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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上接D53版)

  (上接D53版)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160.51万元,同比上升31.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33.06万元,同比增加54.5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的公司包括一级子公司14家:青海正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交通”)、正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建设”)、青海正通土木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通检测”)、海东正平管廊设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东管廊”)、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拓制造”)、青海蓝图公路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图设计”)、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光矿业”)、青海联赢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环保”)、正平(深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商城县陶家河文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陶家河文旅”)、陕西隆地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地电力”)、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利”)、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九金”)、长沙诚富加银基础设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诚富”)

  二级子公司17家: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公司”)、青海正平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养护”)、正平路桥(西藏)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公司”)、湖南金迪波纹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迪”)、青海金阳光高强度构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构件”)、西藏天辰工程设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辰”)、正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科技”)、嘉兴实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实冠”)、龙南正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南文旅”)、海东正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东文旅”)、贵州正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文旅”)、正平隆地(陕西)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气”)、正平隆地(陕西)电动汽车充电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充电”)、正平隆地(陕西)电力运维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运维”)、贵州桃源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农业”)、册亨县华水水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册亨华水”)、贵州思源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源供水”)。

  三级子公司2家:青海正宁兴环保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宁兴”)、成都卡拉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拉赞”)。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于2021年4月22日在西宁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生光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30,632.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79,967.96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3,850,664.4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60,004,2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800,126.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23%。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72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议案获通过, 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孙公司等)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融资性业务、非融资性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法人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方式。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召开方式为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于2021年4月22日在西宁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明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330,632.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79,967.96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3,850,664.4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60,004,2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800,126.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1,7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孙公司等)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融资性业务、非融资性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法人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方式。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5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业务收入43,139.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644.7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14.30万元。

  2020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248.5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丽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七部总经理。从业14年先后担任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03843)IPO审计的项目负责人,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1099)、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19)、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870256)西安沣东控股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航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总经理助理,2014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的公司审计费用共计1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15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实际年报审计中人员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希格玛签署2021年度服务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希格玛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希格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各年度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希格玛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720.0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金生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应当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青海金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全资子公司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房地产”)控股公司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等

  住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21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青海正平加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加西项目公司董事

  主营业务:青海省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JX-2标项目公路建设、管理、运营、维护。

  住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北环路农畜产品交易市场17号楼6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57,500.00万元

  3、海东市平安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金阳光投资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等

  住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镇张家寨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14,830.00万元

  4、青海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金阳光投资全资孙公司

  主营业务:仓储服务等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八一东路11-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5、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金阳光投资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八一东路1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履约能力较强,至今为止未发生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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