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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转D157版)

  公司代码:603232                                                  公司简称:格尔软件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拟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193,101,6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23,172,203.28元,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93,101,69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38,620,339股,经本次转增后,结余资本公积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总股本由193,101,694股增加至231,722,033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80.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04%;实现利润总额6,398.94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9.2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707.8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8.55%。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信息安全行业PKI领域,主要从事以公钥基础设施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为核心的商用密码软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服务业务,为用户提供基于PKI的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安全服务和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以密码技术为核心,面向政务、金融、军工、企业提供基于密码的可信身份认证及可信数据保障等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性安全解决方案,为其信息系统提供关键的安全支撑与保障。

  (二)经营模式

  1、公司的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以PKI技术为基础。PKI系统一般由数字证书认证系统(CA)、证书注册系统(RA)、密钥管理系统(KM)、目录服务系统(LDAP)及在线证书状态验证系统(OCSP)等核心部分组成,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目前,公司产品范围覆盖PKI系统和安全应用,已形成完整的信息安全产品体系,主要包括PKI基础设施产品、PKI安全应用产品和通用安全产品三类。

  具体情况如下:

  1)PKI基础设施产品

  PKI基础设施产品是构建网络信任体系的基础,主要是由数字证书认证系统、证书注册系统、密钥管理系统等组合而成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为信息安全提供密钥管理、数字证书生命周期管理及发布服务。它是保障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抵赖性的重要基础。

  2)PKI安全应用产品

  PKI安全应用产品是建立在PKI基础设施产品发放的数字证书以及PKI密码技术之上,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的安全服务及应用的信息系统,可以满足各种网络应用可信身份认证、数据加密、操作不可抵赖及数据的完整性等一系列信息安全需求。它实现了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抵赖性。

  3)通用安全产品

  通用安全产品是基于非密码技术的信息安全产品,是对PKI相关安全产品的补充,主要为用户提供更加完整的安全解决方案,主要包括网络审计系统以及其他系统集成产品。其中,其他系统集成产品主要指为用户配置不同层面的非PKI相关的通用安全软硬件设施设备,如防火墙、防病毒、入侵检测等。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以PKI公钥基础设施为核心的商用密码软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服务业务,并形成了完备的以PKI为核心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体系。公司PKI基础设施产品、PKI安全应用产品以及通用安全产品三大类产品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和服务模式基本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核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实施采购;同时,采购部门根据综合评定结果选择优质供应商进行原材料等物品的采购。

  对于涉及新产品开发、产品重大升级以及重要信息安全解决方案类项目中第三方软硬件产品及服务等方面的采购,公司组织品质管理、技术、采购等相关职能部门依照“TQRDC评估”标准开展合格供方评价工作,以选择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公司对于合格供方评价工作通常结合询价和招投标等市场化方式予以实施。

  采购工作完成后,公司依据分类技术要求和验证规定对到货物资进行验收入库;若供方出现供应产品不合格或到货时间延误等情形,公司将相关信息列入供方供货记录,用于后续供方综合评定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采用MTS(Make To Stock)与ATO(Assemble To Order)两种具体方式。MTS生产模式指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按照公司质量控制规范,生产一定数量的标准化产品并进行库存储备,后续结合各营销中心的市场需求反馈结果及产品库存数量情况,确定下一批次产品的生产时间与数量。ATO生产模式指针对客户对部分参数或产品的某些功能项提出的具体定制要求,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先行确定技术可行性后,再与负责客户管理的相应营销中心明确研发周期及供货时间,然后在标准化产品的基础上进行定制化生产以满足客户需求。对于此类产品,公司通常不进行库存储备。

  3)销售模式

  公司信息安全类产品的销售对象包括国家部委、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军工、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其它各类信息安全用户。同时,公司销售的信息安全类产品具有如下主要特点:产品技术升级换代快,用户需求差异较大,系统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操作专业性较强,技术支持和服务要求较高。因此,针对前述用户和产品特点,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在销售模式上采取不同的策略:对于最终用户或具有定制化需求的用户的安全产品与安全服务业务,公司通常直接面向客户开展业务,此亦为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模式;对于部分安全产品,则由系统集成商类客户向公司进行采购后,用于其系统集成项目或再行销售给其他客户。

  4)服务模式

  1 安装与调试服务

  公司销售部门与相关客户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后,交给具体实施项目组。项目组在客户现场开展安装与调试服务工作时,实施项目组与客户先共同对到货设备、设施进行开箱验货,完成签收工作;随后,实施项目组进行产品安装与调试工作,并对用户展开相关培训;工作完成后,进入用户验收流程。验收合格后,实施项目组向用户移交系统或产品的相关文件资料。

  2 售后服务

  公司客服人员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多种方式受理客户请求,客服人员收到服务请求后在公司信息系统中创建服务档案,详细记录客户请求、客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客服人员根据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判别,一般分为三类问题:使用问题、产品问题和客户投诉。根据不同服务请求执行不同的处理流程。

