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7,548,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光迅科技是专业从事光电子器件及子系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电子器件、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客户为电信设备集成商、资讯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等,在光通信传输网、接入网和数据网等领域构筑了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的综合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光电子有源模块、无源器件、光波导集成器件,以及光纤放大器等子系统产品。
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半导体材料生长、半导体工艺与平面光波导技术、光学设计与封装技术、高频仿真与设计技术、热分析与机械设计技术、软件控制与子系统开发技术六大核心技术工艺平台,拥有业界最广泛的端到端产品线和整体解决方案,具备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全系列产品的垂直整合能力,灵活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二)主要产品简介
光迅科技主要产品有光电子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按应用领域可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类产品、数据通信类产品。
传输类产品可以提供光传送网从端到端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光传输收发模块、光纤放大器和各类无源光器件。传输收发模块包括客户侧和线路侧模块10Gbps XFP/SFP+、40Gbps/100Gbps CFPx/400G OSFP 等光模块产品。光纤放大器产品包括掺铒光纤放大器、拉曼放大器和混合光放大器。无源光器件产品包括AWG(阵列波导光栅)、VMUX(光功率可调波分复用器)、WDM(波分复用器)、VOA(可调光衰减器)、OPM(光性能监测功能模块)等光传送网所需的光器件。
接入类产品包括固网接入和无线接入类产品。固网接入类主要应用于接入网光纤到户(FTTH),产品有GPON OLT/ONU 的BOSA/BOX,10Gbps PON (10G EPON/10G GPON )以及TWDM PON光收发模块等。无线接入类包括4G LTE/5G网络用CPRI/eCPRI光收发模块。
数据通信产品主要用于数据中心、企业网、存储网等领域,包括光电器件、模块、板卡、AOC产品。产品组合包括10Gbps/25Gbps SFP /SFP+光收发模块,40Gbps QSFP /100Gbps QSFP28和AOC(有源光缆)/400G QSFP DD等产品。
此外,光迅科技在10Gbps/100Gbps长跨距、光线路保护、分光放大以及传感类方面也有解决方案。
(三)行业发展变化及竞争格局
客户方面,运营商客户在数字化经济的发展机会面前,有强烈的转型需求,业务从通信服务向信息服务扩展延伸,从聚焦移动市场向个人,家庭、政企、新兴“四轮”市场全向发力;设备商在数字化转型中也非常积极,以华为和中兴为代表的国内设备商积极布局、推进通信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探索性的应用场景、搭建新的生态系统。资讯商在过去几年在云计算和互联网应用上取得了巨大成功,未来几年,资讯商客户头部厂家除了在云计算领域将利用现有优势持续扩大份额,在物联网及其它新兴领域也将是重要的推动者和参与者。
技术趋势方面,未来几年传输器件的几个变化趋势包括:向更高速率发展、相干持续下沉、向灵活光交换发展、向更宽的通信窗口发展;数据中心光模块发展趋势仍然是高速率和高密度,2020年业界已经开始进行800Gbps技术研究,板载光学成为行业讨论热点。未来随着交换芯片功耗上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板载光学将可能因为其低功耗和高集成度的优势而取代部分短距可插拔模块。5G前传方面,由于场景的差异和各种方案的优势,5G前传技术趋势也可能持续是多种方案并存。10G PON之后的下一代技术的标准仍需探索。
公司拥有光芯片、耦合封装、硬件、软件、测试、结构和可靠性七大技术平台,支撑公司有源器件和模块、无源器件和模块和子系统产品。公司有PLC(平面光波导)、III-V、SiP(硅光)三大光电芯片平台。PLC芯片有AWG、MCS系列;III-V芯片有激光器类(FP芯片、DFB芯片、EML芯片、VCSEL芯片)、探测器类(PD芯片、APD芯片);SiP芯片平台支持直接调制和相干调制方案。公司掌握了包括COC平台和混合集成平台两大有源平台,混合集成平台包括气密封装和非气密平台,气密平台包括TO类封装平台、BOX类封装平台,非气密平台包括AWG混合集成平台、TFF混合集成平台、硅光子混合集成平台,多模COB平台。综合来讲,光迅科技在行业竞争格局中仍处于非常领先的地位。
(四)公司行业地位
根据咨询机构Ovum数据,4Q19-3Q20年度内光迅科技占全球市场份额约6.8%,行业排名第四。未来市场前景总体向好,光迅的发展空间还很大,这需要光迅科技加强战略规划和布局,努力提升市场、研发和运营效率,拥有一批关键技术人才,掌握关键核心技术,高效运作好资本平台,开拓更大的市场空间。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破爆发的历史交汇期。国家为开辟新的发展路径,提出了新基建的七个方向,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以新模式、新业态为特点的数字经济成为引领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数字化经济是不可阻挡的趋势,5G网络、云计算的海量算力、AI 智能正相互协同且深入到各行各业之中。新的用户体验、新的行业应用以及新的产业布局正被创造出来,从数字政务到智慧城市、从工业互联网到农业智慧管理、“5G+云+AI”的融合创新发展将打开千百行业的新发展空间。数字经济将为光通信和器件产业带来三大机遇:5G网络建设新周期、大型数据中心建设以及广泛的5G新应用。
由于5G的三种类型(增强移动宽带、海量物联网、高可靠超低时延通信)业务发展速度存在差异,5G网络建设将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建设周期比4G更长,预计持续5-7年。“十四五”期间运营商在5G网络建设上的投资会带动光模块需求的巨大增长。
5G时代,高清视频、AR/VR等业务也将持续带动的流量增长,承载和处理网络流量的数据中心面临持续需求,导致数据中心投资仍然活跃。
综合来讲,在5G和数据经济的带动下,未来几年光器件和相关行业市场规模整体上处于增长趋势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复杂严峻的国际政治形势、持续低迷的全球经济走势,以及更加激烈的行业竞争态势,叠加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公司新年开局就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考验。公司坚定战疫必胜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坚决稳市场、抢订单,促生产、保交付,努力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成功扭转不利的经营局面,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势头,全年实现收入60.46亿元,同比增13%,实现净利润4.52亿元,同比增长38%。
(一)市场情况
做强传统市场,夯实基本盘。在设备商市场,光放类产品、多元化系列项目取得突破。
做优新兴市场,抢抓增长盘。在资讯商市场,数据中心互联产品在主流客户实现多点突破;数据中心光模块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做大国际市场,开拓潜力盘。欧洲部分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北美重点客户实现部分产品突破;成功实现在渠道商的拓展。亚太5G项目拿到批量订单。
