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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 日召开第四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公司将在编制 2021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日召开了第四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何新明先生,独立董事许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包建永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征先生,保荐代表人章志皓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7,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东鹏控股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瓷砖、卫浴产品专业制造和品牌企业之一,主营业务包括生产销售瓷砖、卫浴(卫生陶瓷和卫浴产品)、木地板、涂料、硅藻泥、集成墙板、辅材(防水、瓷砖胶、美缝剂)和整装家居等产品和服务,为用户提供装修一站式硬装产品解决方案,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整体家居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以“融合科技艺术,缔造美好人居,让中国陶瓷受世界尊敬”为企业使命,秉承“以此为生,精于此道”的企业精神,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健康绿色家居建材产品。东鹏坚持技术创新,多年来累计投入建设了各类创新平台合计12个,拥有专利 1434 项专利,其中包括发明专利 226 项,参与起草多达47项瓷砖及卫浴产品标准。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公司在抛光砖、瓷质釉面砖、岩板、幕墙瓷板、陶瓷卫生洁具等品类具有综合竞争优势。

  (二)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目前,公司产品以瓷砖和洁具产品为主,其中瓷砖产品以有釉砖和无釉砖为主,有釉砖主要产品包括抛釉砖、仿古砖和瓷片,无釉砖主要产品为抛光砖,除销售自有品牌瓷砖外,公司还在国内代理销售意大利Rex等品牌瓷砖,丰富了公司瓷砖产品线的国际高端品类;洁具产品包括卫生陶瓷和卫浴产品,其中卫生陶瓷主要包括智能卫浴、座便器、洗手盆、小便器、蹲便器等,卫浴产品包括浴室柜、淋浴房、浴缸、龙头五金等。

  国际化、时尚化、年轻化,是公司的品牌风格定位,创立49年来,在国内,公司的瓷砖、卫浴产品经销商体系已经覆盖了绝大部分省份和大部分地县级市(其中瓷砖门店5317家,卫浴门店1393家);在海外,公司的产品出口全球6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截至目前,东鹏已累计服务国内外数百万计的中高端家庭。除了零售客户外,公司在内部还建立了大客户铁三角服务机制,以销售经理、产品经理和交付与服务经理三个关键角色全方位保障对工程顾客的产品交付和服务质量。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的瓷砖产品曾较多应用于高端项目和地标建筑,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多个场馆,北京国家大剧院、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此外,公司还与万科、恒大、碧桂园、保利、中海、华润等100多家国内头部房地产商达成战略合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10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东鹏控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功登陆资本市场。2020年度,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挑战,公司积极应对,消化了疫情的不利影响,各项业务于下半年得以增长,并实现公司全年业绩正增长。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71.58亿元,同比增长6.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2亿元,同比增长7.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6亿元,同比增长42.08%,经营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2020年,公司发挥品牌和渠道优势,通过多种措施赋能经销商多渠道发展,发力终端零售和中小微工程。公司坚持零售主战场和做优质工程,带来现金流稳健增长和经营质量的改善。通过为用户提供东鹏空间解决方案,提升坪效和单店产出;渠道下沉和拓展三四线市场;借助新零售业务优势,通过主流电商和新媒体平台视频内容、直播等持续为线下引流。积极拓展优质战略工程,在业绩增长的同时,保证现金流健康稳健。优化运营及流程,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率。技术创新,产品升级,下半年中大板、岩板等新产品上市,高值产品占比提升,提高了毛利率;精益生产、精益管理、降本增效;优化产能布局,属地化供应,降低物流成本;江西、清远、重庆新生产线投产,进一步扩大自有基地规模优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5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本集团详细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三、19。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集团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本集团予以简化处理,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除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的列示外,本集团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前的收入相关会计政策与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在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一致,包括评价合同中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履约进度的计量方法等。因此新收入准则未对2020年1月1日的期初留存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除了提供了更广泛的收入交易的披露外,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首次施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汇总表(合并财务报表) 人民币元

  

  首次施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汇总表(母公司财务报表) 人民币元

  

  注1:预收款项重分类

  于2020年1月1日,本集团依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合并财务报表中预收客户的货款及增值税额人民币225,846,767.90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人民币199,864,396.37元和其他流动负债人民币25,982,371.53元;本公司依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预收客户的货款及增值税额人民币25,868,730.05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人民币22,892,681.46元和其他流动负债人民币2,976,048.59元。

  注2:积分递延重分类

  于2020年1月1日,本集团依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合并财务报表中积分递延形成的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款项人民币61,758,087.88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本公司依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积分递延形成的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款项人民币1,277,183.06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成立的子公司

  2020年3月20日,本公司设立佛山市鹏达家居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缴纳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2020年1月14日,本公司设立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06.7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缴纳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6.70万元。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何新明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孙谦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公司治理”等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尹虹、罗维满、许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本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5,831.34万元,同比增长6.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186.33万元,同比增长7.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863,309.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6,905,388.9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2020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38,875,668.0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总股本117,3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5,190万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结论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和鉴证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和鉴证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和鉴证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新明、陈昆列、包建永、钟保民、何颖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12、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50,000万元。

  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2021年度拟为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20,000万元。

  公司《202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8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1年5月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7:《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8:《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9:《2021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9、10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5、6、7、8、9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5月11日(星期二)、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一楼前台。邮政编码:52803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巧茹

  电话号码:0757-82666287     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电子邮箱:dongpeng@dongpeng.net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031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2”,投票简称为“东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思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2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 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1.35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14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96,739,011.33元后,实际收到上述募股资金人民币1,526,310,988.67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13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6,922,908.56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5,696,660.93元,自募集资金到账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累计使用人民币1,226,247.6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577,739,529.15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3,944,780.88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0,650,656.8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口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东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新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智能家居”)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陶瓷发展”)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除上述活期存款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现金管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投资于七天通知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79,267,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IPO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

  3、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5,696,660.93元,置换资金总额935,696,660.93元(其中,扩建4条陶瓷生产线项目置换488,307,559.83元;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置换81,900,195.81元;年产260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及100万件五金龙头建设项目置换310,520,774.05元;东鹏信息化设备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置换20,112,696.36元;智能化产品展示厅建设项目置换34,855,434.88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16号)。

  5、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同意将“年产315万平方米新型环保生态石板材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园区银砂湾园区沿江大道南侧、金元莱东侧。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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