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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21-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二二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二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关于预计公司二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与实际控制人以及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与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议案名称:与国金涌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联营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3议案名称: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自然人以及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等其他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关于二二年度董事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关于二二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债务融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为: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547,075,232股,249,256,738股,140,582,700股。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因公司董事郭伟先生任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本公司构成职务关联关系。

  回避表决情况为:分项表决的议案7.01,关联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7.03,关联股东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琪、杨雨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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