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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修改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发的会计政策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独立董事离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独立董事离职的情况说明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黄炳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黄炳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黄炳艺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黄炳艺先生离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黄炳艺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黄炳艺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炳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黄炳艺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核,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国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张国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张国清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止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清先生个人简历

  张国清,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8月至2009年7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助理教授;2009年8月至2015年7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15年8月至今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17年3月至今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担任副主任职务。现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国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95,448,890.45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544,889.05元后,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5,904,001.40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67,148,810.43元,减去本年度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22,259,369.9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420,793,441.93元。

  公司拟定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378,409,2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2,925,207股后的375,484,0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7,548,408.1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年度薪酬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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