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0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614.01177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74.01177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296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4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937%。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40.00万元人民币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74.011775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于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事项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孙公司等)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以下业务:
1、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固定资产抵押借款、应收账款保理、并购借款、融资租赁、经营性项目借款、供应链融资、股权质押借款、商票保贴、存单质押借款、市场化债转股等业务。
2、非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非金融机构商业保函、银行信贷证明、国内外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贷款意向函、银行信用证等业务。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法人及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方式。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孙公司及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孙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等)。
1、公司(含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50亿元, 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2、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非全资控股孙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三)授信预计额度
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四)担保方式
1、公司可以为下属企业担保,下属企业可以为公司担保。
2、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金生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49,255,273股,持股比例为26.65%。
金生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持有公司股份59,428,594股,持股比例为10.61%。
李建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持有公司股份21,812,963股,持股比例为3.90%。
王生娟,金生辉配偶,持有公司股份827,064股,持股比例为0.15%。
3、金阳光投资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金阳光投资(金生光持有其70%股权,金生辉持有其30%股权)持有公司股份52,444,100股,持股比例为9.36%,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金生光,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运输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食品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
4、法人及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
5、具体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发生业务所签订的相关担保手续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均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金阳光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由关联方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和金阳光投资向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未提供反担保,符合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没有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没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的费用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金阳光投资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未要求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予以事前认可,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要求发生的正常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金阳光投资为公司提供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对公司及下属企业发展的支持。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3、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1、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金阳光投资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金阳光投资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3、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2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8.29%。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在该限额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于2021年4月2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851,577,255.56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控制,占2020年期末货币资金的58.71%。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
至2021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生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
(四)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1日(8:30至12:00,14:30至18:00)
六、 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二)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程先生
电话:0971-8588071 传真:0971-8580075
(三)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发,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23%,低于30%,主要原因系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在建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需要,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补充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30,632.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79,967.96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3,850,664.4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60,004,2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800,126.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2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利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毛利率相较其他行业偏低,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前谋划业务发展,努力打造传统主业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着力投资包含文旅产业的城镇综合发展业务,形成了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和城镇综合发展“双轮”驱动的新产业格局。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交通、水利、电力、城镇、文旅产业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设施制造、综合开发等业务,可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管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1,605,145.27元,同比上升3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330,632.45元,同比增长54.50%,公司营业能力稳步提升。鉴于目前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尤其是城镇综合发展业务量的占比增大,用于生产经营和投资性的业务资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加。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经营过程中需缴纳各类保证金,垫付材料、设备、劳务等款项,资金占用量大且周期长,投资类项目资金需求量更大,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推进项目实施,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需要保存一定的留存收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大力拓展交通、水利、电力、城镇、文旅等基础设施业务领域的投资和建设。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上述业务的开展、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回报收益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甘迎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家庭突发事件,抽不出有效时间履行工作职责,决定辞去公司总裁一职。辞职后甘迎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附属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甘迎新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甘迎新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同意聘任董事长金生光先生兼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后附简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简历
