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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2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从单一的工程施工,向设计施工总承包、技术研发、勘察设计等工程全产业链转型升级,通过各类投资项目业务转型升级,基本实现了由资产经营向资本经营、低端项目向中高端项目、单一产业向多元产业转变的业务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开发战略,重新定位整合市场开发布局,成立华东分公司,对区域市场深根细作,新开发上海、杭州、广西等华东市场;梳理市场开发理念,以做好传统项目做长、投资项目做优定位承揽任务主导;调整任务承揽结构。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业务,属于大类“E 建筑业”中的子类“48 土木工程建筑业”; 主营业务之二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属于“K70 房地产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于2020年6月22日出具的“联合[2020]1647号”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社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极不容易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美国SDN制裁双重压力和影响下,北新路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盯各项任务指标,全面推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不畏险阻,勇立潮头,强基础、稳运行、抢市场、保产值,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在攻坚克难中展现担当作为,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市场承揽再创新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主业保持稳定发展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508.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8%。从业务构成来看,公司收入仍主要来自于工程收入,2020年公司实现施工业收入920,065.72万元,同比增加0.98%,占营业收入的77.41%,毛利率7.55%。

  (二)市场开拓成效显著

  根据市场开发战略,重新定位整合市场开发布局,成立华东分公司,对区域市场深根细作,新开发上海、杭州、广西等华东市场;梳理市场开发理念,把传统项目做长、投资项目做优定位承揽任务主导;调整任务承揽结构。统筹调配全集团资源,及时解决项目落地前各种问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渠道,进一步拓展、扩大市场。

  (三)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凝聚企业安全发展共识,树立“安全管理是第一管理”的理念,推动各单位和项目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零事故、零伤害”为目标,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管控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未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四)质量管理不断强化,科技发展成效显著。

  2020年度获得省部级“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2项。质量QC成果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三等奖1项;重庆建筑业协会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6项;自治区质量协会三等奖9项;共计34项。申报自治区公路工程工法19项;获得2019年自治区公路工程工法11项,获得企业级工法31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5项,获得专利受理通知书20项。

  (五)全面从严治党更加深入

  一是建立起“三个指数”星级考核体系,创建党建文化长廊、“三亮三比三评”、“四维坐标”党员、“党员突击队”“青年突击队”等党建特色品牌,坚持实施“党建+六大工程”,让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2020年,北新路桥集团党委被兵团十一师党委评为“五星党委”。

  (六)规范运营取得良好成效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由第五届至第六届的换届工作,加强“三会”管理,强化内控建设,严格规范关联交易,严守信披红线。

  (七)企业融资再上台阶

  通过积极的运作,发行成功兵团首单“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创下近三年新疆地区同评级产业类信用债票面利率最低,提高了北新路桥集团在资本市场上的知名度,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优化了企业融资结构。

  (八)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按进度推进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批复,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向建工集团发行股份并上市工作,完成向建工集团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登记工作,截至年度报告公告日,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募集资金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本会计期间会计政策的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2.本公司本会计期间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3.本公司本会计期间无会计差错更正。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报告期内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三)反向购买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反向收购。

  (四)处置子公司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的变动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无通过投资方式设立子公司图木舒克市北新城市发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阿拉尔市北新交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尚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重庆北新钱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北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2.注销的子公司:

  公司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重庆巴南区天顺碎石厂。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21-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黄健、罗瑶、张海霞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8,578.52万元,同比增长6.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8.67万元,同比增长2.9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营业收入1,290,000.00万元,营业成本1,150,000.00万元,利润总额19,5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内部财务与经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方案是在相关假设前提以及本公司现有工程施工合同及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制定的,不代表本公司2021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31.61万元,2020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5,625.5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3.1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884.02万元。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2021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总额约为44亿元,因此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21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21-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中:第1至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第6、7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11: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0

  电话:0991-6557799     传真:0991-6557788

  联系人:顾建民先生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7”,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境外法人股,□自然人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21-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和沟通的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21-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主要负责人吕桦,联系电话:029-83620991;监管业务联系人姚莉萍,联系电话:13709116530。

  5.业务资质: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2020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 诚信记录: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人员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5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43,139.76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787.20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3,414.30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6,248.5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四)执业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杨树杰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树杰先生和张欣琪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简历后附)。

  (五)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曹爱民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

  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0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6.希格玛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以及相关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执业证照。

  附件: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1.项目合伙人简历

  杨树杰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8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简历

  曹爱民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23份。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杨树杰先生: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张欣琪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018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债券发行等证券服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21-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20-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希会审字(2021)3456号《审计报告》确认,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31.61万元,2020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5,625.5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3.1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884.02万元。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四)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六)董事会确认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

  (一)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为86.95%;

  (二)公司2021年内拟实施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总计约为4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预计投资32亿元;

  2.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白泉隧道工程项目预计投资约7亿元;

  3.合川双槐项目投资约5亿元。

  综合上述原因,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经营活动运营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1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决定,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2020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总额约为44亿元,因此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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