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高品质铁基粉体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归属于《中国制造2025》工业强基工程中的关键基础材料领域。公司以各类废旧金属为原材料,通过熔炼、水雾化及还原等一系列复杂工艺流程,将废旧金属资源转化为具有高附加值的制造业基础原材料,兼具变废为宝和节能减排双重属性。
自成立以来,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金属粉体制造商,目前已形成高性能纯铁粉、合金钢粉及添加剂用铁粉等系列产品,被广泛应用于交通工具、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工程机械及医疗器械等终端行业。公司通过二十年的技术积累,部分中高端产品主要性能已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已初步满足下游客户对中高端金属粉体的市场需求。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及优异的成本管控能力,公司已成为国内铁基粉体行业的领军者之一及进口替代的先行者,下游客户进而服务于包括奔驰、宝马、比亚迪、博世、电装,爱信、格力、美的等知名企业。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主流粉末冶金工艺所用的高性能纯铁粉、合金钢粉、和添加剂用铁粉等。公司产品图示及主要特性如下: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依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由于公司日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各类废旧金属及辅料等,公司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再生资源公司、辅料供应商等。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落实各类原材料的供应商筛选、采购价格及采购量的商议以及最终的原材料交付。为保证原材料采购工作的一致性、严谨性,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过磅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等规则,对原材料入库、保存等步骤操作进行了规范。
(1)采购原则及流程
公司采购计划主要是控制原材料安全库存的前提下,根据生产计划进行。由需求部门提出购买申请,采购部门严格按照公司规定选取若干家供应商进行评估,综合价格、质量、交期、服务等因素,选择一家或几家分配采购订单,到货后品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入库管理。采购价格根据市场情况,与供应商协商决定,具体采购管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2)供应商筛选、原材料议价流程及结算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市场化渠道与废旧资源回收公司、辅料供应商进行接触及询价,在确定较为合适的供应商后进行小批量采购,并逐步扩大采购量。在原材料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公司主要参考大宗商品的市场价格与各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议价,并确定最终的采购价格。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政策一般为到货后结算,主要通过银行汇款或银行汇票的方式进行采购款项的支付。
公司主要采购原料为废钢,废钢回收企业的主要资质为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需要在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外协和外包业务。
(3)入库流程与质量保证
为保证原材料质量,公司配备了光谱仪等专业检测设备,在原材料过磅、入库时会对入库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核定其杂质含量等情况,对抽样不合格的原材料批次予以退回。同时,公司对采购过程的参与人数、过磅操作及记录精度、入库单填写、入库后摆放均有严格的要求,保证采购入库过程的严谨性。
(4)供应商选择标准
为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及品质的可靠性,公司建立起完整的供应商筛选及备案流程。公司积极与省内外优质的供应商取得联系,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后,通过小批量采购、检验后,经与同类供应商原材料品质、单价、运输距离等综合评估后,将其加入公司供应商备选库并择优大批量供货。根据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公司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以及供应商地理位置等因素选择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管理模式,结合预计销售情况和库存状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同时依据市场需求变化制定月生产计划、周生产计划,并据此布置生产安排,完成产品交付任务。
公司的生产活动采用分管副总经理、生产部、车间和班组的管理架构,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管理。为保障公司生产作业流程的有序开展,公司制定了《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生产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及《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产品生产过程及员工行为进行规范。
铁基粉体的生产环境及流程控制对于最终产品的性能、良品率具有重要影响。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流程监控体系,对原材料杂质含量、钢液化学成分及温度、雾化工艺参数、还原工艺参数、半成品及成品的化学成分、物理及工艺性能进行实时和持续的监测,从而保证产成品的品质符合客户相关要求。产品交付后,公司销售部门在生产部门的配合下继续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将产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反馈至技术部和品管部,从而形成产品生产交付和改进流程的闭环。
由于公司生产所用的废旧金属主要为经过严格挑选的优质废钢,因此在废钢熔炼过程中产生的冶金炉渣等固体废废弃物极少,且固体废弃物经简单处理后可应用于建材、水泥、道路交通等行业实现资源化利用。
公司通过内部流程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设立与完善,构建了完整的生产管理体系。车间员工按照车间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各步骤中的原料成分、工艺参数、半成品性质等进行监控。若发生流程参数偏离正常范围的情形,将迅速汇报并开展针对性的研讨与修复工作,以保证生产作业的持续稳定。
3、销售模式
(1)销售渠道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粉末冶金制品生产企业,公司直接向客户提供产品。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区域对不同业务人员进行分工,并由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统筹管理。销售人员在注重既有客户维护的基础上,通过行业展会、客户拜访等方式与新客户进行广泛接触,及时响应和处理客户诉求,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以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积累了如东睦股份、无锡市恒特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优质客户资源。
(2)销售流程
公司销售流程如下图所示:
(3)定价模式及信用政策
公司所在产业链已经形成完善的定价模式,公司与客户的合作模式与行业普遍情况基本一致。公司通常在年初与主要客户签订该年度销售框架协议,约定当年的基本供货数量和价格,然后根据客户具体金属粉体需求情况发货。若发生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公司将视情况与客户协商,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一般根据客户验收入库的签收单据确认收入,结算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为主,客户账期一般在3个月以内。
4、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行业一流的水雾化金属粉体研发测试平台,2012年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020年被评为省级企业研究院。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具体研发工作分为客户需求导向型研发与行业前沿技术研发两种类型。对于客户需求导向型研发,公司研发部门主要根据客户对于金属粉体性能的特殊需求,对金属粉体的化学成分、制备工艺及性能进行研究与测试,从而确定符合客户需求的最优方案并实现量产;对于行业前沿技术研发,公司通过对磁性粉末、金属注射成型粉末、3D打印粉末等金属粉体新领域的持续研发投入,提升公司自身的技术储备水平,并为日后进入新的金属粉体领域打下基础。
公司新产品(技术)研发的主要流程包括调查分析、开发决策评审、小批量成产等流程,具体如下: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政策与行业因素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及工信部等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我国工业基础原材料相关行业的发展。受益于《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政策对新材料及增材制造领域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国粉末冶金行业,尤其是注射成型及3D打印等新型市场发展较快。公司作为行业内主要企业,受益于相关行业政策,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销售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
