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荐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79号”文批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139,154股新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86.2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2月25日,保荐机构对日月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全面核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各方面内容,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二)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日月股份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2020年度,日月股份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了各项规章制度。
(三)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情况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日月股份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日月股份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2020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30.52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951.47万元,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24,771,346.11元,以及销户前产生的利息收入728,289.73元,共计225,499,635.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2020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3,389.32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3,389.32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2020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363.16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363.16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保荐机构定期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被严格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保荐机构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无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七)对上市公司配合持续督导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存在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的情形,有效协助了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日月股份2020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担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财通证券需履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20年7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同时承接财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据此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李融、肖云都承接对日月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公司已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保荐代表人:李 融 肖云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网址: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公司邮箱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傅明康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烨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公司邮箱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29日上午10:00-11: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烨、吴优
电话:0574-55007043
传真:0574-55007008
电子邮箱:dsh_2@riyuehi.com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1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79,377,269.2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7,430,247.36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743,024.7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可供分配利润为2,725,859,606.73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7,604,009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09,633,282.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62%;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没有监事对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募集资金均存放在专户中。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使用募集资金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案如下:
单位: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拟定,充分考虑了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符合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原则,未发生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核意见;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218 公司简称:日月股份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79,377,269.2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7,430,247.36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743,024.7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可供分配利润为2,725,859,606.73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7,604,009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09,633,282.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62%;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风电铸件、塑料机械铸件和柴油机铸件、加工中心铸件等其他铸件,主要用于装配能源、通用机械、海洋工程等领域重工装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年产40万吨铸件的产能规模,最大重量130吨的大型球墨铸铁件铸造能力。2020年5月公司开始建设年产18万吨海装关键铸件项目(二期8万吨)正紧张有序的建造中,预计将在2021年3季度建设完成并试生产,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形成年产48万吨的铸造产能规模。依托技术、产品、规模、质量及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在大型重工装备铸件行业中确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依据2011年9月中国铸造协会公布的中铸协字【2011】102号文件,公司被列入“中国铸造行业千家重点骨干企业”首批300家企业名单。2014年5月,公司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铸造行业综合百强企业”。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项目已经建设并开始满产;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项目从2020年7月份开始释放产能,项目预计在2021年内建设完成,届时公司将达到22万吨的精加工设计产能规模。形成了完善的铸造、精加工产业链,满足客户“一站式”的交付需求。公司在2019年11月成立了宁波日月核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专注于核电装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逐步丰富企业产品线,增加企业利润点。