  此外,公司安排专职人员对售后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统计分析,以不断改进客户服务流程和质量。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信息安全行业。信息安全行业因其特殊性,受多个安全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门的监管,以及受到相关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如: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等。强大的网络安全产业实力是保障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的根本和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要“抓产业体系建设,在技术、产业、政策上共同发力”,明确了我国产业发展的理念、目标、路径为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基于政策扶持、需求扩张、应用升级等多方面的驱动,我国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进入快速成长期。网络安全行业产品体系日益完善,技术创新高度活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保障国家网络安全空间发挥基石力量、做出重要贡献。

  近年来,数据泄露、云环境安全风险等问题日益严峻,与5G、区块链、车联网等新兴技术相关的网络安全挑战也在不断增大。持续升级的网络安全威胁和不断增强的合规要求,都对市场形成了有利的牵引。面对工业、金融、能源等重点行业,智慧城市等新兴产业对网络安全产品、服务、解决方案的强劲需求,网络安全企业全面推进产业布局:一方面探索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应用,提升网络安全防卫的全局化和智能化;另一方面大力研发针对5G、云计算、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区块链等新兴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通过对自身主营业务能力的提升及对新领域新环境的探索,不断为网络安全产业注入的活力。

  此外,我国近年颁发了多项政策法规推动国家信息安全领域建设: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我国全面实施《网络安全法》;2018年6月27日公安部会同网信办、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联合发布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2018年9月,全国人大公布了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明确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列入其中,未来将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2019年7月,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对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使用的云计算服务提出更高安全要求;2019年9月工信部《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2019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正式通过,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19年12月1日,《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正式发布、工信部发布《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2020年以来工信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2020年7月31日,为推动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征求意见稿)》。在我国相关产业政策驱动下,伴随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信息安全市场发展迅速,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网络安全产业白皮书(2020)数据测算,2019年我国网络安全产业规模达到1,563.59亿元,较2018年增长17.1%,预计2020年达到1,702亿元。

  PKI技术是信息安全行业的核心技术之一,目前我国PKI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银行等相关领域,通过实现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等功能,以保障访问安全站点、发送电子邮件、网上证券交易、网上招投标、网上签约、网上办公、网上缴费、网上税务、网上银行等网络信息传输与相关应用的安全。未来较长时期内,我国政府部门、军队和军工、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仍将继续保持对信息安全产品尤其是PKI产品的旺盛需求,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上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因此,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并提升IT基础设施防御能力,已经成为信息安全产品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的产品销售存在季节性、不均衡的特征。公司研发、销售的信息安全类产品 主要面向政府部门、军工、金融机构及其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客户。此类客户通常采用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即一般上半年进行项目预算流程审批、下半年进行招标或设施采购,因而公司产品用户的市场需求高峰通常出现在下半年。公司销售收入的季节性波动及其对公司利润、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在全年实现过程中造成的不均衡性。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80.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04%;实现利润总额6,398.94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9.2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707.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5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格尔国信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信领软件有限公司、上海格尔科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6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5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海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07,3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9628%;公司股东、受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上海格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6,937,7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7714%;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文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15,1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615%;公司董事陈宁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4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269%;公司股东上海展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815,8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47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叶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6,5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698%;公司监事任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8,7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671%,公司副总经理范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4,5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13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陆海天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2,700,000股公司股份,即公司总股本1.3982%。在任意连续90天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931,016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格尔实业因自身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1,160,000股公司股份,即公司总股本0.6007%。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陆海天及其控制的企业格尔实业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合计减持总数不超过3,860,000股公司股份,即公司总股本1.9989%。在任意连续90天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931,016股。

  杨文山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2,153,000股公司股份,即公司总股本1.1150%。在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931,016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陈宁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2,137,000股公司股份,即公司总股本1.1067%。在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931,016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展荣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3,862,000股公司股份,即公司总股本2.0000%。在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931,016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叶枫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371,000股公司股份,即公司总股本0.192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任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177,000股公司股份,即公司总股本0.0917%。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范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151,000股公司股份,即公司总股本0.078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表中陆海天、上海格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杨文山、陈宁生、上海展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叶枫、任伟、范峰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均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陆海天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除本次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除上述锁定期外,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陆海天承诺:在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30%;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陆海天进一步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2、格尔实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除本次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格尔实业承诺:在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30%;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格尔实业进一步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3、杨文山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除本次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除上述锁定期外,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杨文山承诺:在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30%;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杨文山进一步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4、陈宁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除本次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除上述锁定期外,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陈宁生承诺:在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40%;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陈宁生进一步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5、展荣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在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减持公司股票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进行,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展荣投资进一步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6、叶枫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除本次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除上述锁定期外,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叶枫进一步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7、任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任伟进一步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8、范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公司的,公司有权将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二)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减持主体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各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1-016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分别为:黄振东、任伟、祝峰。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法运作,规范管理,决策程序合法。2020年内,监事会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的财务报表能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

  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并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且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度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对其无异议。认为:公司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创建和谐的经营与发展环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1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时在二年内(含二年)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时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 该项投资自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二年内(含二年)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

  (四)投资期限

  自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将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以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主,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可以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二年内(含二年)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格尔软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时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代码:603232                                 公司简称:格尔软件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孔令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二、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下转D15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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