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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及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4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和转换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新增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二、 费率优惠

  1、 适用基金范围

  2、 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宁波银行申购或定投上述开通费率优惠的基金,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费率折扣以宁波银行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 费率优惠期限

  以宁波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与宁波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该金额即为申购金额,上述基金每期最低申购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基金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业务的最低金额限制。具体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宁波银行的相关规定。

  3、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宁波银行所有,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宁波银行的规定和安排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宁波银行的有关公告。

  4、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请参考宁波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 www.nbcb.cn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0-888

  网址:www.hongde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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