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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 9:30-17:30

  (三)登记地点: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

  (四)公司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

  邮编:201315

  联系人:周光辉

  电话:0577—62782881

  传真:0577—62762770

  邮箱:zhengquan@tengen.com.cn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会议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天乐、黄岳池、黄宏彬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该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天合智慧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智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兵

  注册资本:1174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系统、热泵、储能系统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以电子商务的方式从事太阳能发电系统、热泵、储能系统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售电;热力供应;碳排放权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上海天正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机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高天乐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388号

  经营范围:高低压开关柜生产、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建筑及电气工程安装,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天正集团攀枝花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攀枝花”)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阿翠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市东区阳光酒店底二楼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橡胶制品、矿石、矿粉、五金、交电、化工(除危险品)、文具用品、针纺织品、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董事黄宏彬担任天合智慧母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天乐担任天正机电董事长,且天正机电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天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集团”)。

  3.天正攀枝花为天正集团监事郑松林及其配偶陈阿翠控制的企业。

  上述关联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与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上述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可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或租赁办公楼等。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5066                         公司简称:天正电气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结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全面预算、业务外包、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和收款、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外部经营环境、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度设计有效,执行到位。2020年,公司以制度优化、改进管理、提升价值、防范风险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并通过内控自评和内控审计对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查漏补缺,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缺陷与不足,在合理期限内规范整改,有效促进内部控制持续改进,规范决策,合规经营。

  2021年,公司将继续通过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制度及流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从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高天乐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5066                                               公司简称:天正电气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天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高天乐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2021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40,411.55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21,234,6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9.12%。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葛世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珊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简历附后)。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发布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等相关信息以公司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1、2、4、5、9、10、1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 5、8、9、10、13、14、15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葛世伟先生简历

  葛世伟先生,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开始参加工作,曾任本公司研发工程师、配电副总工程师、研发副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葛世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2:

  李珊珊女士简历

  李珊珊女士,1981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2006年开始参加工作,曾任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销售主管、销售经理、市场部经理、高级业务经理、销售总监。

  李珊珊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10:00-11: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16:00前通过公告中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等相关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10:00-11:00

  (二)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天乐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勇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周光辉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10:00-11: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16:00前通过公告中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一)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二)联系电话:0577—62782881

  (三)电子邮箱:zhengquan@tenge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4月22日,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电气”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该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1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3人。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该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1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于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的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高敏建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 200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2 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系本公司IPO申报审计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签字会计师。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另一拟签字会计师庞玉文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 2007 年从事审计工作, 2013 年起从事证券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新三板申报及年度审计等证券审计服务,系本公司IPO申报审计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签字会计师。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雯:注册会计师,从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4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高敏建、签字注册会计师庞玉文、质量控制复核人曹雯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均从事过证券业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定价。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75万元,审计收费与上年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资格和丰富经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业务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上述判断,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和胜任力。在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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