2、公司自身优势因素
公司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技术驱动及产品至上的经营理念,通过产品质量及技术创新以维护存量客户及开拓新客源,持续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品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将提高技术创新水平作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经营模式,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内部运营效率及服务质量,赢得了越来越多下游客户的青睐,业务规模取得了稳步增长。
(五)行业情况
金属粉体行业上游为废旧金属回收行业,下游为粉末冶金制品、金刚石工具、磁性材料及热喷涂等行业,金属粉体行业践行“变废为宝”的理念,将国内废旧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广泛应用于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工程机械领域核心零部件的同时,减少了其对环境的污染及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粉体种类繁多,主要包括铁、铜、铝、钛、镍、钴、锡等单体金属及其合金粉体,被广泛应用于粉末冶金结构零件、金刚石工具、磁性材料、摩擦材料、电池等下游领域。典型的金属粉体种类及下游应用情况如下:
钢协粉末冶金分会作为金属粉体行业主要协会之一,每年根据其会员单位汇总金属粉体行业数据。由于金属粉体应用领域极为广泛,涉及行业协会较多且细分领域数据难以统计,故钢协粉末冶金分会统计数据限于应用在传统工艺粉末冶金制品市场的铁基及铜基金属粉体行业,且统计范围仅限于钢协粉末冶金分会会员单位。中国机协粉末冶金分会系金属粉体下游重要应用领域粉末冶金制品的主要协会,主要统计数据为采用传统工艺制成的粉末冶金制品市场数据,统计口径为其44家会员单位。
铁基粉体是金属粉体行业中最为重要的粉体品种,根据钢协粉末冶金分会统计数据,2019年会员单位铁基粉体销量为56.80万吨,占协会统计单位金属粉体全年销量的91.19%。以铁基粉体为代表的金属粉体是一种新型产业原材料,属于制造业重要原材料领域,是《中国制造2025》重点技术路线图的十大重点领域之一,对我国制造业实现高端突破,完成产业转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铁基粉体行业下游应用主要包括粉末冶金制品、金刚石工具、磁性材料、热喷涂、冶金辅料及焊材领域,终端应用包括交通工具、家用电器、电动工具、3C电子及医疗器械等众多行业。伴随金属粉体制备工艺的不断提升,金属粉体终端应用不断拓展。以下游粉末冶金制品行业为例,在传统交通工具、家庭电器等行业渗透率不断提高的同时,注射成型、3D打印等新型技术逐步落地,并且在企业成本及环保双重压力下,粉末冶金工艺优势不断显现,粉末冶金在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及医疗器械等终端应用领域市场广阔。受此带动,铁基粉体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金属粉体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金属粉体行业尤其是铁基粉体迎来了快速发展期。我国铁基粉体生产企业市场集中度较高,近三年莱钢粉末、鞍钢粉材、屹通新材及吉凯恩(霸州)四家企业销量占钢协铁基粉体会员单位总销售量占比超过一半,整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公司产品种类齐全,下游客户覆盖广泛,下游客户服务于包括奔驰、宝马、比亚迪、博世、电装,爱信、格力、美的等知名企业。根据钢协统计数据,2019年国内钢协会员单位铁基粉体销量为56.8万吨,公司年销量为6.08万吨,占全年铁基粉体销量的10.70%,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民营企业第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疫情重创全球经济,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冲击全球产业链格局,国内外经济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在生产要素的配置上,行业开始更关注效率、效益和成本,中国制造业的集群效应、管理优势和成本优势进一步凸显。同时,“国产替代、国产创新”的需求愈加迫切,加上《中国制造2025》工业强基工程中关键基础材料领域政策的引导,公司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努力成为国际一流金属粉体提供商和服务商”这一总体战略方针,在守好抗疫防线的前提下,快速实现复工复产,积极落实经营管理的持续改善工作,以精益管理为抓手,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稳步推进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推动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338,815.92元、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63,691,395.36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1.07%、7.77%;总资产398,351,101.7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59%;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351,718,709.23,较去年同期增长22.12%。
(二)销售管理方面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和国内市场的情况,继续原有的销售模式,明确分工,做好客户资信管理,平衡成本上升和价格上涨的尺度,坚定不移的执行大客户战略和效益优先的策略,集中精力提高大客户的市场份额,积极维护同东睦股份、无锡恒特力、常熟迅达、常熟华德等大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加大对外资企业配套供应商的开发力度,积极推进替代进口策略。同时努力开发新产品,在新产品的市场中抢占先机,以确保公司产品销量有稳步的增长。
(二)技术研发方面
2020年,公司坚定贯彻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的方针,积极推动研发进程。
1、新品开发工作
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新建研发项目3项,完成研发项目6项,申报成功省级新产品1项。公司持续不断的增加研发投入,以保证研发更好的为生产和销售服务,同时通过研发实力的持续提升不断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壁垒。公司在坚持行业主流产品研发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部分前瞻性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2、专利申请
公司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加大对专利的重视程度,2020年申请了2项实用新型的专利。截至2020年末,公司共有18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通过专利技术提高竞争壁垒,并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
(三)生产管理
公司结合行业现状和自身设备使用情况, 加快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 加大技术创新和工艺设备的升级改造力度,提高关键工序的自动化水平,充分发挥设备能效,减少人工和物料的浪费,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成本降低,有效的提升了产品效益。
公司通过ERP系统供应链模块的应用,实现生产计划的规范化管理,减少生产出库过程中各环节信息不对称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账实准确率;通过优化考核方式,调整人员结构,提升生产能力,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四)品质管理
公司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方法,对设计开发过程、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过程严加管理,以保证产品的优良品质。
1、分析产品性能,有针对性提高产品质量,配合制粉车间加强对废钢的质量管控,严格规范生产环节,有效的提高了产品的压制性,降低了产品酸不溶物。
2、制定品质改善计划,定期完善品质控制计划,做好品质管控。
3、公司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部门内从产品检测、人员管理、计量设备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配合生产、研发等各部门规范流程,落实考核,从各方面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及提高。
4、建立改善小组,加快产品的质量问题解决速度,降低工厂客诉的比例,减少退货。
5、从制度上确保生产工艺稳定性,杜绝批量质量事故的发生。坚持对产品质量进行改进,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检验和控制。
(五)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通过不断开拓招聘渠道继续大力引进各级优秀人才,同时加大人才的内部选拔和培养机制,建立人才梯队和战略预备队,为公司发展储备了一批精干的中高层管理和关键岗位员工,满足了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及人力资源规划需求。同时,积极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考评机制及骨干员工长期激励计划,完善员工激励机制,约束与激励并存,激发并保留核心人才,实现管理层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
