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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30                                                  公司简称:香溢融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

  (二)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7,185,267.0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98,896,752.22元,202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51,711,485.20元。报告期末,本公司资本公积金528,562,690.38元。

  2020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典当、担保、融资租赁、类金融投资业务。报告期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盈利模式无重大变化。

  1. 典当业务

  (1).  经营模式

  典当业务是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或房屋作为抵质押物,取得当金,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一项业务。

  公司目前有元泰典当、德旗典当、上海香溢典当三个平台运作典当业务,定位于服务个人和小微企业客户群,在杭州、宁波、上海设有经营场所。公司承接的典当业务按照当物类别的不同分为房地产抵押贷款、动产质押贷款、财产权利质押贷款。依托公司典当业务和客户管理系统,对项目全周期管理,提高业务数据分析效能,为典当业务的展业、风险控制、产品研发等方面提供决策支持;同时下半年公司上线典当业务进件小程序,为业务线上营销提供平台支持,拓展营销渠道,提升展业能力。

  公司典当业务结构以小额化为主,房产典当业务量占比较大;本期新增业务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报告期末典当业务整体规模较去年同期亦下降。宽松货币政策银行利率下调,公司综合费率有所调整但仍相对较高,竞争力不足。

  (2).  行业分析

  2020年5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从完善准入管理、依法合规经营、压实监管责任、整顿行业秩序、实施简政放权五个方面提出监管要求,旨在进一步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发展。2020年5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强调“引导典当行回归典当本源,专注细分领域,培育差异化、特色化竞争优势,满足小微企业、居民个人短期、应急融资需求,发挥对金融体系‘拾遗补缺’的作用”。 典当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对现有典当业务结构转变提出了新的挑战,总体有利于持牌公司典当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明确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参考现行利率报价计算即15.4%)。2021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明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上述规定明确了典当行的金融机构属性,不受民间借贷保护利率的约束,典当行遵守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作为传统金融服务补充手段,服务小微和大众客户,客户风险相对较高,其经营活动需要更高风险溢价的支撑。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的施行,引导合规借贷经营活动的展开,提供多样化信贷服务产品,总体上有利于典当行的生存和发展;未来需专注细分领域和差异化产品研究,抵御传统金融机构同质化产品的挤压。

  2. 担保业务

  (1).  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的担保业务按类型分为非融资类担保和融资类担保。公司目前运作担保业务的平台是香溢担保。基于公司平台化运营考量且海曙香溢担保面临的外部政策压力较大,经营受阻,将清算关闭,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非融资类担保以工程保函担保业务为主,主要产品包括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等,主要客户群体为浙江省内的二级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业务经营风险低,发展态势一直较好,目前正逐步向周边地区拓展。公司为承包人(工程的承包方或施工方)在开具银行履约保函时提供反担保,如发生银行向发包人(工程的业主方)支付了赔偿的情况,则公司需为银行所支付的赔偿进行代偿;公司通过这种反担保方式,取得承包人支付的相应费用。

  融资类担保主要定位于为中小微企业及“三农”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并收取相应担保费用。2020年9月,公司新拓展的香溢贷担保业务正式上线,为浙江省内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零售商户在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目前该业务已在浙江省内全面开展,稳步运行。

  报告期末,担保业务存量规模同比下降;本期新增工程保函担保业务规模同比下降,新增融资类担保业务规模同比上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2).  行业分析

  2020 年 2 月 8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提出“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投标电子保函的发展,相应担保业务在操作和运营上也将带来适应性转变。

  2020 年 6 月 1 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1 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健全“工程保函+信用”挂钩机制,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同时,进一步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降低成本,通知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施行。该政策对工程保函担保业务造成一定冲击,一是保证金缴纳额度大幅降低,担保金额亦大幅降低;二是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和银行保函的方式可以任意选择,银行保函市场占有率下降,银行保函形式中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合作规模亦有影响;三是在投标保函细分市场,可以使用保险保函和工程保函,费率低于银行保函,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投标保函担保业务冲击较大。

