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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1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21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详见公司公告2021-005《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7,503,162.84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092,929,557.49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435,60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4,832,720.3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期初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为217,800,000.00元,为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35,600,000.00元。

  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公告2021-006《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确定并支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董事会决定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共计人民币130万元(含税)。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20-007《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及2021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21-00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公告2020-009《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公司6楼会议室。

  4、会议议题 :

  (1) 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8) 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2021-010《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公司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上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15:00。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4、在现场登记的时间内,个人股东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5、联系电话:021-52383315

  6、传    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

  邮政编码:201613

  联系电话:021-52858888-839

  传    真:021-52855050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1.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7,503,162.84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092,929,557.49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435,60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4,832,720.33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期初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为217,800,000.00元,为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35,600,000.00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8.25%。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差异化分红的情况。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1.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广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潘莉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江海

  

  (3)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敖琴

  

  (4)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正宇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0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我们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868                       公司简称:飞科电器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35,600,000元。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一家集剃须刀等个人护理电器、家居生活电器及电工电器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企业。近年来,公司与时俱进,注重研发投入,紧贴消费者需求,推动品类扩张和迭代升级。目前产品包括个人护理电器、生活电器和电工电器三大类:

  (1)个人护理电器品类主要产品:电动剃须刀、电吹风、电动牙刷、毛球修剪器、电动理发器、鼻毛修剪器、女士剃毛器、烫发器等。

  (2)生活电器品类主要产品:电熨斗、挂烫机、加湿器、健康秤等。

  (3)电工电器品类主要产品:延长线插座等。

  历经22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在个护电器领域已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市占率,也已成为国内个护电器行业的领导品牌。根据中怡康统计数据,公司“FLYCO飞科”品牌电动剃须刀2020年度线上和线下市场零售量占比分别为43.79%、44.45%,美发系列产品2020年度线上和线下市场零售量占比分别为25.79%、43.78%,位居行业前列。子品牌“POREE博锐”电动剃须刀2020年度线上和线下市场零售量占比分别为5.21%、0.2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获得社会肯定,经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以及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评选,公司荣获2020上海制造业企业100强称号(第47名),2020上海民营企业100强称号(第69名),2020上海民营制造业企业100强称号(第23名),并凭借优秀的研发设计能力荣获首批“上海市设计引领示范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分析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相关内容。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集中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原则,无论是公司的自有工厂,还是外包厂家,主要原材料和核心零部件采购业务均由公司集中采购,2018年公司成立飞科采购服务子公司,专注于精益化采购管理。凭借规模效应,公司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得以增强,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2、自主生产与外包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与外包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为了引导产业链专业化分工,以及自身专注于提升研发设计、品牌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在对每款产品建立起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时标准后,转由外包厂家生产。公司自主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技术新品及高端产品。2020年,公司产品外包生产数量占总产量的比例为64.49%。

  3、经销和直销结合的营销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从过去的以经销模式为主,逐渐转化为经销和直销并存的销售模式,通过KA终端、区域分销、飞科体验店、礼品团购、电子商务等相结合的多维营销渠道,基本实现了对各级市场的全面覆盖,提高了产品销售的渗透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660家经销商。

  (三)行业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小家电保有量相对较低,随着我国城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加上消费升级浪潮的到来,消费者在满足了大家电相对传统需求之后,功能性与享受型需求的小家电产品逐渐受到追捧。此外,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新生代消费者逐渐成为小家电市场消费主力军,这类消费群体更加追求时尚,对于产品选择更倾向于健康类型,使得时尚与健康成为了小家电发展的新趋势,特别是互联网宅经济的快速发展,个护小家电的消费提升将得到进一步激发。

  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随着市场消费者的年轻化和小家电产品的进化,预计2021年小家电的渗透率将会不断增加,2021年我国小家电市场规模将达4,868亿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产品研发全面升级

  2020年,公司根据同心多品类战略,继续围绕“研发创新”和“品牌运营”两大核心竞争力和“时尚、简约、科技”的产品设计理念,全面搭建多维产品创新矩阵,将产品创新95后化、00后化,同时按黑科技、经典、潮流、复古四大方向推进产品个性化、年轻化、智能化、时尚化。

  同时,公司对研发体系进行了创新调整,根据同心多品类战略和产品规划将研发中心设置为个护电器、生活电器、美姿电器、口腔护理电器、厨房电器、电工电器和健康电器等研发机构,同时对研发项目实施目标激励和跟踪考核,进一步明确研发方向,细分研发功能,提升团队动能和研发效率。

