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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接D132版)

  (上接D132版)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2、主要收入、成本及费用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3、现金流量项目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装备及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在手订单以及未来可实现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运营服务和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在手订单以及预计未来每年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说明:公司所处的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是水处理行业的新兴领域,目前正在进入迅猛发展阶段。随着公司承接项目规模的扩大,对于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平衡资金的运用,将资金投入到研发、市场等方面,以保证公司获得更加稳健的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93,200.0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102,7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93,2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4%。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长远持续发展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是水处理行业的新兴领域。当前我国水污染、水资源短缺、水质性缺水的问题比较突出,2021年1月,十部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了污水资源化市场的发展。同时,随着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提高、市政污水及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提高、工业用水价格上升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迫切需要,未来,饮用水深度处理(如“新型污染物”的处理,自来水达标改造,甚至可直接饮用)、市政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污废水资源化(如工业企业循环利用再生水/新生水降低用水成本等)的投资建设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将在“政策+市场”的双轮驱动下,迎来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行业的迅猛发展,公司需要投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产业,同时扩宽渠道开拓市场,以保障公司技术领先性、市场占有率的领导性,以求未来获得持久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专业从事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是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膜通用平台装备技术、膜系统应用技术、膜系统运营技术等三大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运营服务以及资源化产品。公司业务的市场领域主要包括市政饮用水深度处理、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及资源化等。公司的盈利模式是采用三大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水深度处理和资源化的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运营服务和污废水资源化产品,获取合理利润。

  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2020年,公司获得了个多具有代表性的大型水深度处理项目。随着公司承接项目规模的扩大,对于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平衡资金的运用,将资金投入到研发、市场等方面,以保证公司获得更加稳健的发展。

  (三)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7,212,040.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624,793.66元,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较为稳定。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出于平衡回报股东与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研发投入、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等方面,满足公司研发支出以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 2021-005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项目合伙人:密惠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拟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份,承办过中青旅、中国科传、先进数通、通合科技、碧水源、中电广通、梅泰诺、北方创业、中原特钢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通合科技、金科环境等IPO申报审计工作以及中原证券、宏源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具有10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参与及承办过中青旅、碧水源、北京科锐、先进数通、北方创业、中电广通、中原特钢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参与多家公司IPO申报审计工作、财务尽职调查及专项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5年开始专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负责多个证券业务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将依据工作量和市场水平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同意2021年度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方面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6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科环境”)董事会对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208.33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5.5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208.3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5.57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949.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1,205.6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416.27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62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自筹资金已完成从募资基金中置换。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5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10亿元购买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该金额超过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原因:超出金额为相应募集资金所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9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4月22日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金科环境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2021年度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环境”)预计向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北控投资或其关联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税)的劳务、商品或产品;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预计以招投标或商业谈判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预计向北控投资或其关联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税)的劳务、商品、产品。2020年度公司与北控投资或其关联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14万元(含税)。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助贫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8号楼8层801内808

  法定代表人:李力

  注册资本:5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87,441,078,468.59元,净资产25,037,853,909.51元,净利润2,093,148,129.18元。

  注:由于北控投资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其财务信息在北控水务集团公开披露其2020年年度报告前不予对外披露。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控投资持有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31.34%的股权,2021年3月4日北控投资持有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6.78%的股权,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15%的股权。北控投资为“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北控投资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与公司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产品,均为双方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招投标或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招投标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1、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 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 2021-011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授权日期更新,在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对营业范围内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变更前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环境保护技术、水处理及污水处理技术、苦咸水及海水淡化技术、水及水中价值物再生回用和资源化技术、环保节能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艺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控制与管理软件和相应网络的技术开发;转让自有技术: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6月22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环境保护技术、水处理及污水处理技术、苦咸水及海水淡化技术、水及水中价值物再生回用和资源化技术、环保节能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艺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控制与管理软件和相应网络的技术开发;转让自有技术;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填料、滤料、膜材料及膜组件、自行开发的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承包境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2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

  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 本次变更对公司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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