(二)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三位一体的协同优势在疫情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总部和境内外各异地研发中心紧密配合,通过线下线上等方式加强研发项目沟通与协调,公司总体研发进度和投入均好于年初预期。核心技术攻关不断取得新进展,光芯片工艺平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25Gb/s光芯片开发实现全覆盖并进入产业化应用,公司5G产品产能和效益显著提升,光电子器件封装新技术在400Gb/s、800Gb/s等更高速率光模块上得到应用;基本完成放大器、光无源器件、光有源模块等核心产品的多元化开发,渠道和技术风险进一步降低,公司研发布局更加全面,技术规划更加合理、技术体系更加健壮;公司深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集成产品开发理念,加速推进产品的迭代开发,新产品上市速度和交付再创新高;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成果保护,构建行业引领优势。全年申请专利247件,授权147件;完成13项行业标准编制,新立项标准12项;提交国际标准文稿3项,公司光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三)生产运营及重点管理情况
应对战疫复工,打赢了两场攻坚战。上半年,多措并举提升内部产能,多维拓展外包渠道及规模,月度产出与交付量屡创新高,打赢应急交付攻坚战;下半年,加强关键原材料多元化供应,盘活低呆库存、加强研发项目过程质量稽核,全员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打赢质效提升攻坚战。
聚焦转型升级,加快先进平台建设。AWG芯片后工艺平台和波导工艺测试平台完成搭建;硅光芯片耦合工艺平台投产应用;自研搭建Combo四向器件封装平台;400G相干器件测试平台建设完成,400G光模块测试平台建设顺利推进。
建设数字光迅,增强智能制造能力。大力提升信息化运营能力,推动供应链数字化改进,不断优化S&OP机制,提升制造交付能力;开展105项自动化改进,实施精益项目28个;MES系统顺利导入大连藏龙,云MES在24家外包公司完成部署。
践行增量发展理念,提质增效持续赋能。强化战略引领,启动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深化中长期激励机制,推行研发项目绩效管理系统;搭建全流程财务分析体系,优化研发项目预算管理;加强运营监控和决议督办,加快经营决策落地;转变流程优化与设计思路,形成光迅特色的流程分类架构。
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安全确保合规。不断完善应急体系,加大园区防疫、安保力度,足量发放防疫物资,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习,保障员工健康安全;搭建保密管理体系,持续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全面梳理、排查各类风险点,密切关注外部风险,构建出口管制合规体系,预警及处置机制基本成型。
(四)投资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三位一体、优势协同”的全球创新体系,保证制造服务可持续性,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成海外制造平台项目规划并启动实施。
光迅境内外子公司作为母公司的研发、销售和采购平台,为公司整体经营战略服务。其中,光迅香港随着业务量逐步缩减,基于战略整合考虑拟清算。
(五)党建及文化建设
系统提升党建质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上会程序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完善干部管理制度,规范干部竞聘选拔任用程序;策划开展“党旗飘扬、云上七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考核,持续推进党建品牌培育,强化党务知识培训;实现党员干部下沉全覆盖。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配合集团专项巡视,扎实开展巡视整改;构建“大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严格按要求开展四个问题专项整治,首次开展对下属公司的政治巡察,强化境外审计监督,启动“消除重大风险点”等专项治理。
群团文宣凝心聚力。广泛开展名师带徒,分层分类开展劳动技能大赛,打造“建功立业新时代”品牌;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开展“我为光迅代言”等文化月系列活动,打造一批特色文创产品,推动光迅精神进一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扶贫助困展现担当。慰问、帮扶因疫致困的员工;积极助力湖北疫后经济重振,组织购买助农物资;公司董事长带队深入扶贫点,持续开展精准扶贫,展现国企担当。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②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a. 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b. 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 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④ 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余少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9:00在公司104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符小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19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0年度决算情况: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4,602万元,较上年增长13.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38万元,较上年增长36.25%。
2020年末资产总额855,464万元,较上年增长18.28%;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2,147万元,较上年增长11.35%。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刘泉女士、郑春美女士、肖永平先生、冉明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余少华、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452,398,906.5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7,379,314.51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345,321,421.2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4,532,142.12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665,877,336.79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14,987,306.04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2,003,737,203.14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697,548,918股为基数(因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现时总股本697,851,918股中的303,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18,583,316.0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第五条第三款“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有关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196号《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197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1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余少华、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分散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