  3. 融资租赁业务

  (1).  经营模式

  公司运作融资租赁业务的平台是香溢租赁。目前,承接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模式为主,转租赁和厂商直租模式为辅,租赁期限一般 3-5 年。售后回租指融资方将自有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再向租赁公司租赁该设备,根据约定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主要客户为上市公司、政府平台、大中型国企等强主体单位及分布式光伏电站、船舶运输等资产运营单位;涉及生产设备、船舶、光伏组件、地下管网等租赁物。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模式灵活,可协同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具有较强可塑性和发展前景。

  2020年下半年,公司积极拓展租赁业务,同时利用保理融资加大经营杠杆,融资租赁业务新增投放增长较快,业务板块总体向好,报告期末,业务规模同比大幅增长。后续公司将加快租赁业务转型升级,服务实体,寻求新的合作领域。

  (2).  行业分析

  2020 年 6 月 9 日,银保监会发布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规范业务经营、落实指标约束、加强风险防范、实施分类处置等方面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稳健经营,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据中国租赁联盟、联合租赁研发中心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组织编写的《2020年中国租赁业务发展报告》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约为12156家,较上年底增长0.21%。从业务总量看,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504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下降2.3%。这是中国租赁业再度复兴后的首次负增长。主要系新冠疫情爆发对行业发展造成了冲击,但2020年后半年,整个行业发展呈现向好迹象。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文件发布,进一步明确了融资租赁业的金融属性。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行业面临业务分化洗牌,资本充足以及资产定价和管理能力强的大型融资租赁公司竞争优势凸显。未来企业应主动进行业务调整和经营变革,谋求战略突破和创新转型。2021年以后,随着疫情防控和全国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中国租赁业将重新步入健康稳健的发展轨道。

  4. 类金融投资业务

  (1).  经营模式

  公司投资业务主要由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和香溢融通(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两个平台公司运作。目前公司拓展的类金融投资业务类型主要包含三类:间接资金收益业务、资本市场投资业务、其他股权投资业务;业务模式主要通过设立或参与合伙企业、设立或参与投资基金等间接方式投资标的项目;收益方式包括获取固定收益、收取基金管理费或者获得资本价值增长。

  报告期内,投资业务规模同比大幅提升,固定资金收益类项目占比较大,总体向好;后续需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不断优化调整现有投资业务结构和领域布局,增强风险防御能力,获取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2).  行业分析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末,我国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合计为19.89万亿元,较2019年年末增长34.7%。随着A股市场注册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发行数量和融资金额同比大幅提升,优秀的投资标的涌现,未来公募基金行业发展仍稳定向好。

  截至2020年12月末,私募基金管理的总规模达到15.97万亿元,较去年底大增2.23万亿元。得益于A股市场火爆,证券类私募产品表现突出,12月末管理规模3.77万亿元,同比去年年底2.45万亿元增长1.32万亿元。

  2021年1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监管,包括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经营范围;优化对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实现扶优限劣;重申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要求;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规范等。未来私募基金行业将进入行业调整阶段,通过重申和细化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要求,让私募行业真正回归“私募”和“投资”的本源,推动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促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冲击,咬定目标,实干担当,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4亿元,同比下降59.07%;实现利润总额319.32万元,同比下降95.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2.71万元,同比下降183.69%。

  一是业务运行总体平稳。公司直面疫情、市场竞争激烈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开拓渠道,打通工具平台,建立健全跨平台展业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资源共享和集中管理,开展竞赛活动千方百计拓业务。通过积极努力全年融资租赁业务和投资业务新投放量、期末余额同比大幅增长,但典当业务、担保业务规模同比下降。

  二是管理基础不断夯实。强化依法治企,突出问题导向,以“三张清单”为抓手着力破解公司运行中存在的堵点痛点。修订完善三会一层工作制度,完成董监事会换届和新一届经营班子聘任,进一步健全治理体系;设立审计监察部,加强审计监督,出台问责管理基本办法,强化行政督办和效能监察,实行明示承诺制度,全员签订《明示承诺书》,增强遵法守法意识,规范履职从业行为。

  三是安全发展稳步推进。始终把安全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清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安全发展基础稳步夯实。积极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加力推进重点督办项目攻坚,一案一策力争不良资产清收有新成效。聚力推进清产核资,专项整顿长账龄应收款项,稳妥开展资产整合,有效整合微利无利企业。毫不松懈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建立疫情应对机制,强化属地防控,织牢疫情防控网。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强化安全防控,确保企业运行安全。

