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坏账、合同资产、存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103,622,606.13元,明细如下(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一)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0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843,929.89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386,474.9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在成品、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评估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3月16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548号《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存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2020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236,747.97元。
(三)商誉减值。
公司期末对商誉相关的各项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项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项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项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本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出具《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290号),并确定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的金额为66,758,591.91元。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情况: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涉及的资产,评估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全部主营业务经营性有形资产和可确认的无形资产组成的资产组(不包含营运资本及非经营性资产)。
(四)在建工程减值。
公司期末对在建工程各项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在测试过程中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投入部分设计费用后不再建设,存在减值迹象,对投入的前期费用计提减值损失2,169,811.2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843,929.89元,资产减值损失93,778,676.24元。将减少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03,622,606.13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20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103,622,606.13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1-02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
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03,619.3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914,288,528.57元,实收股本1,138,656,366.00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亏损原因
公司2010年末未弥补亏损为-213,411,845.08元,实收股本216,829,335.00股,2010年-2020年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2010年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售价降低,销售量下降。
2020年7月-12月公司实施破产重整,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有效清偿了各类债务,负债率大幅下降,资产结构显著改善,但因历年经营性亏损较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仍超过实收资本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公司2020年实施破产重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由民营控股变为国有控股。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与2019年度报告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803,619.31元,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29,924,269.01元,较年初增长194.85%,资产负债率由74.98%下降至36.91%,流动资产850,326,694.91元,较年初增长24.81%。公司基本面得到了改善,并获得了较为充裕的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以期恢复市场形象,营造良好的外部商业环境。2021年度公司将借助现在的低负债和良好流动性条件,一是调整主业结构,剥离低效亏损资产。以“保留轴承主业、减亏止损、提质增效”为导向,聚焦主业,精干主业,专注具有高附加值的中高端轴承生产制造,大力开拓市场,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二是优化管理架构,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以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销售市场份额、内控体系建设为抓手,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三是适时注入符合产业政策的优质资产,增强和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1-02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简称“桂林海威”)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以其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为基础向所有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各股东依照所占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公司持有桂林海威75%股权,桂林海威应向公司分红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21年04月21日收到该笔分红款。
桂林海威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分红不增加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利润,不影响 2020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1-01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38,656,36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轴承、船舶电器的生产与销售。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轴承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石油机械、冶金轧机、重载汽车、轨道交通、铁路货车等领域;船舶电器产品主要应用在航母、军舰和大型船舶上。
(二)生产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销售是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均围绕销售进行,公司收到意向性订单后,由技术研发部门组织新产品开发,试制成功后组织产品生产。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对于部分通用产品,在确保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公司委托其他公司代加工,以提高产品生产效率。
(三)行业情况
由于疫情原因,上半年我国轴承行业进入了一个低谷期,但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有效进展,下半年轴承行业开始全面稳步小幅增长。1~12月份,117家企业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930.65亿元,同比增加9.81%;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的企业为62家,占117家企业的52.99%,同期下降的企业为55家,占117家企业的47.01%。增长四成以上的企业基本是为工程机械、载货汽车、矿山设备和风电等投资类行业配套的单位。
当前,我国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也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年,我国轴承行业在产品质量、产业结构、研发能力、生产效率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轴承行业实现提质增效升级的任务目标依旧艰巨。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网络,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轴承作为装备制造领域的基础配套部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大型冶金矿山装备、大型石油等轴承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在石油、冶金轴承、地铁轴箱轴承和铁路货车轴承等产品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同时公司开始投建“西北轴承高端轴承产业基地项目”,不断向高附加值的高端轴承领域开拓。公司轨道交通轴承中“城轨B型车轴箱轴承”已取得地铁轴承生产资质,制造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成为国内首家实现地铁B型车轴箱轴承市场销售的生产厂商。2019年公司研发的地铁轴承分别获得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技术进步二等奖和宁夏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同时公司获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签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标志着公司铁路货车轴承产品已达到CRCC有关生产制造和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2020年公司经过招投标获得中国铁路局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轴承订单。
在船舶电器方面,海军舰艇目前处于高速稳定的发展期,舰艇设备未来几年需求处于稳定增长状态。国内目前具有从事船舶消磁设备的研制和生产的企业,除桂林海威外,还有少量央企下属单位从事科研及部分设备和零部件生产。公司船舶消磁器业务市场占有率在市场居首位。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轴承行业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4,908,810.9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16%。其中:轴承业务收入168,454,874.3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33%;船舶电器收入12,586,949.7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78%;汽车前轴收入13,841,811.2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8.16%;其他业务收入10,025,175.5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03,619.31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3.43%;基本每股收益0.01元/股,较上年同期上涨102.44%;总资产1,585,954,537.23元,较上年同期上涨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29,924,269.01元,较上年末上涨194.8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公司重整、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年度出现较大下滑。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及2018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已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拍卖转让辽宁鞍太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惠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磊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1-01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志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为92,227,301.90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72,928,643.46元。鉴于母公司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计划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会计政策,经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坏账、合同资产、存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后,2020年度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103,622,606.13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召开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1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海清、王天鹏、马志强就2020年履职情况向董事会做了述职。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1-021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630号公司会展中心一楼小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如下议案:
第一、三、四、五、六、七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63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樊 艳
联系电话:0951-8697187
邮政编码:750021
邮箱:btsy000595@126.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630号
(二)与会股东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三)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临时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填写股份数)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委托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委托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1-01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在本公司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建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为92,227,301.90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72,928,643.46元。鉴于母公司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计划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会计政策,经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坏账、合同资产、存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后,2020年度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103,622,606.13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制度规定,不存在重大错误。公司董事会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20年度,未发现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2023年 度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志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金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磊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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