(六)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方面
为适应资本市场的规范化运作要求,公司经营管理层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和管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内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工作。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控建设不断强化,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化管理及内控要求,通过部门自查、审计、问题整改等程序,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七)上市工作
2020年是公司上市的关键一年,通过各部门的努力协助,在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团队的专业指导下,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第24次审议会议审核;并于2020年12月15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汪志荣先生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按计划完成了2020年的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曹顺华先生、翁洪先生、周素娟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3,691,395.3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322,255.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813,779.6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23,136,035.48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39,816,106.22元。
基于公司2020年度的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 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的前提下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董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长期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向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辞职及新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14:3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2020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管理层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法人代表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辞职及新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屹通新材”)因日常经营需要,在分析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基础上,预计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拟与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商行”、“农商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办理存贷款、票据贴现等业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3.3亿元,单日存款余额不超过4亿元,贷款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单日票据贴现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2)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称“配售电公司”)发生不超过11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配售电公司采购电力及配售电公司租赁公司厂房发生的往来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配偶陈瑶担任湖塘配售电公司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汪志荣、汪志春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券商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监事杨建平担任湖塘配售电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杨建平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公司与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
关联方存款余额
关联方银行借款
3、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21年拟与建德农商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办理存贷款、票据贴现等业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3.3亿元,单日存款余额不超过4亿元,贷款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单日票据贴现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截至披露日在建德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3,016.00万元,存款余额为1011.37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票据贴现发生金额为0万元。
注:若关联双方 2021 年度发生单项金额较大且超过本次预算的关联交易,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单独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中路176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锦芳
注册资本:33,145.06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义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股东结构: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底,总资产2,380,923.44万元;净资产152,357.67万元,营业收入71,321.04万元,净利润19,892.4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志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与销售;配电网运营管理;能效管理服务;电力需求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底,总资产991.50万元;净资产999.0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农商行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建德农商行5.02%股权,为建德农商行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建德农商行存在关联关系。
(2)配售电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汪志荣及其配偶陈瑶所控股的建德和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易能源”)持有配售电公司50%股权,陈瑶在配售电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配售电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经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建德农商行、湖塘配售电公司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公司业务往来的定价标准按一般市场定价规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和关联方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于上述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持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交易方资信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关联董事汪志荣、汪志春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屹通新材的保荐机构,通过与屹通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审计机构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前述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屹通新材确认的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屹通新材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