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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接D141版)

  (上接D141版)

  注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的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各年度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2: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的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各年度产生的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780.4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永久补充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海高科”)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 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80.43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15〕70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高科”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5,2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2,9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67,240.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07,759.44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优化和调整变更。公司变更“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投资方案,将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同时在项目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增加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后的项目实施地点分为二处:1、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工业园,2、珠海市乾务镇镇区珠峰大道南侧富山工业园。公司拟在应店街工业园“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投入6,500.00万元,在珠海富山工业园区“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投入4,000.00万元。公司将“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进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浙江诸暨市应店街工业园”变更为“陶朱街道建业路以南,西二环路以东”,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变、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8,990,707.07元、“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9,067,443.44元(共计人民币138,058,150.51元),变更用于“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对于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补足。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19年12月延期至2021年3月,同时,缩减“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保留5,000万元用于原项目,变更剩余的10,158.5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变更金额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时的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净额为准)用于公司设备战略升级需要的自动化生产提升改造项目及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所需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000万元用于自动化生产提升改造项目,剩余5,158.5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上述调整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三、 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保荐机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日,变更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因变更募投项目,该账户已注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董事会按年度6次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四、 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发表了合规合理的明确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前后披露不一致、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况。

  五、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19.5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780.43万元。

  六、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所涉募集资金的节余的主要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所涉募集资金的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首先,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精心组织施工,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其次,部分设备选用了国产替代品牌,合理控制和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因“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产生项目资金节余,公司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780.4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九、 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80.43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将“年产3,500万平方米高端过滤材料产业化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780.43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节余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议案9: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丁伊可、丁宏广、丁伯英、丁伊央、洪贤良、卢佳、刘朝军;议案10:郭秋艳、陈雪芬、韩宜刚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区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区

  3、邮政编码:311817

  4、会议联系人:穆玲婷

  5、电话:021-51567009

  6、传真:021-54891281(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备注: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提前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监事会认为: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780.43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相关监事回避表决。

  郭秋艳女士、陈雪芬女士、唐金玲女士的薪酬事项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前述三位监事分别对其本人薪酬方案回避表决。

  韩宜刚先生的薪酬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00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15〕70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高科”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5,2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2,9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67,240.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07,759.44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12,557,280.64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6,402,718.07元(其中募集资金134,850,478.80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061,008.16元,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20,491,231.11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本年度使用金额

  2020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6,476,993.23元;募投项目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付与收回净额10,015,023.67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期赎回与购买净额75,000,000.00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083,910.80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474,632.10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630,466.51元,手续费支出21,187.81元)。

  (2)期末余额

  

  二、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00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产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理财产品需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

  (四)现金管理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 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10%,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00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00亿元,合计4.00亿元,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募投项目的建设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发生潜在市场波动。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七、 履行审议的程序说明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0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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