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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58版)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接D158版)

  3、大健康产业板块

  主要业务为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传统中草药健康产品,产品涵盖糖果、植物饮料、膏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主要产品包括“克咳”润喉糖及“佰益素”蛋白粉等。

  (二)经营模式

  1、医药制造板块

  (1)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体系的构建确保采购质量与效率。公司构建集团采购平台, 通过生产系统增加合格供应商等多种方式,加大招标力度,最大程度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在体系上,完善供应商筛选以及跟踪制度等,重点把控原材料的质量和价格招标,规范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和燃料招标采购,并强化对子公司物料招标采购的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组织生产,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GMP规范,以销定产,根据销售需求编制生产计划,同时对产品的制造过程、工艺纪律、卫生环保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由质量中心对生产环节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监控。

  (3)销售模式

  公司围绕“专业专注、专业成就未来;专人专线、助力突破县级市场”的营销理念,并在施行产品分线管理、专人专线的营销模式,建立了一支以直营销售为主,代理商销售为辅的销售体系。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全体员工整体素质,提高销售队伍的专业能力及推广能力,公司建立了益佰云学院,开设了涉及管理、专业、产品知识等相关培训课程,加强全员培训。

  2、医疗服务板块

  公司利用长期建立的医生资源作为技术支撑,建立起高效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在综合性医院方面积极调整布局,在肿瘤专科医院方面努力发展业务,在肿瘤放疗中心方面控制费用以增强盈利能力,最终为病患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3、大健康板块

  公司一直致力于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以苗药为特色的健康产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直努力探索依托公司自营销售团队和电商销售相结合的模式,加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大健康产品的研发投入,努力提高大健康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医药工业企业。公司产品涉及肿瘤、心脑血管、妇科、儿科、骨科和呼吸等多个治疗领域,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布局。目前公司获得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公布的“2019年度中华民族医药百强品牌企业”第19名、2020全国药店周暨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年会会议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中药企业100强”第29名,由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主办的2020年(第37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发布“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公司排名第97名并连续11年入榜;连续15次入榜并荣登“2020贵州企业100强”第56名、连续第6次入榜并荣登“2020贵州民营企业100强”第10名、连续2次入榜“贵州制造业企业100强”等荣誉,荣获“2020生物医药产业最具成长上市公司”等奖项。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从单一中成药企业发展成为拥有化学制剂、中成药、生物制剂、大健康产品、医疗服务的全产业链医药工业集团。在抗肿瘤、心脑血管和妇儿药品等中国药品市场最具用药规模和成长性的治疗领域,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布局,公司核心产品洛铂、艾迪、康赛迪、杏丁、葆宫止血颗粒、金莲清热泡腾片等产品在各自细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成功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称“本期债券”)人民币5亿元,期限5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5.9%。报告期内,临近本期债券发行的第三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不调整,维持5.9%不变。同时,在回售登记期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3日结束后,根据回售登记结果,本期债券回售申报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决定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注销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2020年10月23日,公司已完成本期债券回售兑付全部本金、并支付自2019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期间利息工作。在完成本次付息、兑付、回售工作后,本期债券已于2020年11月3日提前摘牌。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17益佰01”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公司关于“17益佰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提前摘牌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23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委员会出具了《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1342号)。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债券于2020年10月23日回售兑付全部本金及利息,已于2020年11月3日提前摘牌。公司无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的存续债券。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决定,中诚信国际终止对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和“17 益佰 01”的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2020年11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319.29万元,同比增加5,216.71万元,增加1.55%。公司医药工业板块实现销售收入297,810.2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7.25%,同比增加6.20%;医疗服务板块收入为42,708.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51%,同比减少21.60%,主要系本期药品销售业绩提升和医疗板块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875.71万元,同比增加8,686.19万元,增长61.22%;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836.4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564.26万元,增长83.37%。主要系公司业绩增长同时加强费用管控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投资控股且正常经营的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时内部交易和往来余额全部抵消。本公司投资明细如下:

  1、本公司的子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1)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2)通过投资或设立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2、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无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已设立本期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无

  3、报告期内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6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汪立冬先生、王化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立冬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28,757,143.0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2,110,733.35元。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1,92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950,562.00元(含税)。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合法合规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计的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履行了其职责;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对本次年报、《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公司有关人员及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参与审计人员均能遵守公司信息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在年报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未出现泄露相关信息的现象。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的年审注册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0万元。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有关银行协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该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等流动性贷款业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4 月 23日

  

  公司代码:600594                         公司简称:益佰制药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窦啟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德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先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子公司哈尔滨益佰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情况说明

  2019年11月15日,公司与黑龙江世纪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大恒”)、哈尔滨诺达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杨晓彤、陈大志(以上四方合称“被告”)、哈尔滨益佰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益佰医疗”)和黑龙江华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医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5,000万元出售公司持有哈尔滨益佰医疗78.57%的股权。经各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由于到期公司未收到第一、二期股权转让款,2020年7月27日,公司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判令被告支付公司违约金、损失、赔偿款、律师费共计2,110万元。2020年7月28日,公司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1民初201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年10月21日,世纪大恒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将本案移送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对该申请出具(2020)黔01民初20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世纪大恒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12日,黑龙江世纪大恒再次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请撤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01民初2013号裁定,将本案移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目前未收到高院对本案作出裁定。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股权转让款。

