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3、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数量268,336,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826%。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数量268,304,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74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名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1名,代表股份3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3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9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9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9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1%。
5、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9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9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5,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923%;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21%。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21%。
1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21%。
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0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反对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5897%;反对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0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反对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5897%;反对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336,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谭闷然和邓争艳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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