  四是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坚持党建引领,推进三制改革,加强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党建业务协同推进。积极开展“先锋香溢”党建品牌创建,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积极推进“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专项行动,深入落实“集团服务基层,后台服务前台,领导服务员工”三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二是三制改革深入实施。突出“强前台,厚中台,精后台”,整合设置“四个事业部、三个中心、两办两部”新架构;开展干部竞聘上岗和员工双向选择,完善干部交流进退机制,促进人岗匹配,激发队伍活力。三是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召开职代会,履行民主程序,提升员工主人翁意识。丰富活动载体,弘扬正能量,开展“五四精神,传承有我”、“献计十四五”金点子征集、产品营销大赛等活动,不断提升凝聚力。

  (一)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分行业、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二)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 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

  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根据对历史损失率测试,并结合前瞻性估计对重要参数进行了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1)资产风险等级管理由三级分类管理(正常类、可疑类、损失类)变为五级分类管理,即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2)原三级分类下典当和委贷正常类资产按照1%计提减值,现五级分类下正常类按1%计提减值,关注类按1.2%计提减值。

  3)原三级分类下未对正常类融资租赁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五级分类下正常类按0.2%计提,关注类按1.2%计提。

  4)原采用12%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现根据公司历史平均资金收益率实际测算,采用10%折现率。

  

  (五)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合并范围清算3家,增加2家,无转让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1、子公司清算

  杭州香溢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杭州香溢数码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城隍庙水电安装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2日、4月22日、7月28日办妥注销手续,自该公司注销之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范围增加

  2020年2月24日,公司与海曙国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海曙国投持有的海曙香溢担保75%股权。2020年2月28日,公司完成支付转让款,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海曙香溢担保90%股权,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该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0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服、香溢投资(浙江)与纽华资产共同设立宁波甬香壹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手续。香溢金服持有合伙企业74.94%份额,香溢投资(浙江)持有合伙企业0.06%份额,11月各合伙人完成出资。自该合伙企业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邵松长先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2021-02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香溢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和其它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者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 2:00—5:00)。

  异地股东信函、传真以5月13日前(含5月13日)公司收到为准。

  3、 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香溢融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钱菁、刘茜

  联系电话:0574-87315310

  传真:0574-87294676

  邮编:315016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1-02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9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21日在宁波召开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杨旭岑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邵松长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22)

  本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7,185,267.0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98,896,752.22元,202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51,711,485.20元。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金528,562,690.38元。

  2020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关于计提公司2020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事项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资产和业务的不同特性,计提确认依据客观、充分,资产减值和风险拨备计量方法合理、恰当,符合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716.68万元,包括应收款项计提减值2,838.45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计提减值3,623.75万元、债权投资计提减值3,254.4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1.21万元;提取担保业务准备金330.14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关于核销2020年度长账龄应收应付款项的议案

  本次核销长账龄应收应付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收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客观、充分,有助于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同意2020年度公司核销长账龄应收款项金额合计465.44万元(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核销长账龄应付款项金额516.56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核销长账龄应收应付款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23)

  基于历年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政策的变化,公司2020年修订了《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调整了减值基础和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信用减值损失831.24万元,增加净利润623.43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决定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年报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9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24)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度审计报酬。

  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审查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 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 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王泽霞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因王泽霞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泽霞女士应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振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因王振宙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25)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三、四、八、十、十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同时,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20年经营层薪酬情况的汇报。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振宙先生: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现任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正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振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1-021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9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在宁波召开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22)

  本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7,185,267.0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98,896,752.22元,202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51,711,485.20元。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金528,562,690.38元。

  2020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计提公司2020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风险拨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政策规定,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716.68万元,包括应收款项计提减值2,838.45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计提减值3,623.75万元、债权投资计提减值3,254.4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1.21万元;提取担保业务准备金330.14万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核销2020年度长账龄应收应付款项的议案

  本次长账龄应收应付款项的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2020年度公司核销长账龄应收款项金额合计465.44万元(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核销长账龄应付款项金额516.56万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23)