2、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方式,形成了以股份公司与精华金属所在的宁波市鄞州区和日星铸业与月星金属所在的宁波市象山县黄避岙、贤庠大中庄三大铸造生产基地及贤庠大中庄精加工生产基地。形成了股份公司技术中心研发、培育、实验,鄞州区生产基地实施“小批量、多品种,柔性化”产品类生产和象山生产基地专业化生产风电产品的格局。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生铁和废钢,辅助材料为树脂、球化剂、孕育剂和固化剂等。公司主要采购模式为:销售部接到客户订单后交制造服务部和技术部评审,制造部根据订单情况测算所需各种原辅材料的用量和规格需求,采购部则视库存情况确定采购需求量、时间要求并及时安排采购。由于生铁产地距离较远且采购量较大,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及生铁品质,主要通过宁波本地经销商间接或代理采购的方式,满足生产需要。与主要材料商建立了长期稳定互赢的合作模式,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按单式生产、分工序制作的生产模式。在生产安排方面,公司销售部接到订单后,及时与制造部协商制定排产计划单,随后制造部根据排产计划单确定生产计划,并将派工单送达各车间进行生产安排。在生产工序方面,公司根据铸件产品的生产流程进行分工序生产。在毛坯铸造阶段,股份公司与日星铸业主要负责造型、熔炼、浇注等工序,精华金属和月星金属则主要负责清理等工序,其中,对砂箱、模具底座等制作工艺相对简单、附加值相对较低的自用铸件工具,主要通过外协予以解决。在机加工阶段,公司铸件产品的机械加工在公司 “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建设项目”和“年产12万吨海上装备铸件精加工”形成规模化产能之前,主要通过外协方式解决,由公司和客户确定的合格外协加工厂商完成铸件的精加工。随着工厂内精加工产能持续释放,开始实现了大型铸件精加工工序内移的战略。在风电产品大型化趋势越来越明确的趋势下,大型产品加工能力将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公司将在2021年内将形成22万吨自有大型产品的精加工产能。
(3)定价模式
公司采用“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并结合市场竞争格局的形式向下游客户定价销售。由于铸件毛坯完工后需进一步加工才能投入使用,因此,根据交付状态的不同,公司产品定价大致可分为毛坯交付以及机加工交付两种情形,相应的,毛坯交付下的加工费主要包括铸造费用,机加工交付下的费用除铸造费用外,还包括机加工环节的成本费用。在该定价模式下,公司产品材料成本主要受生铁、废钢等原辅材料市场供求影响而波动,加工费则随着人工成本、加工耗时、加工复杂度及风险程度,以及市场供需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为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公司一方面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材料消耗及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持续进行科技创新和装备更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生产效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是非标定制的工业中间产品,主要为下游成套设备制造商提供配套,所以主要采取一对一的销售模式,这一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客户资源管理、双方技术沟通、生产协调、供需衔接、后续回款管理、售后服务、市场动态研判的顺利进行。
(5)生产资质
2014年3月,公司通过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认定,被列入“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2015年2月,工信部公布“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及撤销部分企业准入公告资格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被列入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2020年12月份已达到铸造行业排放新标准。
3、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风力发电、塑料机械、船舶动力以及加工中心等下游行业提供铸件产品配套。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属于313和C34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上述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市场需求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系统性影响,对公司主要产品下游行业分析如下:
(1)风电行业
风电作为新能源行业,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与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告,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1月,习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宣布到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96.7GW,相较于2019年增长59%。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90.2GW的历史最高水平,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6.5GW。2020年中国风电新增吊装容量高达57.8GW,在2019年基础上翻倍增长。其中,陆上风电新增53.8GW,同比增长105%;海上风电新增4GW,同比增长47%。风电行业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公司2020年风电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45,463.52万元,同比2019年收入285,676.81万元增加55.93%。
为了实现国家的“3060”战略,十四五期间将是全球能源结构调整的关键期,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清洁可再生能源行业将迎来历史发展机遇,同时行业需要面对补贴取消后竞价上网的成本压力,倒逼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提升,行业将出现向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成本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聚拢的趋向。
(2)塑料机械行业
注塑机是最重要的塑料成型设备和塑料机械。注塑机领域是塑料机械行业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目前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家注塑机产量占塑料加工机械总量的比例达到60%-85%。我国塑料机械行业与世界塑料机械行业的产品构成大致相同,注塑机也是产量最大、产值最高、出口最多的塑料机械产品。
注塑机下游的应用行业主要集中在汽车、家电、3C、医疗、日用品轻工业等多个行业。长期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量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2020年国内经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第一季度表现较差,注塑机行业影响较大。随着国内疫情受控,经济快速复苏,国内注塑机市场的总体需求迅速反弹回升,2020年整体处于景气状态。2020年3月后,国外新冠疫情开始蔓延,国外注塑机市场受到严重冲击,2020年下半年才逐步改善。同时在风电行业景气度较高的条件下,公司战略性的将产能转移给风电铸件生产。2020年公司注塑机业务实现收入54,804.97万元,与2019年54,604.84万元基本持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2020年第三季度开始,公司主要材料所需的矿粉和焦炭价格快速上涨,为了与产业链供方共同抗御材料端的成本压力,公司三季度开始对原来运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生铁货款改为现汇方式支付,在票据存续期6个月内,即2020年7-12月用现汇支付生铁货款48,911.70万元,其中7-9月为11,903.85万元,10-12月为37,007.92万元,导致报告期末库存应收票据增加44,074.81万元和应付票据减少7,864.41万元,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形成了暂时性的影响。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059.83万元,同比上升46.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937.73万元,同比增加94.11%。主要分析如下:
(1)2020年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公司产品订单饱和,年产18万吨海装关键铸件项目(一期10万吨)产量稳步提高,在产能上远远满足不了客户需求的条件下,公司稳步推进精益生产、流程再造、工序优化等工作,全员以主人翁的态度发挥无限的潜能,2020年实现产量46.62万吨,实现销量45.93万吨,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
(2)2020年公司针对主要原材料处于高位态势,与核心供方紧密协作,通过工艺优化,打通供应链中的信息流、资金流等,新材料,新技术得到广泛运用,严控成本支出,在生产环节厉行节约,推行“六大任务”落地,不断探索成本优化新途径。
(3)巩固在球墨铸铁厚大断面方面技术领先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在保证国内海上风电大兆瓦产品批量出货的前提下,与国际客户开始设计和规划海外市场海上风电铸件的生产准备和技术消化,为丰富公司产品领域,报告期内已完成核反应废料转运储存罐产品试制和性能测试,为公司储备新的利润增长点,研发开始稳步增长。
