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99,938,23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健康产业具有非周期性特点,受宏观经济的影响相对较小。
公司为中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和市场营销为一体的现代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中西药、原料药及健康相关产品,包括口服固体制剂、口服液体制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外用洗剂、搽剂、栓剂、软膏剂等剂型药品以及健康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和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产品:仁和可立克、优卡丹系列、妇炎洁系列、大活络胶囊、闪亮滴眼液、清火胶囊、正胃胶囊等。公司“仁和”、“妇炎洁”、“优卡丹”、“闪亮”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经营的“仁和可立克”、“优卡丹”、“妇炎洁”等产品是国内同类产品中的知名品牌。公司建立和巩固了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销售网络。公司秉承“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宗旨,遵循“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企业理念,“天地仁和、和合共赢”的经营理念,弘扬“精诚团结,与时俱进”的企业精神,不断拓展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群。
公司主要产品及适应症 (功能主治)如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2)费用
单位:元
(3)研发投入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4)现金流
单位: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三级子公司江西正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医药)自设立至今未达到预期设立业绩目标。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子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60%转让给天津因数技术有限公司,交割日之前发生的经营损益仍纳入合并范围。截止2020年6月上述股权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梅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张威先生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等情况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2021-009)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2021-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106,104,187.58元,同比增长-10.37%;利润总额847,618,414.51元,同比增长2.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8,711,144.74,同比增长5.74%。具 体 财 务 数 据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3,033,439.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3,303,343.96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393,333,267.5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73,063,363.20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并披露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安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已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已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张威、彭秋林、张自强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21-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233号)。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13),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梅强、肖正连、张威、彭秋林、张自强和杨潇回避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4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同期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
2、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 9:15-9:25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 络 投 票: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上提案均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7项提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9项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特别强调事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4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联系人:姜锋
电 话:0791-83896755
传 真:0791-83896755
邮政编码:330038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0,投票简称:仁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各种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20年度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7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祝保华先生了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仁和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3,033,439.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3,303,343.96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393,333,267.5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73,063,363.20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均属合理、必要,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13),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为138万元。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丁莉,199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1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荣萍,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3、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为138万元。
独立董事对以上两个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2020年度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我们同意2021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还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了多年优质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业务水平较高,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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