  2020年,公司剃须刀、电吹风、电动牙刷、加湿器、毛球修剪器、理发器等产品推出多款新品,并且成功开发了智能感应电动剃须刀,酷玩球形剃须刀,精准温控电吹风等多款科技创新产品,备受消费者好评。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132项,获得授权专利84项,期末共拥有授权专利307项。

  2、线上营销“C端化”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实施线上营销“C端化”改革,大力发展自营电商。在天猫平台开设飞科个人护理旗舰店、飞科科誉专卖店等多家自营店铺;在京东平台开设飞科官方旗舰店,飞科个人护理旗舰店,飞科专卖店等自营店铺。

  线上营销“C端化”的不断推进,使得公司可以有效地控制产品销售结构和维护品牌形象,做到消费者数据和需求的掌握与分析,为消费者提供更精准、更好的消费体验。

  3、KA卖场“直供化”,区域分销精细化

  2020年,为更好加强与KA终端渠道合作,优化KA渠道的营销模式,公司将永辉超市等KA卖场实现直供销售模式,将原有经销商逐步转换为运营服务商。公司持续推进区域分销,“产品销售渠道化、市场管理区域化、营销管理精细化”。 同时有效提升了公司对线下渠道的管控能力和数据获取能力。

  公司于报告期内撤销了原有的批发渠道,进一步划分KA终端渠道和区域分销渠道,避免了渠道销售干扰,同时进行KA终端渠道按系统和区域销售进行整合优化;区域分销渠道将全国划分为5大区进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在地级市的市区范围内采用以经销商直配为主的模式,对超市、电器店、便利店等网点进行扫街式覆盖;在县城采用以分销商为主的模式进行下沉式拓展,每个县城签约一个分销商,由分销商建立配送团队覆盖以当地县乡中小型超市、夫妻店为主的销售终端,基本实现县、区全覆盖。同时优化经销商考核方式,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

  4、品牌推广策略重构,新媒体营销全面布局

  2020年,公司重构了品牌推广策略,在线下继续保持立体式品牌推广的同时积极拥抱内容社交新媒体品效合一营销,将品牌推广向主流电商平台及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B站等内容社交新营销平台推进。通过多维度的品牌推广策略,实现与消费者零距离交互,在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的同时提升飞科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不仅加强了和头部直播的合作,更加积极的推进在内容社交平台品牌自直播的营销模式,在行业中率先建立抖音蓝V自直播电商运营阵地,结合视频内容运营、直播信息流投放和直播间运营,建立常态化的内容社交平台自直播品效合一营销模式。

  5、持续推进多品牌策略,明确细分市场定位

  为进一步明确“博锐”品牌与“飞科”品牌的差异化定位,公司对飞科品牌定位为年轻化、中高端化,以满足消费者不断的消费升级。公司对“博锐”品牌重新梳理,优化了“博锐”系列产品品类和型号,突出了产品力和极致性价比的营销模式。公司在拼多多平台开设了博锐官方旗舰店,同时将天猫平台的博锐官方旗舰店实现公司自营,进一步规范了“博锐”品牌的线上销售和管理,双品牌策略获得了市场的认可。2020年“博锐”品牌产品完成销售收入3.25亿元,同比增长28.91%。

  6、强化市场督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打击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公司与多家专业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及律师事务所合作进行打假维权活动,以刑事打击为主,行政、民事打击为辅,着重打击制假产业链,有效保护了公司品牌声誉和知识产权。

  7、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助力公司转型革新

  报告期内,配合公司的产品升级以及市场营销“C端化”和“直供化”转型,公司上线飞科直供分销系统,有效加强了公司对线下渠道的管控能力和数据获取能力;重新开发了OMS订单管理系统,大幅提升公司订单处理能力;开发了电动牙刷、健康秤等智能化产品APP,助力公司产品智能化升级。同时,对集采系统、SRM系统、仓库管理系统、防窜货系统、售后管理系统、飞科体验店系统及飞科商城系统等进行优化升级,支撑各部门业务的快速开展,为公司营销模式创新创造良好条件,有效地利用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业务管理能力。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单位: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一、 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二、 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174,559.17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代码:603868                           公司简称:飞科电器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丐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即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资金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

  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来使用额度8亿元的基础上增加5亿元人民币,总使用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根据上述决议和授权事项,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合计59,700万元,实现收益508.3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合计34,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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