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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343,126.8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296,918,800.55元,减已分配上年利润35,000,000.00元, 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7,261,927.42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回报广大股东,使其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同时综合考量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0,00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9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主要用于提供公司经营资金所需,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商业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额以公司与融资方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0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2020年1-12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7,301,505.63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19,424,874.37元。具体如下:

  

  二、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企业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除某些金融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逾期信用损失之外,本公司还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信用损失的转回,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信用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2、 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票据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本公司按照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本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商业承兑汇票组合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3、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本公告“二、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4、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本公告“二、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5、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经营租赁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26,726,380元。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1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6)其他信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晋龙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林国伟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聪,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一次,具体情况如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5.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2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座8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为:

  1、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此外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座8楼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绍锋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座8楼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3238308

  传真:0755-83238308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 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 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64

  2、投票简称为:筑博投票

  3、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投票方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其投票结果。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3: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3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7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徐先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徐先林先生汇报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总经理在2020年度有效的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与“第十节 公司治理”相关部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的梳理后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文、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出具的《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全文、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广大股东,使其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同时综合考量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信永中和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及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质量不断提高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批转的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座8楼)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占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7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5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4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12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祖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占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占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的梳理后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占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占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文、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出具的《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占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全文、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占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广大股东,使其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同时综合考量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全文、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占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信永中和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占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了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占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占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其中:3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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