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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核准批复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7月8日(证监许可[2020]1396号),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正处于实施的关键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按期落实,并考虑到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已达年可分配利润30%以上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0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将按照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指引、规则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目前已完成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为此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22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 第ZI1023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公司与立信协商一致,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立信自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公司董事会对其专业水平、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认可。鉴于此,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公司2021年的审计费用将根据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实际水平和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独立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公开招投标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后续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修订)》以及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2021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职工监事薪酬作适用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依《独立董事聘任合同》约定执行,拟定了上述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备注:2020年度公司实际发放的董事、监事薪酬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详见《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修订)》,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修订)》以及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作适用调整,并拟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备注:2020年度公司实际发放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2019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修订)》,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2020年度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效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共计人民币57,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因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137,000.00万元。根据有关金融机构要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同意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分额度、循环提供。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事后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关联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0”)。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5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本次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障2021年度子公司投资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效率,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共计人民币57,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担保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关联担保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关联担保预计的事项。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关联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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