:010-85370018

  5、Email:hgcy002504@126.com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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