  哈尔滨益佰医疗于2017年2月8日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华澳医院,根据合作各方于2018年4月20日签订的《哈尔滨益佰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约定,由陈大志担任华澳医院的总经理,负责华澳医院的建设和运营,并在协议书里进行了业绩承诺。2020年10月,因华澳医院陷入经营困境,公司出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考虑,经与世纪大恒协商,接管华澳医院经营管理,发现华澳医院在此前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纠纷包括:

  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黑01民初1596号、(2019)黑01民初1596号《民事调解书》、(2021)黑01执976号《执行通知书》、(2021)黑01执976号《执行裁定书》、(2021)黑01执恢79号)

  2017年6月10日,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豪”)与华澳医院就其改建项目土建改造、水电、室内外装修工程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南京国豪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竣工,华澳医院未支付剩余工程款,双方产生争议,南京国豪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华澳医院提出反诉。2020年1月20日,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双方确认工程结算款为人民币4,026万元,华澳医院已付2,226万元,尚欠南京国豪1,800万元(包含质保金)。付款分四年支付(2020-2023年),自2020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当年款项450万元,若华澳医院管理不能按照上诉期限给付南京国豪工程款,任何一年不足额支付,则南京国豪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双方不再就工程价款及利息、违约金主张权利。本案审理终结,华澳医院未执行判决。2021年2月1日,华澳医院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南京国豪申请执行黑龙江华澳医院有限公司1800万元和延迟履行期的债务利息及执行费。后经法院庭外调解,南京国豪撤回调解执行,又申请恢复执行,目前,本案仍处于强制执行中。

  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黑01民初1590号、(2020)黑民终141号《民事判决书》、(2021)黑01执979号《执行通知书》)

  2017年2月15日,华澳医院与哈尔滨哈西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西商厦”)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间,双方产生纠纷,2019年10月,哈西商厦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中财产保全。2019年10月21日,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裁定结果:查封华澳医院precise加速器一台、西门子64排CT机器一台等主要医疗设备,查封期限两年;查封华澳医院租赁房屋,查封期限三年,并立即执行。2019年12月25日,法院下发判决结果:解除哈西商厦与华澳医院的《房屋租赁合同》,华澳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从哈西商厦迁出,并将房屋返还给哈西商厦;华澳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哈西商厦租金、违约金共计700.12万元,如未按期执行,则加收租金、滞纳金(均按日计算),并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20年1月,华澳医院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9月2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2021年2月7日华澳医院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哈西商厦申请解除与华澳医院的房屋租赁合同,华澳医院迁出哈西商厦、返还房屋及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违约金、滞纳金等3,431.87万元。目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轮候查封了华澳医院全部账户,同时查封了上述华澳医院主要医疗设备(期限两年)和华澳医院租赁房屋(期限三年)。

  哈尔滨益佰医疗全资子公司华澳医院重要资产被冻结和查封,持续经营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2021年1月29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在2020年年报对哈尔滨益佰医疗投资全额计提损失。合并报表将哈尔滨益佰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期末资产和负债分别记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

  ③建造工程合同纠纷

  2021年3月18日,华澳医院收到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哈西法庭邮寄的案件起诉状及开庭传票,就华澳医院改建项目弱电工程项目争议,黑龙江智杰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请求判令华澳医院支付该项目工程款人民币854,399.00元及利息。截至目前,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2)关于处置子公司贵州德曜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情况说明

  因毕节肿瘤医院所使用房屋的租赁合同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经与业主方沟通,续约可能性较小。公司管理层认为若公司根据2018年4月10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所规定的对赌条款收购紫冠医疗持有的德曜医疗49%股份,存在未来因搬迁造成医院不可持续经营的风险,从而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遭受损失。2021年4月8日,公司收到紫冠医疗通知,紫冠医疗或其指定方拟以不超过2650万元的价格购买公司持有的德曜医疗51%股权,若交易得以完成,紫冠医疗承诺免除公司在上述《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所规定的对赌义务。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形成决议,同意与紫冠医疗、德曜医疗、毕节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杨奇文、刘小霞签署了《一揽子协议书》,根据《一揽子协议书》的约定,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至16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2650万元为挂牌价格公开挂牌征询受让方,若在挂牌期间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报名,则该受让方获得购买权;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报名,则进入竞价程序,价高者得;若无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报名,则公司将以人民币2,650.00万元向杨奇文或其指定方转让公司持有德曜医疗51%的股权。

  2021年4月16日,挂牌日期截止,无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报名,2021年4月19日,公司与杨奇文等指定的受让方贵州世欣泓义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日,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352.00万元。2021年4月20日,公司收到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5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汤德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窦啟玲女士主持。

  3、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28,757,143.0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2,110,733.35元。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1,92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950,562.00元(含税)。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的年审注册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体现出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审后提议,董事会审议,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0万元。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有关银行协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该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等流动性贷款业务。以上授信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10点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7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28,757,143.0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2,110,733.35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1,92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950,562.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5.00%,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4.87%。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行业环境、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所作出的,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合法合规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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