  基于历年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政策的变化,公司于2020年修订了《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调整了减值基础和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信用减值损失831.24万元,增加净利润623.43万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自我评价内容完整,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评价结果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运行效果,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基本有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正文)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1-022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主营业务规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27,083.60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7,185,267.0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98,896,752.22元,202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51,711,485.20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且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一是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经营亏损,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二是公司主营典当、担保、融资租赁、投资等类金融业务,业务经营模式凸显资金重要性。目前公司处于转型发展的新时期,加大主营业务拓展,推动各业务板块创新发展,加快业务规模扩张,提升市场竞争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0年度公司经营亏损,拟不派发现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和现金分红条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1-026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额保证21,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101,595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365,000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发展,2021年4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1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2日期间,在人民币2.10亿元的最高余额内,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依据与香溢租赁签订的借款合同等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香溢租赁的债权。

  2021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上述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4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秋华;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62.609%,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217%,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217%;宁波市海曙广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957%。

  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8,816.51万元,净资产64,854.37万元,资产负债率26.98%。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906.92万元,净利润3,459.16万元。(经审计)

  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1,950.44万元,净资产66,411.25万元,资产负债率45.54%。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72.74万元,净利润1,556.88万元。(未经审计)

  三、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一)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1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2日期间,在人民币2.10亿元的最高余额内,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依据与香溢租赁签订的借款合同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

  最高余额指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二) 保证方式: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 保证期间:若为借款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 主债权的确定:如上述约定的期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2日届满或新的债权不可能再发生等。

  四、公司意见

  (一)2021年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2021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2021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60亿元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租赁2021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21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40亿元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流动性支持等,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计划总额度内调剂使用,且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

  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执行。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

  (二)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365,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307,658.26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101,595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51,247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58,905.2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08,015.47万元的172.54%,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1-027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明州一三七一城隍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三七一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诉讼事项,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出具一审判决。后一三七一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9月16日,一三七一公司不服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已立案审查。2021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指令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21年4月21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本院(2019)浙02民终5113号民事判决及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18)浙0203民初16303号民事判决;二、本案由本院按照一审程序审理。

  ● 公司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

  一、 公司房屋租赁事项的主要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与一三七一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将拥有的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95号(证载面积18,260.40平方米,其中公司已经出租给浙江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当劳)的面积除外)的城隍庙商城地块等房产出租给一三七一公司,租期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2014年12月5日,公司与一三七一公司签订了《员工借用协议》。2016年2月16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二》,租期延长至2024年5月30日。上述合同、协议签订后,一三七一公司开始承租支付租金。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按照房屋现状向一三七一公司交付房产。一三七一公司开始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工程,直至2018年5月1日开业。租期内,一三七一公司出现逾期不付租金及员工工资,且未按期提供后续银行保函,公司催要无果。2018年5月16日,公司向一三七一公司发出《催告函》,但其收到函件后未作出任何实质性的补救措施。2018年6月27日,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一三七一公司发出《解除函》,一三七一公司依然未向公司赔偿损失,拒绝归还房屋。

  二、 诉讼案件情况

  鉴于一三七一公司上述严重违约行为,公司多次与其协商谈判无果,2018年11月30日,公司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2月4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就上述诉讼案件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受理前述诉讼案件后,一三七一公司(反诉原告、原审被告)向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法院合并审理,并向公司(反诉被告)出具《应诉通知书》。

  2019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浙0203民初16303号民事判决书。后一三七一公司不服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12月3月,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传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一三七一公司提出的上诉请求。

  2020年5月9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02民终5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一三七一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2020年6月10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

  2020年9月16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案号(2020)浙民申3197号,再审申请人一三七一公司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2民终5113号民事判决书,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已立案审查。

  2021年2月2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民申31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指令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公司与一三七一公司签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以及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4-042、2014-043、2014-044、2014-045、2014-047、2015-004、2015-030、2016-004、2016-005、2018-066、2019-038、2019-056、2019-067、2020-035、2020-056、2021-011。

  三、 诉讼案件的进展

  2021年4月21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02民再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本院(2019)浙02民终5113号民事判决及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18)浙0203民初16303号民事判决;二、本案由本院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本裁定系终审裁定。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三七一公司系港资独资企业,且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故本案宜由本院按一审程序立案审理,原一、二审判决应予撤销。

  四、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法院已裁定案件重新审理,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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