金生光先生,男,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5年8月至1994年历任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技术员、技术负责人、工程队队长;1994年2月至1995年6月任公司前身湟中县正平公路工程公司总经理;1995年7月至2003年2月任青海省正平公路桥梁工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青海省正平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代码:603843 公司简称:正平股份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30,632.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79,967.96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3,850,664.4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交通、水利、电力、城镇、文旅产业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设施制造、综合开发等业务。
(二)经营模式
在交通、水利、电力、城镇、文旅产业等领域,公司以拥有的投融资、从业资质、建设、技术和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管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三)各项业务具体情况
1.交通与市政工程业务
公司具有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两项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公路路基、公路路面、桥梁、隧道、防水防腐保温、城市及道路照明等六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及公路行业勘测设计乙级资质、公路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铁路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公司多项工程荣获“江河源”杯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取得多项部级工法、专利和科技创新成果。在公路工程施工领域拥有全面的技术能力、丰富的管理经验、强有力的建造水平,为公司承接各类工程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首次进入湖北和黑龙江交通建设市场,其中在湖北中标的赤壁项目也是公司参建的第一座跨越长江的大型桥梁工程。
勘测设计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公路行业和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的规划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与设计等。
工程检测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等。
2.文旅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设立了海东正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了平安驛?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的运营管理。2020年,平安驛?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升级为国家AAAA级景区,并被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特色步行街。公司凭借良好的文旅项目建设施工经验,正在全力推进平安驛?商城逗街项目、平安驛?贵州民俗文化体验地项目、平安驛?龙南客家民俗文化体验地项目的建设施工。
3.城镇开发建设业务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目前,商城县陶家河综合治理生态游园 PPP 项目已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初步设计和技术评审,主要分项工程已进入施工建设期并全力推进;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PPP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审已结束,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具备开工条件。
4.水利工程业务
贵州水利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可承接水工建筑物、水电站和水泵站的建设,水力机械和电气设备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水利自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以及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拥有丰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多项工程获得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和贵州省“黄果树杯”省级优质工程奖,具备优良的经营业绩和市场信誉。报告期内,首次承接云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曲靖市陆良县下河沿水库,此外还中标了贵州习水县用水保障管网和应急调水工程、百里杜鹃管理区手把岩水库、德江县煎茶水库等项目。
5.电力工程业务
正平股份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隆地电力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两项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电力设施承装(修)二级资质,电力设施承试三级资质等,隆地电力及汽车充电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在电力行业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及建设施工、运营管理能力,可承接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电力工程、送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机电工程及电力设施的设计、施工、产品制造、运维服务,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
6.建筑工程业务
正平建设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七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接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和建筑群体、各类型电子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各类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以及以传统结构为主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仿古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的修缮等,承建的多个项目曾荣获 “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优秀建设项目”、青海省建筑工程“江河源”杯省级优质工程奖等。报告期内,正平建设及正平股份分别承建的合阳县凤凰路小学暨少年宫项目和茶卡污水处理厂项目的主体工程均已完工。
7.工程设施制造业务
具有冷弯型钢生产专项一级资质,参研参编了国家标准《冷弯波纹钢管》(GB/T 34567 -2017)和行业标准《公路涵洞通道用波纹钢管(板)》(JT/T 791-2010),主研主编了波纹钢板桥、波纹钢综合管廊、公路波纹钢板挡土墙的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评定9项地方标准,拥有多年波纹钢结构系列产品的生产安装经验,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可承接金属波纹涵管、金属钢结构、金属螺旋波纹钢管、金属螺旋波纹钢板、波纹钢板拱桥、波纹钢地下综合管廊、波纹钢板挡土墙、交通设施、公路波形护栏、金属钢结构厂房等系列产品,以及风电锚栓等高强度构件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造、装配化施工、环保化建设,还可以承接金属长效防腐业务。截止目前,已在青海西宁和海东,西藏拉萨、湖南长沙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业务范围已涵盖青海、西藏、新疆、云南、贵州、湖南、河南、内蒙古等中西部市场。
(四)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党和国家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国经济运行逐季改善、逐步恢复常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根据《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经初步核算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2.3%,首次突破100万亿元,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
2020年,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4752亿元,同比增长7.1%,实现了逆势增长;其中公路水路完成投资25883亿元、增长10.4%;新改建高速公路里程12713公里;中西部地区1-11月累计公路建设投资约15152亿元,同比增长约11.4%。
2020年,全国水利系统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多流域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影响,全年落实水利建设投资约7700亿元,创历史新高。2020年贵州省“水网”建设完成投资297.34亿元,新开工骨干水源工程74座,累计完成水库蓄水验收152座、竣工验收47座,76个县中型水库投运。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263947亿元,同比增长6.2%;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72996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49.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7%;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比上年增长3.9%。中国建筑业协会《2020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显示,2020年全国建筑业完成竣工产值12.2万亿元,同比下降1.4%,房屋施工面积149.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7%;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1.6万个,同比增长12.4%;自2011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8%以上;2020年再创历史新高,达到了7.2%。
2020年末全国全口径发电设备容量为220058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9.5%;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5244亿元,同比增长29.2%;发电新增设备容量19087万千瓦,同比增长81.8%,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7167万千瓦和4820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22288万千伏安,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35029千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文化旅游业发展受到较大影响,国家统计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国内游客28.8亿人次,比上年下降52.1%;国内旅游收入22286亿元,下降61.1%。疫情期间,中央与地方各省纷纷针对疫情出台政策,支持文旅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国内旅游业逐步复苏。特别是2021年1季度以来,在疫苗接种范围不断扩大、清明和五一假期临近的背景下,国内旅游业正在加速复苏。据交通运输部统计,4月3至5日,全国预计发送旅客1.45亿人次,比去年清明假期增长142%。更为重要的是,疫情加速唤醒了民众的生命和养生意识,伴随疫情常态化和后疫情时代的到来,低密度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定制旅游以及康养类旅游等新业态的关注度将会持续上升。
在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对环境保护督查及整改力度不断加强,钢材去产能任务及化工、水泥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钢制波纹涵管、波纹钢板、螺旋波纹钢管等钢结构产品的应用推广继续获得有利条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下转D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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