(4)2020年公司严格管控各项费用开支,严格控制各项销售、管理费用,同时加强货款回收和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财务费用大幅度下降,研发费用和三项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较2019年下降逾一个百分点(将列入营业成本中的6,960.10万元运输费还原后同口径比较),提升企业的安全边际,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5)2020年公司继续加强对客户信用期和存货的管理,有效的提高了存货及应收款的质量,存货及应收款周转率进一步提升。
(6)稳步推进扩产项目的建设,年产18万吨(一期10万吨)海装关键铸件项目已充分释放产能;年产10万吨大型化铸件精加工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年产12万吨海装备关键铸件精加工项目从7月份开始产能稳步提升,预计2021年建设完成并达产。
(7)通过炼内功、强筋骨,紧紧围绕六大任务开展工作,2020年产销售量、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均实现了较好的增长,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调整减少14,683,921.13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12,995,714.82元,其他流动负债调整增加1,688,206.31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调整减少613,022.51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543,592.15元,其他流动负债调整增加69,430.36元,。并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2)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3)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4)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61号文“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23.90元/股。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79,9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71,633,2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08,266,800.00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账号为39152001040888889的人民币账户908,266,8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1,336,800.0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6,930,000.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95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90号《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000,000.00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12,000,000张,期限为6年。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2,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433,962.2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5,566,037.74元,已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的39152001046666669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2,830.19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2020年度使用金额包含本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53,749,065.73元。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79号文“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20.37元/股。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57,044股,募集资金总额2,799,999,986.2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794,499,986.28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为39152001045555558的人民币账户2,794,499,986.28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868,355.69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于2016年12月2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于2017年3月13日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于2019年9月16日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于2020年1月2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于2020年10月19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两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1,045.9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7年4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17,826.61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74号】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826.61万元。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304.9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1月、2月、4月、5月、6月、7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14,304.97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2号】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304.97万元。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相关产品136,000.00 万元,累计赎回相关产品111,000.00 万元,具体交易明细如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24,771,346.11元,以及销户前产生的利息收入728,289.73元,共计225,499,635.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日月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日月重工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日月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本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55,170.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1,951.47万元,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为13,219.29万元。
注2: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降低对外协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精加工铸件配套服务,故无法测算效益。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3:本年度投入金额与“一、(二)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中置换先期投入及年度使用合计金额差异10,887.31万元,主要为公司先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设备款,到期再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详见公司2020-007号《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支付未到期尚未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0,887.31万元。
注4: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降低对外协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精加工铸件配套服务,故无法测算效益。
注5:差额主要为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88万元。
附表3: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6: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降低对外协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精加工铸件配套服务,故无法测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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