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孙公司Prime-Line Products,LLC 申请贸易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1000万美元,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对外担保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Prime-Line Products,LLC (以下简称“Prime-line”)向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金额1000万美元,具体以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Prime-Line Products,LLC
公司名称:Prime-Line Products,LLC
经营地址:26950 San Bernardino Ave Redlands, CA 92374
成立年份:1978年
CEO:Gary Duboff
经营范围:门窗五金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Prime-line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系满足Prime-line贸易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Prime-line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700.16万元,占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20%。上述担保皆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不涉及对第三方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仇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淑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淑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由于行业需求景气度较高,但是全球产能不足,公司为了保证交货和推进上游扩产,采购付款14.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81亿元,导致经营性现金流流出。
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相比去年同期升值幅度超过7%。同时,国际航运和美国陆运依然存在堵塞,导致公司部分欧美本土订单交货和补货受到一定影响,原材料价格也处于历史较高水平,公司克服了上述不利影响,依然保持了营收和净利润的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跨境电商业务单季度实现营收2162万美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14%。其他自有品牌也取得了较好的增长。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5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972,6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72,6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26,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972,6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88,679.2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67,411,320.7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前期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摇号费用以及债券发行登记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89,867.9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5,121,452.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244号)。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2,950.62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368.58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4,552.31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仇建平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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