面临的经营管理和法律风险,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明确合规责任,培育合规意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合规风险,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公司《合规管理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胡广文、金正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身故或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2.9万股限制性股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胡广文、金正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身故或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21,456,000股;另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96,000股;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07,000股。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676,395,918元变更为697,548,918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76,395,918股变更至697,548,918股。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因此须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对章程的修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一、 原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6,395,918元。
修订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7,548,918元。
二、原章程: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76,395,91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97,548,91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4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批准公司2021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2、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3、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4、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5、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日和2021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30—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0日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本。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1
2、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11:00在公司10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19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0年度决算情况: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4,602万元,较上年增长13.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38万元,较上年增长36.25%。
2020年末资产总额855,464万元,较上年增长18.28%;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2,147万元,较上年增长11.35%。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452,398,906.5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7,379,314.51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345,321,421.2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4,532,142.12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665,877,336.79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14,987,306.04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2,003,737,203.14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697,548,918股为基数(因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现时总股本697,851,918股中的303,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18,583,316.0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1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拟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人已离职,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万股,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已身故,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9万股,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3人已离职,1人已身故,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8万股,回购价格为14.2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8日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余少华先生、董事总经理胡广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毛浩先生、财务总监向明女士、独立董事郑春美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昕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昕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陈昕女士仍继续在公司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陈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昕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陈昕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职工代表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陈昕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属于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